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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第2/3页)
“堂下何人?”惊堂木一拍。所有古代公堂的开场白响起。虽是三司会审,却是由大理寺卿于大人主持。
所谓程序,就是既定的东西,不管什么案子都得经过这一套规矩。本案没有民事原告,以现代观念理解,就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所以,春荼蘼和影子报上姓名后,案由和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要达到的标的由康正源代表官方说明和提出。
这一阶段进行得很快,因为这个案子非常轰动,虽然没有造成可怕的后果,但影子的行为胆大包天到如此,百姓们很热衷的八卦,所以任何一个细节都被熟知,被放大,甚至到了失真的程度。康正源的叙述,提供了官方的确切说法,所有人心中都冒出一句话:哦,原来如此。
而当于大人问起人犯影子有何可辩时,春荼蘼上前一步,“状师春荼蘼,有隐情回禀。”之前她上堂时都自称民女,此次既然皇上钦点,她就改了自称。而且,也不用因为没有功名在身而背着即定的那顿打,或者以赎铜相抵。
“据实细讲。”
春荼蘼优雅大方的略礼一礼,神态自信地侃侃而谈,“皇上,主审大人,堂上其他各位大人和先生,我以为,凡事有因才有果,哪怕是触犯刑律之事,也不会逃脱这个规律。比如杀人大罪,就分为故杀、戏杀、过失杀,还有因反抗恶行而过量之杀。所以,并非杀人就一定要偿命,案件性质的确定,应该在量刑之前。”
屏风后的皇上,一直习惯性的以手指轻敲桌面,那是他听奏或者读书、思考时的习惯,但此时突然停了,显然是注意了春荼蘼的话。
“定性先于量型吗?”他喃喃低语,看神色,更深以为然。
“你是说,人犯冒充皇上,诈骗民间之财,数额巨大,还是有情可原的吗?” 御史中丞夏大人冷哼一声道,显然非常气愤,“你,挑词架讼,哗众取宠,纯粹狡辩。”
“夏大人,我知道您嫉恶如仇。”春荼蘼完全不被官威所折,正色道,“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听听下情,您既然嫉恶如仇,就应该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应当冤枉一个好人。”
“事实俱在,可曾冤枉?春状师,要为人犯辩解,也要有根据的。” 刑部尚书万大人冷冷的道,眼神中有掩饰不住的不屑。
只一个回合,春荼蘼就判断出来了,大理寺卿于大人是比较冷静理智,御史丞夏大人性烈如火,是硬骨头,刑部尚书万大人高高在上,最不好说服,因为可能他是最听不进人话的。
“好吧,先说结果。”春荼蘼话题一拐。站到影子身边。
“此人冒充皇上,是天大的罪过,若要归类,应该是为诈伪之罪。”她声音清亮,举止大方,完全没有某些讼棍那种撒泼耍赖,强词夺理的样子,倒让那些学子的抵触情绪稍减。
“只是。我仔细研读过《大唐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此类行为该受到何种惩罚。”她继续说道,“不知哪位大人告诉我,要适用哪一条哪一款之条文?”
“虽无明文规定,但其情当诛。”夏大人喝道,“天子之威,岂容他人冒犯?冒犯天子,等同于冒犯大唐的脸面,等同于叛国之罪,等同于谋反!”
嗬。这大帽子扣的。
“对啊。”万大人道,“律法。总是先有犯罪,才于其后弥补,再成文,规范其他之行。大不了此案审毕,在唐律中加上这一条。另外,唐律中连伪造文书和官印都要严惩,何况冒充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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