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五章 吊诡  大唐不良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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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 吊诡 (第2/3页)

就不多留了,这就去现场看看,这边可以借调几个差役还有仵作与我同行。”

    借人,并不代表苏大为自己不能勘察现场。

    他手里都察寺多的是能人。

    只为了避嫌。

    此案关联重大,苏大为绝不能像过去的案子一样,只用自己手下人。

    而要多借大理寺和县里的刑名。

    以示坦荡和清白。

    “寺卿,我随苏少卿去现场看看。”

    大理寺主薄程道之从自己的桌案前,站起身,向着苏大为和裴廉行礼道。

    ……

    早在秦时,中国查案便有专门的法医。

    当时叫做“令史”。

    后世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国竹简,其中有《封诊式》竹简九十八支。

    这些竹简便是秦国的司法文件,内容涉及案件审判及调查、勘验、查封等多方面。

    其中关于断案的部份,可以视做最早的法医书籍。

    “封诊式”三字,指不同的司法行为和执行要求,“封”即查封,“诊”是勘查、检验,“式”就是司法规范;验尸即属于“诊”的一部分。

    这些司法报告,秦代称之为“爰书”。爰书中,便有中国距今年代最久远的“验尸报告”《贼死》。

    《贼死》的内容是,接到辖区内一起死亡报案后,主管当即“令令史某往诊”。

    此份爰书,是由相当于后世法医的令史某完成的。

    如《贼死》上记载:一男尸体在某家南边,仰卧。

    男子头上左额角有一处刃伤,背部有两处刃伤,都是纵向的,长各4寸,宽各1寸,创口中间凹下,像斧砍的痕迹。

    周围出血,污染了头部、背部和地面。

    其余部位无伤。

    身穿单布短衣和裙各一件,短衣背部相当于创口部位,有两处被刃砍破,衣背和衣襟都染血。

    尸体西侧有一双秦式麻鞋,一只距尸体6步稍多,一只离尸体10步,把鞋给尸体穿上,刚好合适。

    地面坚硬,未见凶手痕迹。

    死者是壮年男性,皮色白,身长7尺1寸,头发长2尺。

    腹部有灸疗旧疤两处……

    秦时的法医水平和规范,已经不亚于后世。

    到了唐时,法医被称为“仵作”,对于断案的程序和方法,在秦人的基础上,又有进步。

    苏大为和程道之带着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赶到公主出事的府邸时,发现宅子大门已经贴上了封条。

    有金吾卫及万年县的武候守在门前和院墙边。

    苏大为等人上去,与对方打了招呼,又取出大理寺出的手令,这才得已揭开封条,推开大门进入。

    “两个时辰前,已经有仟作现场验看过了,这案子,说正常也正常,说奇也奇。”

    程道之之前来过,陪在苏大为身边,就有替他解释案情的意思在里面。

    “正常在哪里,奇又奇在哪里?”

    苏大为从进门开始,便放慢脚步,双眼仔细搜索地面。

    雁过留声,人过留痕。

    哪怕是最高明的刺客,在这么大的府宅里,也不可能凌空飞渡,总会留下足迹。

    就算是诡异和异人,苏大为目前也没见过可以一直飞在天上不落下来的。

    所以勘察命案现场,第一步,便是从地面搜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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