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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杀人不见血 小说崔处看 (第3/3页)
氐羌贵种的代表仇畏亲近起来。
仇畏今年六十多岁了,然养尊处优,保养得当,脸上皱纹几无,肤色红润,他穿着的虽是唐人袍服,发式留的还是氐羌发式,未有扎髻,结了条粗辫,盘於颅后,颔下蓄须,须发皆已花白,配上一身绣着大红繁花的衣袍,此时从堂下,只觉他童颜鹤发,手捉羽扇,飘然若仙。
莘迩若是此刻在此,只怕脑海中顿时就会浮现出他后世所读一书中的某个人物形象。
酒过三巡,宴上众人多已微酣。
一人举起酒杯,喝了两口,忽然大笑,笑得把酒都喷出来了。
仇畏等人齐齐转目於他,见是郑智度。
仇畏问道:“郑卿,为何突然失笑?”扫视堂中,并不见众人谁有失礼、失态之处,便猜测说道,“可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么?”
郑智度接过跪侍案边之唐婢递来的丝巾,擦去喷溅到下巴上的酒水,随手丢掉丝巾,笑道:“不敢隐瞒司徒公,在下还真是想起了一桩好笑的事。”
“是什么事?可否能说出来,叫诸君听听,大家一起乐乐?此亦‘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意也。”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本意并非如此,仇畏说错了,但郑智度等士却当然是不会有哪个会那般不识趣,出来纠正於他,大家也就权且只当没有听到他的这个错误就是。
郑智度说道:“在下前日看了一个,十分有趣。”
“什么?”
“名叫《白毛男》,说的是一个关中士人,姓鲁,其家在冯翊郡,此士家为当地右姓,其祖上曾仕秦、成、唐三代,世代簪缨矣,代代有德名,为海内传誉,其本人少有才名,为郡县所举,因亦得仕本朝,被朝中的一位权臣姬公看重,累迁官至州刺史。本来仕途通畅,青云直上,却也不知他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便在刺史任上,夜夜梦见他的祖先们立於清冷如钩的月上,服前代衣冠,俯身而下,色严辞厉地训斥他。他朝夕不得安宁,后来发展到竟是白昼之时,见到如钩之物也心惊胆战,一到夜间,更是不敢仰面见月,时日一久,遂染一疾,是为癔症。於是有天,该到州府朝会日,府中群吏不见其来,遍寻府内,乃在厕中寻找到他,只见他的头发已然尽白,其披头散发,赤身蹲於坑边,以手掏拿污秽之物,只管往自身去抹,并塞入口中吞食。群吏大惊,慌忙制止,却他挣扎叫喊,说‘我本污秽之人,正合配於粪溺’。群吏止之愈急,他挣扎愈烈,由是失足坠於坑中。群吏救之不得,他最终却是被粪溺淹死。”
郑智度兴致勃勃地把这讲完,然后笑道,“此的情节也就算了,一夜白头云云,显是学伍子胥之事也,不足论提,而其结尾,为粪溺淹死,让我想起了春秋时晋景公‘将食,涨,如厕,陷而卒’之旧事,因不禁失笑,有失礼处,尚乞司徒公勿罪!”
仇畏笑道:“郑卿当真是豪侠士也!今我等酒宴席上,却说此等,卿就不怕酒食难以下咽么?”
郑智度待要回答,一人却面色难看,起身问郑智度,说道:“这,君是从哪里看来的?”
郑智度看去,说话之人是羊胡之,回答说道:“羊君不曾看过么?我是在崔公那里看到的。崔公说,这是新出来的,亦不知何人所作,但已颇为传於咸阳士人中。”
羊胡之转向仇畏,说道:“司徒公,这个看似荒唐滑稽,实际包藏祸心,是在蔑我国朝!”
仇畏愕然,说道:“羊卿此话何出?”
“司徒公,此个鲁刺史,前说他家世代簪缨,仕宦於秦、成、唐三代,而当他仕於本朝以后,其历代先祖则立於月上,俯而责之,……司徒公,仕宦於秦等三代,意指中国之臣是也,先祖者,古也,立於月上,古、月合之,是为胡也,这段的内容岂不就是在说,其历代先祖指责他做了胡臣么?於此小书之末,这鲁刺史又说什么‘其本污秽,正配粪溺’,这不是在暗示说他做了胡臣,因是污秽么?故此,在下说这个是在污蔑我国朝!”羊胡之脸上怒形於色,瘦小的身躯好像因为生气而发抖不止,他下揖说道,“断不容此广泛传开,在下以为,司徒公宜立即将此事禀与大王,请大王禁绝此之流传,并究其撰写之人!”
仇畏听了这话,想了一想,还真似乎是这么回事,他亦顿时勃然大怒,问郑智度,说道:“你说是你从崔瀚那里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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