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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二章 倍加努力 (第3/3页)
被丢弃的话,大部分情况,都是丢弃在现场的。因为国内少有用枪作案的,而无论是钝器还是利器,上面沾了血或肉泥以后,味道都不好闻,而且不好放,很容易就留了证据在别的地方。
所以,不管有经验没经验的凶手,主动或受迫的,要么直接带走凶器,要么将凶器丢弃在现场,要么就是丢在案犯现场附近,很少有人会带的老远去丢弃的。
而雷鑫说到的垃圾桶,就更加的实用系了,属于是老手才懂得的技巧。
普通人如果关注社会上的刑事案件的话,经常会看到新闻里出现,警方从垃圾桶里找出了凶器,有些人互相讨论的时候,还会说,凶手真的好笨,怎么会把凶器丢到垃圾桶里,那不是一找就找到了。
其实,丢到垃圾桶里才是逃脱概率最高的方案。
首先,警察不会每遇案件就去翻垃圾桶的,事实上,正向寻找凶器的情况都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审讯出了结果以后,再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去翻找。
其次,案件并不总是第一时间被发现的,而只要拖延一两天的时间,凶器就会离开垃圾桶,前往另一处更加神秘和复杂之地……
最后,凶手如果不将凶器丢弃在垃圾桶,而只是丢弃在现场的话,正常情况下,可没有人帮你去换地方,警察只要想找,总有找到的概率的。
综上所述,也就是雷鑫恐惧的源泉,正是那更加神秘复杂之地——垃圾山。
本着谁提出谁负责的理念,雷鑫重重的叹了口气:“行吧,我组织人手,去翻垃圾山。”
“我们去查现场。”江远勇于承担的接受了另一半的任务。
当日,雷鑫就带着十几名年轻刑警出发了。
第二天一早,又有一队20多名刑警,经过动员以后,满怀悲壮的迈上了城郊的垃圾山。
江远等人则是带着大壮、二壮以及清河市局支援的警犬,沿着小区,一圈圈的搜寻。
杀过人的凶器,味道极大,经过训练的狗很容易就能嗅到血腥味。
事实亦是如此,第三天中午,也就是第三组刑警迈上垃圾山四个小时后,一名时髦的男子走进了书香名苑附近的派出所。
“我要报案。”男子走到了接待台前。
“什么情况?”民警抬头打量了一下男子,看他神情平静在,自个儿也平静下来。
“我早上遛狗,我家狗老冲着树底下叫,叫两天了,我寻摸着怎么回事,就翻了一下,结果找到一把刀,断的,上面还有血。”男子说话间,将一个塑料袋提溜到了台面上。
一只断成两截厚背砍刀,看着就让人觉得眼熟。
接警的民警的眼神越来越凝重,很快又变的耐人寻味起来。
“你稍等一下,我马上给你做个笔录。”民警掏出手机来。
“啊,还要做笔录?”时髦男子有点犹豫。
“很快的,你不用担心,您叫什么名字?”
“唔……王克疆。”男子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没有其他想法了,乖乖牵着狗,坐到了旁边的椅子上。
接警的民警立即拨通电话,道:“所长,你今天不是说要抽人捡垃圾吗?我这里出了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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