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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花奴的来历 (第3/3页)
“丫头太想念你老爸了吧?”石先生轻轻的拍了拍她的手背,安慰道,“电话里面的声音,很具备欺骗性的,再说了,你老爸都过世一年多了,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而且,被说声音相似了,就算是容貌相似的人,也躲得是,哪里就是令尊了?”
“我要去”即墨青莲说道。
“年底去”石先生说道,“我这个时候去,会闹很大乱子的——我还是和你说说那花奴的事情吧”
“我不要花奴,我要去洛城”即墨青莲摇摇头,掉头看向车外,眼眶中,似乎有液体涌出,她不想让石先生看到她落泪,她一向都是很坚强的,那个声音真是很像是即墨明镜?难道说,当年父亲竟然没有死?
这不可能,如果父亲没死,那具尸体又是怎么回事?
“来吧”石先生递了一块绣着牡丹图案的丝帕给她,叹道,“把眼泪擦了,年底我一定带你去洛城,绝不食言。”
“好……”即墨青莲点点头,她也知道,这种事情,她勉强不了石先生,碍于石先生在毒门的身份太过特殊,他既然说他现在不方便去,那么她也不能够强求什么。
“你不是想要知道花奴的由来吗?”石先生说道,“魏晋年间,我们这一门很多上层王八蛋,不知道怎么想到,攀比成性,比钱比药比房舍骏马,后来开始比美人,豢养歌舞伎。”
“嗯”即墨青莲表示理解,古时富贵人间,都有这种攀比的心态,养歌舞伎,戏子等等,这不算什么稀奇事情。
各朝各代,都免不了这个俗的。
“后来医门有个长老,好色成性,就养了美貌的年轻男女,常常带出来夸耀,称为花奴药童,别的门下见了,争相模仿,于是,花奴就成了一种风尚——每一门的嫡系弟子或者君子、长老,身边都有豢养花奴的习惯,甚至于,有时候花奴也是用来交易或者是对换的一种财物,和奴婢一样,只是要求是俊美的少男少女,嗯,你的那个花奴,年龄偏大了,一般我们都比较喜欢十五到十八岁的。不过,那小子长得不错,倒也可以养着玩玩,将来带去斗毒大会,给那群老不死的看看。”
即墨青莲算是明白了,原来所谓的花奴,就是他们这一门的专业名称,相当于古时富贵人家的歌舞伎,养着花钱耗粮,就图一个观赏价值。
“石先生,你养了几个花奴?”即墨青莲突然俏皮的问道,虽然伤感父亲,虽然很怀疑那个电话里面的声音,但是,既然石先生煞费苦心的逗她开心,她也不好再闹腾了,只能够转移话题,反正,到年底,去斗毒大会看看,总会明白的。
也许,石先生说得对,她太想念父亲了。
“五个”石先生笑道,“都是别人供奉的,我对这个没有爱好……我自己都养不活自己,哪里有闲情养花奴?你去斗毒大会上就会知道,很多老不死的,养了好些,个个水灵剔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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