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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94章 机会 (第2/3页)

缺点是不太耐粗饲,必须经常用精饲加餐。

    据说国营马场当初进口的帕尔斯种马甚至还要按时加个鸡蛋补充营养。

    另外帕尔斯马不太经济(蒙兀马产奶量高),也不太耐寒(过冬需要做更多准备工作)。

    与蒙兀马混血后,这些缺点都得到了部分改善,二代混血马肩高比蒙兀马高不少,作为战马,冲击力比蒙兀马强,而且比帕尔斯马更耐粗饲,经济效益提高不少(就是仍旧不太适合作为挽马使用)。

    华夏控制辽东后,马场规模一直在扩大,首先就是女真人的马匹几乎整个落入华夏之手,还有通过华蒙榷场进口的马匹。

    最后,徐世杨掌控的兵部一直鼓励民间赛马、赌马,因此民间养马的风气也随之而热络起来。

    大量高质量的马匹除了能够供应军队之外,自然也可以供应民间。

    在边境屯垦的预备役和民兵大多喜欢购买一匹马,需要的时候可以乘骑上阵,平时也可以用来充当役畜。

    上马贼大当家王启年作为曾经的马贼,现在华夏最大的行商会首,自然也私养了许多马匹,这其中大多是蒙兀马,但也有高价从军马场购买的二代混血马。

    王启年现在乘骑的这一匹,肩高超过145公分,比寻常蒙兀马高十公分以上,而且头扬颈举,四肢轻盈,毛色油光顺滑,即使是寻常百姓见了,也能一眼看出这是一匹宝马。

    何况这些几乎算是与马伴生的蒙兀人。

    那跟王启年说话的蒙兀人毫不客气的咕嘟咕嘟把酒葫芦里所剩下的烈酒全部灌进肚子里,之后满意的打了个饱嗝。

    “嗝~~~,啊!好酒!”

    王启年又递给他一张包裹好酱肉、黄瓜条和大葱,抹了厚厚面酱的细面饼。

    “啊,谢了,王大当家。”蒙兀人接过来,坑赤坑次的啃着。

    “咬柱,要不要过来跟我干?”王启年笑着说:“骑骏马,喝好酒,大鱼大肉的吃着,不用在部落里连盐都得数着粒吃。”

    “俺倒是想跟着王大当家干。”那个叫咬柱的蒙兀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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