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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七一 夜袭 上 (第3/3页)
。绯色向疾步而来的战士们看了看,身体迅速与黑暗融为一体。老兵的心脏让它恢复了不少能量,已经可以施展隐匿能力了。
关于绯色,母巢其实还是向李察有所隐瞒的,一个是绯色本身已经具备了剧毒的能力。它的毒质现在和蝎狮没法比,但等晋升到十五级之后,就和蝎狮相当了。然而即使是现在,绯色分泌的毒素如果直接进入血液也足以致命。另一个,则是和辛克蕾尔一样,绯色也具备了通过吞噬敌人能量核心而恢复自身力量的能力。人类的力量精华大多在心脏,其它物种则是各有区别。
那队战士远远看到这边有两个敌人,等呐喊着赶来时,就只剩下茫茫夜色了,甚至找不到任何遁去的痕迹。
片刻之后,营地中的烈火已经扑灭,希姆子爵在一众亲卫的严密保护下在营地中转了一圈,然后回到了大帐。
营地中处处狼藉,许多战士正把战友的尸体抬向营地一角堆放,另外到处都是伤兵的**,三个低级牧师已经开始为伤兵治疗,但是看到面前排着长长一队的伤兵,他们的脸色也显得苍白无奈。
“混蛋!一群废物!你们怎么守的夜,都让敌人冲到我的大帐门口了!要不是我天生运气够好,岂不是又要伤在那群乡巴佬的手里?你们说,除了花我的金币,我要你们还有什么用!!说啊!!”大帐中传来希姆子爵的咆哮,又时时传出摔东西的声音。亲卫们围着大帐笔挺站着,个个面无表情,这种声音他们已经听得多了。
大帐中,等希姆子爵咆哮累了,坐下来准备喘口气的时候,那名将军才开口向子爵汇报此次的战损。伤亡大多集中在步兵身上,他们死伤超过百人,骑兵只死了不到十个,还有两名重装骑士受伤。
希姆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些。在他心中,只有重装骑士才是精锐,骑兵就是兵,步兵则属于随时可以牺牲抛弃的炮灰,死了多少都无所谓。在子爵的逻辑中,花他的金币最多的兵种自然就是精锐,武装一个重装骑士的钱完全可以养活五十个普通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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