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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灭狂猛 (第3/3页)
躺下,躺在石头上看天空,问:“晚上去哪?”
“晚上?”林雾想了一会,两只眼睛闪星星似乎想到什么,跳下汽车,随便带上点废铁:“我回一趟基地。”
“等我。”莎娜跟随着风风火火的林雾回到了基地。
林雾在仓库翻找一会无果,去电台抢了麦:“呼叫玛雅。”
玛雅:“收到,请讲。”
林雾问:“显示镜在你手上吗?”
玛雅:“是的。”
“我就来。”林雾走人,莎娜懒得跟,目送他一路小跑离开。
石头嗟叹道:“年轻真好。别人是边玩游戏边耗时间,他是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忙得那么充实,让我都有点羡慕嫉妒恨。”
莎娜一边道:“迟早玩腻。”
石头道:“玩腻?捕兽夹还没做出来,33%的机率很可能会失败,失败之后他又开始热血拆车。假设他把捕兽夹做了出来,难道不花上三五天玩捕兽夹?好吧,捕兽夹玩腻了,枪还没玩腻呢。对于一个男孩来说,只要有心,泥巴也是最有趣的玩具。”
石头转头看莎娜:“你的进度似乎有点停滞,不仅没有技能上的进步,而且我也想不到除了活着外,你可额外可能赚取的积分。”
莎娜也无奈:“和他一班,丧尸都不够他杀的。以前见到狂猛,他会小心翼翼,现在看见狂猛,拿出小刀就冲上去,似乎饿死鬼见到了顶级牛排。”
石头道:“玛雅也没有太大进步,她用掉了一百多根弩箭,按照回收机率,她最少射掉三百根弩箭,至今没有领悟与弩箭有关的技能。你知道我们最近在准备什么吗?”
莎娜道:“做炸药轰血疫。”
石头点头:“我相信杀死血疫一定能获得很多积分,鉴于属性原因,玛雅不适合点火。能点火的只有你和林雾。林雾曾经在2号楼与血疫交过手,并且全身而退,从理论来说林雾最适合点火。但我觉得你也可以争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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