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十二章抵京  半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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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抵京 (第2/3页)

这种‘不要脸’的下策也是没办法,谁叫他贪财误事,又想继续完成阿士衡的托付,如今再见人便只能蒙着脸了,公然让大家记不住他的长相。

    只要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马车的速度不快,毕竟还有很多随队人员是步行,其实一直以来就是步行的速度。

    白天走晚上停,白天走又晚上停,走了两天后,队伍终于离开了古冢荒地境内,前方陆续有村镇、城郭出现,有了属于人间的人气。

    离开古冢荒地的第一站是在一个小县城内歇脚,不少人道,还是人间好。

    “许兄,你怎么又在捡骨头,养了狗不成?”

    一顿吃喝后,见到许沸又在拎个小手袋收桌上吃剩的骨头,同吃喝的苏应韬忍不住好奇一问。

    “没有,想练练雕刻而已。”许沸随口应付了过去。

    他一个不太喜欢撒谎的人,现在渐渐养成了谎话随口就能来的习惯,练到了自己内心还能波澜不惊的境界。

    他捡骨头也是没办法,他也不想做这种丢脸的事,偏偏庾庆非要他帮忙。

    虫儿吃饭的地方没这伙食待遇,也进不了考生吃饭的地点,庾庆又整天蒙个脸不合群,一直让带饭,收集骨头的事便只能是他干了。

    他没有养狗,庾庆倒是养了只狂啃骨头的‘小疯狗’,那叫一个能吃,吃再多都没问题,放个屁就烟消云散消化掉了,他也真是大开了眼界,世上竟还有这种奇葩东西。

    用庾庆的话说,‘小疯狗’地上能蹦,天上能飞,火里能钻,水里能游,简直是四栖神虫。

    那位士衡兄把那虫子夸的天花乱坠,然后老是鼓捣他高价把火蟋蟀给买去,还说什么友情价一万两银子就行。

    一万两是小钱吗?多少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问题是自己花一万两买这么一只破虫子能干嘛?脾气大,速度快,自己不是修士难以控制,还容易把房子给烧了。什么用都没有,搞不好还会给自己惹麻烦,买来做甚?那位还真是觉得他有钱把他给当冤大头了。

    好在那位士衡兄还算有点良心,现在知道每天烧水泡茶给他喝,也算是没白帮忙捡骨头……

    日出日落,一路的风吹雨打,历时三个多月的长途跋涉,一行终于抵达了锦国都城。

    一辆辆马车的车帘子都掀开了,还有两边车窗,都冒出了考生的脑袋,眺望那巍巍浩大的都城,仅凭路边贩夫走卒人来人往的气象就不是其它地方能比。

    终于到了,众考生叽叽喳喳,兴奋不已。

    都在憧憬未来,若是能金榜题名,若是未来能成为这浩大都城内执掌权柄的人员之一,那该是何等的风光!

    车队还未接近城门,便有一支京城驻军人马赶来拦住了他们,当场将列州兵马调离,暂不准他们进城。

    这是规矩,除京城守军外,各地甲士一旦过百,未得允许不得着甲持械进城,会将他们带往别的地方安置。

    列州军士没有任何意见,反而很高兴的样子,一路的辛苦奔波即将迎来回报。

    去了临时驻地,解除了他们的甲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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