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三章 哥就非亵渎不可了!  最终进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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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哥就非亵渎不可了! (第2/3页)

惊怒反应,甚至连要反抗的意识都木有,更是没有理会自已的族人,继续依偎在方森岩的怀中仰望着阳光。

    她的发丝飘散在那阳光下,微微飞扬,甚至散发出点点的亮晶晶的光芒—看起来如梦如幻,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很不真实了。

    那些在牢房外面围观外加怒骂的精灵完全已经出离愤怒了死死的抓住牢房的铁栏杆,声嘶力竭的狂叫了起来。简直像是祖坟被掘了一般。

    这时候精灵妹子才停下了歌声,望了望族人然后转过头来诧异的看了方森岩一眼,最后低头着了着他按在自己xiōng部的那只魔掌,似乎很惊奇他们在纠结和闹些什么,接着继续非常淡定的继续张开小嘴唱起先前的那天籁之音起来。

    但不知道为什么,当雾歌妹子转头过来很淡定的看了方森岩一眼以后,方森岩就像是被那宁静的眼神给洗涤了一下似的,热腾腾的yù望一下子就平息了下去,尽管精灵少女都没做出任何拒绝……连象征xìng的都没有““方森岩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讪讪的将手抽了回来。

    这时候那些精灵族人大概也看了出来怎么回事,百卝度卝贴吧卝他们虽然愤怒,却还不至于完全事理不分。事实上没有一名女xìng精灵会在遭受到这样的侵犯下还如此平静“除非她是自愿。

    这也是精灵们最不愿意见到发生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那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使得人类始终被视为低一等的生物。只有那些十分杰出的具有高贵血统的英雄,才是能获得精灵们认可,可以平等对待的对象。通常恃况下普通的精灵与人类相恋,多半会招致绝大部分族人的抛弃!

    然而雾歌这个平时很不起眼的精灵少女,却在这样一个肮脏污秽的地方,在并不刺目的阳光下,轻声的唱出了只有黎明精灵才能演绎的“黎明之歌”……呼唤出大自然的共鸣!这就注定了她之后的身份必然遵崇无比……二这就造成了一个极其尴尬的命题,并且还是在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命题:黎明精灵和一个普通人类相恋,怎么办?

    抛弃她?绝对不可能,瑞文戴尔已经整整三百一十七年没有出现过新的黎明精灵了!

    接受她?这就得意味要默认一件事情,低贱的人类也可以亵渎精灵,而且是一个黎明精灵!!单单是这样的想法就已经令得这些顽固的精灵们抓狂了起来!这样矛盾的事实使他们浑然忘记了当前的恶劣处境,不停的唉声叹息着,就连几名长老也在一旁默默摇头叹息,不停的期望着自然女神给予神谕指引。

    黎明之歌似乎很长,又似乎很短。虽然是以“歌”宇来命名,却其实是精灵本身与大自然的共鸣,就像是婴儿初生时候的啼哭,大海潮起潮落时候的喧嚣惊蛰时候天空鸣过的第一声惊雷!等到雾歌的小嘴缓缓闭上的时候,那声音都随之袅袅,丝丝缕缕,久久不散仿佛要盘桓在你的耳中,心里永垂不朽一般。

    天概是因为有些口渴的缘故吧,一曲唱完的雾歌舒服的在方森岩的怀里挪了挪,丹凤眼一瞥似乎在警告方森岩保持靠枕的姿势不许跑也不许动,然后伸手到旁边的桶里面想舀一瓢水喝。但旁边的那个木桶里面的水质实在是难以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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