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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十一章 一文不值 (第2/3页)
境界,罗长风尚未达到那等境界,他甚至不知道要如何达到那种境界。
做不到“例不虚发”,他的飞刀哪怕再快,也永远比不上李寻欢。
缕缕鲜血自诸葛雷的手指缝里流了出来,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咯咯”作响。
没有任何人发现,插在诸葛雷咽喉上那把小刀是从哪来的,只有诸葛雷自己以为自己知道,很显然,他以为那飞刀,是李寻欢的手笔。
只见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见罗长风喝完汤,放下碗后只是看着他,并无其他表示,李寻欢失笑的摇了摇头,这才看向诸葛雷,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诸葛雷瞪着双眼,缓缓倒了下去,阿飞回头瞧了一眼,面上露出一抹惊奇之色,似乎想不通这人为什么要杀他。
待阿飞回到桌旁,李寻欢微笑着问道:“吃饱了吗?”
罗长风微微颔首,道:“吃饱了。”
阿飞也表示已经吃饱,李寻欢咳嗽了几声,站起身来,道:“那就走吧!”
……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铁传甲已在车轮上捆起几条铁链,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的直响。
阿飞连喝了三大碗酒,这才放下酒碗,他离开客栈时,在客栈买了十两银子的酒。
“你为什么定要我们到你马车上来喝酒?”阿飞瞪眼瞧着李寻欢问道。
他跟罗长风离开那草原边缘的山洞后,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原本他跟罗长风,打算在客栈中好好睡一觉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为什么?”
“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阿飞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的喝酒的样子。
罗长风不喜欢喝酒,他喝酒只是为了暖身,李寻欢觉得,不喜欢喝酒的男人,人生中会少了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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