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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当你渡过恶水 (第2/3页)
了,放你这里很好,和沙发也很配。”
辛笛只好承认,路非把辛辰的东西送过来后,看上去那样沉默,似乎并不是觊觎这张贵妃榻。她实在无法可想,拿出从法国带回的红酒,倒半杯给他。
路非好笑,“你拿我当酒鬼了,小笛。”
“倒是没见你喝醉过,你这人的毛病是太自制。喝吧喝吧,反正我不会安慰人,只有这一个招了。”辛笛给自己也倒了小半杯酒,“我下周就去纽约,辰子以后住我这边,不过看她处理家当的这个彻底劲,大概拿到钱就会走人,留不留得住她,你好自为之。”
路非端详着杯中的红酒,却将话题扯开了:“回头我给在纽约的朋友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吧。”
辛笛想,一个前未婚妻还没走,他也确实不可能有什么动作,只能暗暗叹气,“不用了,阿KEN也会过去,他对那边很熟的。”
路非喝酒仍然节制,喝了半杯以后,仰靠在沙发上,两条长腿懒懒地伸展着,半合着眼睛,米白色衬衫最上面的纽扣解开,袖子草草挽起,完全不同于辛笛平时见惯的衣饰修洁一丝不苟的模样,倒透着些许颓废,加上清俊的面孔带上郁结之色,更显得气质深沉。
如果不是看他实在伤心人别有怀抱,辛笛一定会开口建议他,以后不妨试一下随性一点的衣着风格。
路非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无声地闪烁起来,他却毫无反应,似乎睡着了。辛笛看他样子疲惫,打算让他睡会儿,她拿起闪烁得没完没了的手机准备关掉,却发现屏幕来电显示的名字是“若栎”,一下迟疑了。她想,这女孩子到底是待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这边认识的人统共只有一个前未婚夫,路非再不接她电话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她赶紧推推路非,路非睁开眼睛,“什么事,小笛?”
“接电话。”
路非接过手机看看,然后接听:“你好,若栎。”
不知道那边说了什么,路非轻声说:“好吧,你稍等,我马上过来。”他站起身,“小笛,我先走了。”
“喂,我不想刻薄,可你们已经分手了,还随传随到的,你是想让她误会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路非神情黯淡,摇摇头,“她跑去酒吧喝酒,似乎有点喝多了,我得过去接她。”
“你等一下,我陪你去。”辛笛有点火了,也站了起来,“她到底要干吗呀,总这么拖着有什么意思?”
路非苦笑,“小笛,你何苦去蹚这浑水。”
辛笛不理,径直跟他一块下楼叫了出租车。
这间叫蓝色天空的酒吧是外国人开的,坐落于金融区,在本地常驻的外国人中间颇有名气,辛笛和路非走进去,看到独坐角落喝得面孔绯红双目迷离的纪若栎,正与一个穿黑色T恤的健壮外国男人说着什么,那男人的手已经搭到她肩上,而她闪避得明显力不从心。
路非走过去,拍下那男人,沉声说了几句英文,那人立刻起身走开了。纪若栎却看着辛笛哈哈笑了,“真逗,我好像只打电话叫路非过来吧,你不是撇清自己,跟他没什么关系吗,跟这么紧干什么?”
辛笛想,不管平时多淑女婉约,一喝多了就有了点满不吝的直接劲,不过她才不在乎,笑道:“我们刚才正好在一起聊天呢,过来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
“你大概是怕我借酒装疯纠缠他吧。”纪若栎手撑着桌子站起来,斜睨着她,“告诉你吧,辛小姐,我以前倒真是借着酒劲去勾引过他,哈哈,他没上当,我猜我现在再出这一招,大概更落不到什么好了。”
路非皱眉,伸手准备扶住她,“若栎,走吧,我送你回酒店。”
纪若栎却推开他的手,动作颇为猛烈,身子惯性地倾向一侧,踉跄了一下,站在这边的辛笛只好出手扶她站稳,纪若栎咯咯笑着,靠到她身上,悄声说:“喂,你不会也爱着路非吧,那你可比我还惨,他爱的是你堂妹,知道吗?”
辛笛失笑,将她稍微推开点,避开她的满嘴酒气,“嗯,这会儿我知道了,你告诉了我不少惊人消息,我承认。”
纪若栎正要说话,却捂住嘴,皱眉疾步奔向洗手间。辛笛看看路非,只好认命地跟在她后面,没走几步,看见另一桌上坐的正是严旭晖、戴维凡和两个女孩子,其中一个穿吊带上衣的女孩子手臂勾在戴维凡肩上,正附在他耳边说着什么,那姿态当然算得上亲昵。严旭晖先看到了辛笛,招手与她打招呼,她瞟了一眼,懒得理睬,直直走进了洗手间,只见纪若栎对着抽水马桶大吐,再到盥洗台前漱口,她赶忙抽了纸巾递过去。
纪若栎拿纸巾掩住面孔,一下哭出了声,辛笛郁闷地望天,可真是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了,只能静待她慢慢控制住自己,哭声渐渐小下来成了抽泣。
辛笛停了好一会儿才说:“纪小姐,我再跟你说一次吧,我从来没暗恋过路非。不过刚才倒是看到,外面坐着一个男人,他前几天还说过想和我在一起,这会儿正和一个穿着清凉的辣妹亲密咬耳朵,要不我陪你一块哭会儿吧。”
纪若栎愕然回头,泪光盈盈地看着她,辛笛摊一下手,“好吧,对不起,我是在夸张,我哭不出来,根本没打算为他哭。我一向不会安慰人,你大概也并不需要我这么差劲的安慰。”
“你是在向我证明我傻得足够,而你洒脱得足够吗?”
“这能证明什么,大概只能证明我并没把这个看得太严重吧。上次我好像也对你说过,我不认为爱情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如果一个男人甚至不能让我开心,那我看不出我有什么必要为他花时间。并不是因为路非是我朋友,辛辰是我堂妹,我就为他们讲话,我确实觉得,你这样拖下去,真的没什么意义。”
“我知道,我是在为难自己,也为难别人。”
辛笛耸耸肩,“弄得路非为难也算了,他多少是活该,可是你有没想过,早晚有一天,他对你的负疚甚至都会被耗尽。”
纪若栎茫然地看着她,然后转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良久她说:“我爱了他五年,只是不甘心就这么作罢,我想看看,他会坚持到什么程度。”
“你大概家境优越,放下工作不做也没关系,不过拿自己的大好时间来见证这种事,对自己可真不公平。”
纪若栎对着镜子苦笑,“是呀,吐完了,我好像也觉得有点不值了。”
“走吧,我们出去,你早点回酒店休息。”
两人走出洗手间,却发现戴维凡正如热锅上的蚂蚁般在外面转来转去,看到辛笛出来连忙迎上来,一把抓住她,“辛笛,你别哭了,我保证……”
辛笛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我哭个屁呀,戴维凡。”
戴维凡刚才并没看到辛笛,听严旭晖幸灾乐祸地说起,才赶忙推开跟他说话的沈小娜,匆匆赶到洗手间外,听到里面隐约的哭声,顿时傻了眼,在外面一边转悠一边想着怎么解释,可再一看辛笛,两眼亮晶晶的,面色如常,哪有一点哭过的痕迹,只能讪讪地说:“老严说累了想放松一下,我只是陪他过来,他能做证,我和那女孩子真没什么的,她一向有点疯疯癫癫。”
辛笛跟赶苍蝇一样挥挥手,挽着纪若栎走出来,与路非碰了面,出门上车,路非先送纪若栎回了酒店,再送她回家。
辛笛回家一看,辛辰已经先回了,而戴维凡居然正坐在沙发上等她,辛辰对她使个眼色,进了书房。
戴维凡决定放下身段,“辛笛,听我解释。酒吧里面太吵,她家也是开服装公司的,跟我打听拍摄画册的事情。”
辛笛捂嘴打了个哈欠,“不用解释了,我知道,你们是纯洁的,据说有男女盖棉被躺床上尚且只是聊天呢,何况是在酒吧里说说话。改天再说吧,我困了。”
戴维凡只能怏怏地告辞出来,无计可施,觉得自己实在冤得可以,已经前所未有地放下身段了,可是她还这么轻描淡写,要不是故作冷漠,大概就是根本没在乎这事,更没在乎自己——一念及此,他没法不觉得挫败。
第二天下午,辛笛转到四月花园拍摄现场看进度,严旭晖马上说:“辛笛,看看我的博客,我应老戴的要求,给他写清白证明了。”
戴维凡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头天晚上他正烦着呢,不识相的严旭晖偏又打来电话:“老戴,巴巴地跑去解释,有效果吗?”戴维凡不免恼羞成怒,不待他发作,严旭晖一阵狂笑,“别急别急,我来帮你出清白证明,保证辛笛会相信你。”
等戴维凡看到他所谓的证明,只能怪自己交友不慎,在心里问候了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无数次。辛笛知道他写不出什么好话来,撇嘴笑道:“你直接给他拍张穿贞操内裤的照片放博客上,肯定比个破证明吸引眼球多了。”
周围几个人全都大笑出来。
辛笛回办公室以后,继续做事,临近下班,一时好奇心动,她决定还是去看看严旭晖的博客。
严旭晖一向相机不离手,嗜好用图文记录自己的生活,很早就开了博客,只是在辛笛看来,他博客的最大价值不过是有时会发一些平常人看不到的时装发布会照片和时装拍摄的样片。可是此人时时发表的感叹评论,冲淡了她的观看乐趣,而且她虽然对他拍照的水平比较认同,但对他的文笔向来评价不高,对博客里记的流水账没任何兴趣,所以根本没收藏地址。好在他现在混成了时尚界不大不小的一个名人,搜索一下马上就找到。
他的博客界面做得色调低沉朴素,可友情链接却是京城时尚圈内一排震耳欲聋的美女名字,让人一看就眼花缭乱了。挂在第一页的日志写于今天凌晨时分,开头是蓝色天空酒吧外拍的照片,处理成暗蓝色的基调,霓虹灯光迷离拖曳,路人虚化成一个个飘忽的身影,日志内容和这图片完全不相称,有一个搞笑的标题:如何证实一个男人的清白与贞洁。
她看下来,只见严旭晖写得颇为挖苦,表面似乎是为戴维凡洗白,说美女热情似火,而他坐怀不乱,其实却半嘲半讽地说他“未及下河先湿鞋子,没吃到羊肉已惹一身膻味”,然后感叹,“让一个男人证实另一个男人的清白真的很难,大概女人对男人之间的默契纵容都有警惕,尤其在Sandy看来,我的信誉说不上良好,说得再恳切也是枉然,所以老戴,你自求多福好了。”
辛笛看得不由失笑,她并没把昨晚的事看得有多严重,但确实想到,似乎没必要和戴维凡继续下去,这人并没多少定力,又一向招蜂引蝶,如果真投入感情了,以后难免还得不断面对这样的场面,她对争风吃醋可没任何兴致。
她正准备关了电脑出门,突然心中一动,想起前几天提到辛辰去北京找工作时她那奇怪的回避态度,以严旭晖这么事无巨细都在博客上汇报的风格,大概也应该有记载。
她一边向前翻找,一边暗骂严旭晖这个话痨加自恋狂,居然博客更新保持得如此频密。她终于耐心地找到三年前的三月下旬,看得出了好一会儿神,拿起手机就打路非电话:“路非,你在哪儿?”
路非正在公司整理文件,他交了辞职报告,还没办正式移交,仍然在昊天的写字楼内办公,“我在办公室,什么事,小笛?”
辛笛踌躇一下,决定还是告诉他:“你开电脑,我给你发严旭晖的博客地址,你好好看看。”
路非快速开机,点击辛笛发来的链接,显示的日期正是三年前的三月下旬,果然前后十天中有好几篇日志都与辛辰有关系。只见第一篇标题是:亲爱的小辰来了。
“我亲爱的前女友小辰到北京来了,当然她不承认我是他的前男友(一个咧嘴大笑表情)。吃饭时我一吹牛,她就气定神闲对我哥们儿说,由得他顺口胡说吧,反正虱子多了尚且不痒,前男友多一两个我也不愁。这孩子还跟以前一样直率,哪儿疼就往哪儿打。”
下面是一张拍于室内的照片,看得出房间不算宽敞,七八个男女挤着围坐桌前吃饭,里面自然有辛辰,她穿着浅粉色高领毛衣,头发绾在脑后,热气蒸腾中,她的笑容灿烂动人。
隔了几天的一篇日志写道:“小辰面试很顺利,下周一上班。庆祝又有一个人要漂在北京,伟大的首都祖国的心脏,我们都来了。不过这傻孩子说她不想做平面模特,理由居然是这一行吃的是青春饭,而她已经够沧桑了。看着虽然没什么稚气,可依然年轻美丽的她,我只能叹息,这说法叫我情何以堪。”
下面是抓拍的几张照片,辛辰穿着一件黑色小西装外套,从写字楼出来,清丽的面孔上若有所思,并没有找到工作的兴奋之情;另一张伸手挡在面前,似乎并不想让对方拍照。
再看接下的博文,写于第二天,时间正是三月底,标题是:再见,小辰。
“今天是周末,可还有工作要做。上午跟小辰一块出门,她看上去很开心,问我乘车路线,刚好我们要去的地方都在国展附近。她说要先去见一个朋友,再找房子安顿下来。任我怎么逗,这小妮子也不肯说是什么样的朋友,管他呢,我为她高兴,哪怕她留在北京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也希望她从此快乐得和从前一样,想到这一点,漫天风沙也没那么讨厌了。她低估了北京的天气,没带多少衣服,看看她借我的外套穿着可真逗,顺手帮她拍了照片,然后赶去干活。
“下午回来,小辰先回了,她没钥匙,坐在门前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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