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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东方未明 (第2/3页)
从龟兹到轮台,不过两百余里,快马两日可至,但使团绕行,却要花三天时间。
“到了轮台,便能吃上烤馕了。”
大食量的韩敢当又饿了,他们突围匆忙,只带了甲兵,大多数辎重都丢在了龟兹城里。
西域并非哪都如白龙堆一样可怖,在天山雪水滋润下,龟兹、轮台的环境跟敦煌差不多,甚至还更好些,水在沿途溪流可以获取。
但食物的话,在这地广人稀的地域里,除了狩猎外,便只能靠乌孙人杀了一匹受伤的马才熬过来的。
马儿也是惨,半个时辰前还是亲密无间的伙伴,半个时辰后,就成了埋在火灰下的食物。
因为害怕点火太久被敌人发现,只能用任弘泥巴烤羊脖子的办法,在坑堆里焖熟——其实只是半熟不熟。
都这会了,也没法挑剔半生马肉的味道,汉军吏士们皱着眉努力撕扯精瘦的马肉。而乌孙人就没这么客气了,大块咀嚼,边吃边分享吃马肉的经验。
瑶光成了队伍里的翻译:“他们说,只有战马,肉才会太精瘦难以咀嚼,但若不是战马,而是肥硕的母马,或是年轻一点的小马,像它一样,不要超过五六岁,肉会很嫩。”
虽然只是一匹马,听不懂这女人在说什么,但看她一边大嚼同类的肉,一边指向自己,萝卜还是打了个寒颤,嘶鸣着原地撒泼起来。
任弘连忙拉住萝卜,安抚它,并在它耳边低声道:
“萝卜啊萝卜,我知道你为何讨厌她了。”
任弘倒是知道,吃马肉是乌孙的老传统了,马的驯化远远晚于其他动物,而乌孙人的祖先,是在中亚草原活动的塞种人,正是这些最初的游牧民驯化了马,最初是养肥了吃肉的。
但就在某一天,可能是一个塞人看着马儿那优美的脊背,起了兴致,忍不住骑了上去,从此解锁了骑术。这项技能和马匹驯化一起,随着塞人的大迁徙,慢慢向世界各地传播。
和塞人祖先一样,乌孙平时很善待自己的坐骑,在歌谣里称赞它们的矫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杀掉肥硕的母马来吃肉,并对马肉肠情有独钟。
但在中原,却有这样一个传说:
“马肝有毒,不能吃!”
如此说着,热心的韩敢当极力阻止乌孙骑君乌布将马肝放进嘴里。
食马肉不食马肝,这是汉人的传统,据说,那个被封为“文成将军”,为汉武帝求仙的大忽悠李少翁,官方公布的死因,就是吃马肝而亡——其实是伪造天书被识破,遭到诛杀啦。
虽然也可能有重金属,但马肝不比河豚,稍加尝试就能知道吃不死人。
真正的事实是,在汉地,马这么珍贵的战略资源,用来食用真是浪费。除非行军迫不得已,或者驿站里的马出意外死了,极少吃马肉。
所以马肝的传闻与更夸张的“马肉有毒”一样,不过是以讹传讹,为了避免中原人因口腹之欲,而对马动歪心思。
但乌布显然误会了韩敢当的意思,以为他想分享这种在乌孙人看来,绝美的佳肴。
遂大方地将还带着血丝的马肝切开,热情地往老韩嘴边送。而韩敢当死命不从,两个大汉你推我攮,好不热闹。
这大概是任弘两辈子加起来,见过最硬核的喂食场面了。
这只是路上的小插曲,但同患难后,汉兵和乌孙人更加亲密了。
那个阿雅,更是时不时看向发矢救了她和瑶光的赵汉儿,这个男人虽然沉默寡言,却是那么可靠,除了马肉外,众人的食物,多是赵汉儿和瑶光带队去猎的黄羊和兔子。
随着轮台越来越近,大多数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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