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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别离 (第3/3页)
是一阵难堪的沉默,过了良久,埃特才低沉着嗓子道:“大家兄弟一场,一直都是你们照顾我的,如果说有什么对不住我的地方,那是胡说。只是我感觉累了,想出去走走,所以……我想退出‘战神之锤’。”
罗格、凯特、佛朗哥和伦斯都大吃一惊。自从四年前臭味相投的五个人相遇以来,无论好事坏事,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向来都是同进同退的。其间也曾共历生死,也曾同享荣华,即能共患难,也能同富贵。无数次大小恶战之中,几人早已经形成十分默契,各人的技能武艺又是颇为互补。因此虽然单打独斗都算不上什么高手,可若是打群架,就算飞龙这等高手也吃了大亏。
此刻虽然外敌力量强大,但‘战神之锤’生意正如日中天,两大靠山一个是圣骑士,另一个是神秘强大的魔女,罗格等雄心勃勃,正想大做一番事业,这埃特居然要走?
罗格正待劝说,埃特摆了摆手,道:“我已经决定,就不要再劝我了。”
沉默片刻,埃特如自言自语般,喃喃地道:“当初相遇之时,我们几个还是小混混,一起喝酒、打架,那个时候多开心啊。我也曾想过要做一番事业,也有过天天拼命练习剑法、魔法的日子。到了法尔堡之后,我们有了些钱,过上了以前想不到的奢华日子。就是那时起,我喜欢上了这种生活,越来越没有心思再去修炼什么剑法、魔力了。”
“兄弟一场,我也不怕你们笑话。那时我开始还能三五天去花天酒地一次,后来是隔天一去。再后来是三五天才会修炼一次剑法或者是魔力。无数次深夜回家时,我都对自己说,从明天开始就要天天修炼、日日苦读。晚上睡觉时,想起自己和你们的差距越来越大,又有哪一次不是满身冷汗?可是到了天亮时,温暖的阳光又会迷了我的眼睛,让我把这一切忘到脑后。”
“一天天的,我从‘战神之锤’分得的钱越来越多,可我心里知道,我什么都未给‘战神之锤’做过。生意上的主意都是罗格拿的,打造是费斯,其它兄弟们也都各有作为,只有我……每次拿钱的时候,我心里真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味道。如果没有飞龙这次事情,也许我还能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可现在,我……我也是个男人啊!”
埃特痛苦的将脸埋入双手之中,竟有断断续续的呜咽声传了出来,宽大的背心不停抽动着。
“我不光不能做点什么,反而变成了累赘。依莎落在飞龙的手里时,我,我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凯特试图劝慰埃特:“飞龙可不是一般的高手,败在他的手里是很正常啊。我们才多大,他又修炼了多少年?看开些嘛,武技高可不代表着强大了,我们照样不是打得他落荒而逃?来,别婆婆妈妈的了,咱们去‘暗夜精灵’喝一杯,找几个姑娘开开心!”
凯特突然看到旁边满脸通红的依莎贝拉,脸也有些红,咳嗽两声,不说话了。
埃特叹道:“不必劝我了。这种胡涂的,只知道伸手要钱的日子我不想再过了。再这样下去几年,我也就成废人一个了。等这伤一好,我就准备去游历天下,修行武技。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也许几年之后我们还能相见。”语气虽然低沉,意志却极坚定。
少女显然也是第一次听到埃特这个计划,一时脸色苍白,站立不定。
事关男人尊严,罗格思前想后,只能叹口气道:“如果你真决定了,作为兄弟,只好祝你好运。这几天我们在店里看看哪些东西适合你的,回头给你送来。装备好些,也能多点保险。‘战神之锤’里面永远有你的位置!”
四人鱼贯走到床前,一一与埃特拥抱。
“我们是兄弟啊!记得早点回来!”
“混不下去早点回来啊,别硬撑!”
“你好象还欠我钱呢!”
“奶奶的,不是真要走吧!记得回来还钱啊!”
二日后,罗格等人带了整整一箱的魔法装备来到埃特的家,却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小楼的楼门虚掩着,阴冷的风呼啸着穿堂而过。依莎贝拉坐在客厅厅里,静静的看着窗外。稀薄暗淡的晨光透过百叶窗斜斜洒落在屋里和少女的身上。这昏暗的光芒即没有驱逐走多少黑暗,也未能给厅中带来分毫暖意。
客厅里壁炉中只有冰冷的灰烬,不知坐了多久的少女唇色有些发青,几张信纸散放在身旁的茶几上。
少女看见罗格,突然抽泣起来,呜咽道:“他走了!他本来答应了要带了我一起走的!这个骗子!”
信是给罗格的,大意是老子四海历练去了,不知道哪年回来。装备不要了,老用好装备不利于修行。你们几个家伙要给老子照顾好依莎贝拉,若是哪个敢动她的主意,回来一定剑劈火烧。男人痛快点,老子走了就不跟你们告别了,免得看你们哭心烦云云。
“滚就滚,当自己是倾城妞啊,还要老子掉眼泪!”罗格一边嘴里咒骂着埃特,一边对依莎贝拉说:“这小子滚了正好,呵呵,我们一直想说依莎这头纯洁羔羊,如何会看上埃特这猪猡的。这下我们可都有机会了!”
依莎‘扑嗤’一笑,旋即想起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与埃特相见,又哭了起来。
罗格心情十分压抑,叹一口气,手指划了几道魔法符号,一道细小火焰点燃了壁炉中的木柴,他看着炉内的火焰怔怔出神,脸色被火焰映得忽明忽暗的。良久才回过神来,与依莎道了别,离开了小楼。
出得门来,大口呼吸了几下冰冷而新鲜的空气,罗格的心情才稍稍好了一点。吩咐店里的伙计将马车赶回‘战神之锤’后,罗格来到了自己那匹通体乌黑的纯种高头大马前,见四周无人,脚尖一点,肥胖的身躯如失了重量一般缓缓升起,空中一个伸展,轻巧地落在了马背上。那马打了个响鼻,对今天背上意外的轻松感到惊喜不已,轻快地以舞蹈般的节奏一路小跑去了。
小楼外不远处立着一棵古树。三五只乌鸦正在树枝上不停的呱呱叫着,上窜下跳的,难听的叫声透过厚厚的百叶窗,硬挤进那些还在熟睡中人的耳膜里,惊扰了不少好梦。群鸦之中,有一只眼睛里透着血红色,偏着头盯着罗格看个不停。
罗格悠闲地骑在马背上。这段时间大小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几乎把他弄得筋疲力尽。清晨骑骑马,很可以愉悦一下他的心情。他轻声哼着小曲,一手控缰,一手用手指在马鞍上轻轻敲打着节拍。曲子是最近贵族间很流行的一曲,歌词却让他改动了不少。
“哒哒哒……战马踏过晨风,旌旗在骑士的长枪上飘扬!年轻而高贵的骑士啊,长枪刚刚刺进过恶魔的心脏!在那远方的家乡,纯洁的少女正等待着他的归来…..晨风抚过少女的脸,一只乌鸦在不停的歌唱……啊,红眼睛的乌鸦,最愚蠢的乌鸦……啊啊!……愚蠢的魔族,千万年不变……”
好在行人稀少,罗格声音又低,这恐怖的歌声并没有惊扰到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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