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章 宋方无法杀 王令不可说  即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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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宋方无法杀 王令不可说 (第2/3页)

妾,武子甚爱之,武子病危,先命子魏颗,许妾再嫁,后又令魏颗杀之以殉。魏颗认为武子临终所言,乃是昏乱之语,於是没有遵从,说“孝子从治命,不从乱命”,而仍是依照武子最先的交代,把魏武子的这个小妾给改嫁了。

    这个故事记载在《左传》中,莘迩熟读此书,也是知道的。

    五个顾命大臣,两个明确反对。

    麴爽不表态。

    孙衍建议,到底如何处理,是否该遵从王令,不如询问世子。

    世子令狐乐哪里会有主见,只能看他的母亲。

    左氏也无主见,杏眼含泪,哀戚可怜,下意识地看向莘迩。

    莘迩当时脑筋急转,权衡利弊,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站在了陈荪、氾宽这边。

    左氏接纳了他的意见,保下了宋方一命。宋方不死,宋闳与宋氏当然也就无事了。

    却是说了,令狐奉死前,才刚又敦敦教诲,叮嘱莘迩不要忘了“狠一点”三字,他却怎么不咬住此为令狐奉之令,务要杀了宋方,罢免宋闳,废掉宋后,以达到沉重打击宋家这个“可能会成为他日后政治上强敌”的目的呢?麴爽为何不表态?料来他就是这么想的。

    这就是莘迩与麴爽在政治上眼界的不同了。

    如果坚持令狐奉的王令,的确是能够暂时打击宋家,可将来呢?

    宋家是陇地的头等阀族,历代出仕高官,宗族姻亲、门生党羽众多,莘迩势必会因此而成为他们,以及“兔死狐悲”的陇地诸多之门阀士族的集火对象,并且同时,会失掉陈荪这个可以争取的潜在盟友。

    短暂的小利,不及长远的大患。

    除非有把握将宋氏一网打尽,连根拔除,否则,断不可鲁莽行事。

    莘迩出於此种考量,因是作出了支持陈荪、氾宽的决定。

    不过话说回来,宋方的这条命也不是那么好保的,陈荪、氾宽、宋闳必须要回赠些东西给莘迩才行。

    四天前,以五个顾命大臣为首,相继主持办完了令狐奉的葬礼、令狐乐的即位等仪式,莘迩提出了他要求得到的回报。

    那便是,他上书朝中,奏请改迁建康郡守傅乔为王国典书令。

    典书令这个职务,看起来品等不是很高,莫说放在整个朝廷,便是单只放在王国的属官中,也只能算是中上层级,但此职此任,委实重要。

    “典书令”的“令”,不是“郎中令”的“令”,这个“令”,指的是“王令”。天子下的文书叫旨,诸王向国内发布的文书叫“令”。典书令者,掌书令事。王令的起草和颁布,由此职负责;国内的文书在呈送给国王以前,也由此职负责,先由典书令评议,提出初步意见,而后请示国王如何处理。并且,典书令还有随行左右,参赞议论之权。

    此外,按照章制,王国的人事工作也由典书令具体负责。自然,定西国不是一般的王国,已然等同自立,在其国内,这项本属典书令的权力现早已被牧府等机构侵占。

    事实上,不止人事上的权力,国内文书先要呈送给典书令、由典书令评议这项权力,现下在定西国,也无非仅是一个流程罢了。内史、牧府、督府等府上书,经常会有不经典书令,直接递呈定西王的行为。毕竟,内史等的实际权力和朝中地位比典书令大得太多了。

    尽管如此,典书令仍旧是一个紧要的职位。

    别的不说,只“王令的起草、颁布”,和“国内文书通常先经典书令过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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