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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设备 (第3/3页)
持矛突刺,指指身后的烟尘,笑道:“赵喜来了,你们站一边去吧。”
来的却不仅是赵喜,还有李牧与田单。
这一次对匈奴立脱单于的胜利,不仅让黄宣惊喜,也让李牧有种莫名的情绪。
他在边疆已然度过了15年春秋,在其生命中的四分之一时间里,赵国面对匈奴,都是以守代攻,不仅因为匈奴马队来去如风,更重要的是,在正面战场上,快速突进的骑兵部队远不是同样数量的步兵团所能抵御的。
在战国的士兵序列中,步兵分为两种,士和徒。士者就是带甲,古书上说到春秋某国,常道:“车千乘,带甲过万”,所谓带甲或者士,其实就是车兵,不仅包括在战车上的三个人,而且包括随车甲士7人,一组10人。而“徒”,是随甲士出征的役夫,管后勤,“厮养”,“樵汲”,“炊家子”又或者“固守衣装”,专干杂货,地位很低。“卒”与徒相似,跟在兵车之后,给贵族甲士当跟班,有些像中世纪的骑士跟班,有时也叫“步卒”,他们应该经过了简单的训练,但也并不一定。
弓箭手和弩兵,原本是属于徒卒序列的,李牧的成功之道与将这些远程打击部队从低级序列中分隔出来也有一定的关系,由于赵国率先取消了兵车这一装备,故而甲士们的地位骤然降低,而地位上升的弓箭手,则成为了军队重要的组成部分。
李牧以厚重的方阵部队配属大量的弓箭手,能够对匈奴的“轻骑兵”造成相当的杀伤,但面对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所能遇到的最大草原民族,赵国的战力并不具有优势。
然而,过去30天的战斗中,李牧却被生物炸弹的惊人威力所震惊了,匈奴们赖以成名的骑兵迂回战术好无用武之地,只要在后队配属一曲轻装掷弹兵,数万匈奴的突击也要被遏制,一次完整的掷弹攻击,甚至能杀伤数百名敌人。
这在以前,是李牧不敢想象的。
实际上,在火炮发明以前,骑兵的确是无可非议的陆军王者,黄宣不可避免的改变了P210的历史。
看见黄宣,李牧的思绪就又回到了对立脱单于的最后一战当中,还是赵喜笑道:“智贤君安好?智贤君为国『操』劳,王上听说,大为欣慰,又有赏赐,使者还在营内,我已派人去寻了。”
“不急。”黄宣微笑道:“田相,听说有30万青壮?训练可成?”
“是。”田单倒是神『色』如常的道:“以君上的标准,算是训练已成了。”
“那就好。”黄宣又笑,道:“我们吧。”
由于任何类型的脑波影响,都会产生抗『性』,所以3级佣兵的标准是自愿的,只有这样,才能对其使用训练刺激,从而提高其战斗力。
黄宣说着,道:“尼克,联系陆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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