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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4章 各取所需 (第1/3页)
此事实在让人有些诧异,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是不能一概而论地,毕竟修仙界光怪陆离,不论发生什么都是有可能地。
人类炼气,妖族炼体,只是通常情况是这样没错,但人类中不也有炼体士一说,至于妖族,尤其是那些高阶妖修,多多少少也会驱策宝物,完全放弃使用法宝的,不说完全没有。
但绝对是凤毛麟角没错!
这样一想,妖族中能拿出火属性仙剑也就不足为怪了。
等等……好像不是仙剑!
凌仙有些诧然的抬起头颅。
映入眼帘的确实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宝物。
表面被熊熊燃烧的火焰包裹,所散发出来的威压比之刚刚的火云剑也不逊色,甚至犹有胜过。
不过……不是仙剑,而是一双刃战斧。
长数丈余,体形看上去威猛无比,烈火老祖的表情也有些诧异,不过很快就变为了欢喜。
诚然,他以前的本命法宝乃是一柄仙剑,如果可以,也希望寻觅到仙剑一类的宝物,但凡事不能强求,只要宝物威力非同小可,又与自己的功法属性相合,其他形状的法宝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于是烈火老怪将神识放出,笼罩住那巨斧形状的宝物。
众人也都是大为关注。
少顷,他抬起头颅,脸上露出满意之色:“这件宝物不错,老夫同意交换。”
成了?
这么简单。
凌仙都有些愕然,没想到费尽波折,这位烈火老怪却从妖族手里换取到了想要的宝物。
但不管如何,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两人完成了交换,各自都是心满意足,随后又一位修士走上来了。
不对,不是修士,而是妖族。
乍一看,其形貌有些像是野猪。
不用惊奇,虽然按照常理,一旦将第三次天劫渡过,妖族都可以褪去妖身,化做人形。
而且随着实力的增强,所变化出来形貌,将与人类越来越相似。
别说渡劫级别的大妖族,就算仅仅将第五次天劫渡过,其形貌与人类已丝毫区别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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