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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案情 (第2/3页)
李谨行在一旁若有所思的道:“弯刀可以对付普通人,但对付不了铁甲,横刀有一定的破甲能力,所以我大唐以横刀为主。”
“苏帅,你还是没说明,你改良的马蹬和马鞍在金山那一战时,对狼骑起到何种作用?”
“那是大幅度提升胡人仆从战力的作用。”
苏大为耐心解释道:“在汉以前,骑兵都没有马蹬,人骑在马上,需要以腰腿之力稳住身形,在战马奔跑时,极难保持重心稳定。
所以秦末时的骑兵,以轻骑为主,少有重甲。
而轻骑,多配以弩。
因为在颠簸的马上,无法稳住重心,想要射中目标太过困难。
但是三国魏晋后,马蹬和马鞍大量普及,这就给骑兵作战,提供了更多可能。
使骑射得以实现,令重甲骑,也成为可能。
但这还不是骑兵最终的形态。”
苏大为最后一句,令所有人精神一下子高度集中。
不光令李辩、李谨行、高崇文他们关注。
就连站在一旁本来抱有吃瓜看戏心态的萧嗣业,都投来惊异的目光。
骑兵最终形态,好大的口气。
“以苏帅所见,骑兵最终形态,应该是怎样的?”
高崇文在一旁,用一种忍不住透着一丝讥诮的语气问。
在他看来,苏大为在萧嗣业面前抛出这种话,颇有些自大。
难不成,他觉得自己的眼界,比萧尚书这种百战老将还厉害?
苏大为微微一笑:“这就是我说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虽然我大唐的‘玄甲精骑’厉害,但骑在战马上,能稳住身形,进退自如者,毕竟还是少数。
我所改良的马蹬和马鞍,便可令大多数人,做到在马背上如履平地。
过去骑兵冲锋,之所以用马槊和铁枪这种以刺为主的武器,就是因为在马上难以腾挪。
敌我双方交手只有一瞬间。
但在改良了马蹬后,除了直刺,也可以稳住身体,做出更多的技击动作。
使马槊之外的武器,也多了用武之地。
你们问我在金山脚下,击败木昆部后,仅靠那些胡人仆从,为何能挡住突厥人的狼骑。
这便是答案。”
所有人,一时都陷入沉默。
苏大为目光扫了一眼全场,最后落在萧嗣业的身上:“萧尚书,我还有要事在身,这便先告辞了。”
萧嗣业抚着长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苏大为于是向众人抱拳,大步离去。
在这个时代,仍旧是世家贵族的时代,真正重视工匠和器物的贵族,还是少数。
他们会用,但他们从骨子里,并不觉得,这些器物有多重要。
苏大为也知道仅凭自己是无法改变整个时代观念的,但萧嗣业希望自己吐露点东西,那他便吐露些真东西。
没有很神秘神奇的兵法。
没有所谓的上帝视角。
若有,也只是观念和格局的不同。
站在后世人的肩膀上,苏大为的视角,与普通唐人不同。
在大唐开国的时代,马蹬和马鞍已经发展到很成熟了。
但和后世还是有所区别。
后世有太宗坐骑,昭陵六骏的石雕像。
马鞍不如后世符合人体力学,而马蹬,更是两个圆环,勉强能给人踩踏,也就是提供一点上马的支撑。
要想靠这些能稳定重心,能在马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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