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壁落小说]https://wap.biquluo.info/最快更新!无广告!
第二十七章 【人畜无害】 (第3/3页)
“嗯,那最后说说狼人吧。”陈道临笑了笑。
“狼人……”巴罗莎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来:“说起来,我们精灵族和狼人的关系,当真是复杂的很呢。”
“哦?”
“是呢。”巴罗莎笑道:“我听族里的老人说起过,一百多年前,我们和人类的那场战争的时候,狼人是兽人族之中最亲近我们精灵族的兽人。当时我们的精灵族是所有种族的领导者,矮人族和兽人族都要听我们的精灵王的领导,在精灵王的指挥之下和人类对抗。但是,那些兽人族一直心中很不服气,只有狼人,当时却是一心一意的听从我们的精灵王的指挥,最是臣服。可后来……”
“后来,一定是变了,对吧。”陈道临叹了口气。
“是的。”巴罗莎道:“开始的时候,狼人在兽人族之中也并不算是多高的地位,但是在一百多年前的战争之前,我们的伟大的精灵王用它伟大的智慧指引了狼人,它告诉大家,狼人一族将是我们对抗人类军队的最有力的武器!因为纵观远古时代,我们几个种族每次和人类对抗,最后失败的重要一个原因,便是人类的骑兵是我们很难抗衡的。而一百年前精灵王就利用狼人组建了属于我们的骑兵。在所有的种族之中,只有狼人可以胜任骑兵这个角色。狼人的身材和人类接近,作战凶狠顽强,而且擅长群体合作。最重要的是,狼人一族出产的巨狼,是最适合的骑兵坐骑。其他种族,都没有这个条件。蹄族的战士大多没有骑术天赋,而且其他兽人族的战士,体型都比较庞大,可以胜任优秀的步兵,却没法充当骑兵。狼骑兵的建立,在战争之中发挥了非常厉害的作用呢。而狼族的地位也就因为狼骑兵的存在,而节节提高,成为了兽人之中的三大种族之一了。”
陈道临想了想,也点头承认:“这些狼骑兵的确是很厉害。”
虽然他只见过两次狼骑兵,而且第一次看到的是精灵族伏击,全歼了那些放牧兽潮的狼骑兵。而第二次,见到的就是追杀巴罗莎的那个家伙。
但是短短的两次接触,这些狼骑兵给陈道临留下的印象却是十分深刻!
这些狼骑兵的作战特点是凶狠,而且敏捷。那些充当坐骑的巨狼,在速度和敏捷上都占据了天然的优势,不但奔跑迅速,而且在复杂的地形环境之下,还可以轻松的跳跃腾挪。
比如在密集的森林里,或者是山坡峭壁等地带。普通的骑兵只有在平原开阔地带才能将战斗力全部发挥出来,而一旦到了复杂的地理环境里,人类的骑兵就会大大削弱。可狼骑兵却完全没有这样的顾虑。
还有一条,在作战的时候,狼骑兵的骑兵战士可以攻击对手,而坐骑同时也可以协助作战!那些巨狼坐骑力气庞大身躯雄壮,还有尖锐的獠牙和爪子,可绝不是摆设看着好玩的。
“一百多年前的战争时候,当时的狼族感念我们的精灵王指点它们组建了狼骑兵,提高了狼族在兽人之中的地位,而且当时它们的领袖狼王,也是兽人族的三巨头之一,是兽人最强的高手之一,十分臣服我们的精灵王。那个时候的狼族,完全是依附我们精灵族的。可后来,随着战争结束,狼人族的领袖狼王在战争之中死去,后来继任的狼王,却被兽人族其他部族给拉拢了过去,渐渐的便和我们疏远了。而狼族的骑兵虽然厉害,但是在战争之中也是打的最坚固的,战争之中,连续有三任狼王很快就陨落了。兽人族之中,其他的种族巨头,尤其是现在的兽人国王铜虎,就趁着狼族连续失去领袖内部混乱的时候,把狼族给拉拢了过去。毕竟狼族是兽人,虽然和我们精灵族交好,但是毕竟还是异族,它们最终还是投靠了其他的兽人,就和我们精灵族渐行渐远啦。”
陈道临默默的听完了这些,忽然心中一动,闪过一个念头,他看着面前的这个精灵小妞,皱了皱眉,道:“这些事情,你知道的倒是很清楚啊。”
方才巴罗莎将这些古老掌故一一娓娓道来,说的头头是道,尤其是对兽人族之中的内部动乱,领袖更迭,还有对狼族的拉拢等等,以及狼骑兵这个兵种在战争之中的重要性……等等。这些事情,从别人嘴巴里说出来或许不奇怪。
但是,巴罗莎,陈道临对她的了解,这个精灵小妞是一个天真烂漫,蠢萌蠢萌的小妞,羡慕人类的文明,同时还是个郁金香工坊的脑残粉。
这么一个简单的如白纸一张的小妞,怎么会知道这些复杂的事情?尤其是什么战争啊骑兵啊之类的事情,就绝不是这个小妞能想出来的!
巴罗莎看着陈道临,随意笑了笑,回答的很轻松:“这些我自己哪里会想到,都是长老教会我哥哥的,有的时候长老教哥哥的时候,我会在一旁听到一些。有时候,哥哥回来会和我说一些。我们的长老,可是一个非常聪慧的精灵呢!”
陈道临立刻脑子里浮现出了那个精灵长老捧着热气腾腾的茶杯,一脸淡淡微笑的模样来。
原来陈道临对这个精灵长老邀请自己行商的举动就有些警惕,此刻听了巴罗莎的话,心中更是提醒自己要小心那个老精灵。
看了看天色,陈道临想了想,道:“休息到现在了,如果你有了力气,咱们就继续走吧。那个狼人虽然被我伤了,但是天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追上来呢。”
随后他心中盘算了一下:“我用的辣椒粉,会灼伤它的鼻子粘膜,两三天内它别想好好的用鼻子嗅出味道。狼族追踪的天赋应该就是靠嗅觉吧?它和它的坐骑都吸入了我的辣椒粉,这一条倒是不怕的。只不过,还是小心为上,万一那个家伙追来,我们两人可不是人家的对手。”
巴罗莎也仿佛想起了什么,深深吸了口气:“你说的不错!那个家伙,可不是普通的狼族呢!我记得哥哥说过,普通的狼族,皮毛都是棕色灰色或者黑色。而这个狼族的毛发是金色的!我记得,好像只有狼人之中的狼王一系,才是金色毛发的呢。这个家伙,恐怕是狼族之中的王族!”
王族?
陈道临倒是没有太过在意这个身份。
王族怎么样,还不是被老子用电棒捅了蛋蛋~
哼,就算是王,现在也知道蛋疼是什么滋味了吧。
`
【喏,我没食言哦,昨天更了五千,今天这章有接近七千哦~别人新书都是两千一章,更三章也没我一章多啊。我人品真的太好了~~
这么好的人品,你们还不给我投推荐票的话,还有天理嘛?!!】
`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