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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二章 仇富之心 (第3/3页)
德不好,就算长的再好看,再富有,也不能托付终身。
再者,永远不能指望一个对谁都不好的人能够对自己好,真正的好人不会只对自己身边的人好,他们会对所有人都好,但是会对自己身边的人更好。对外人不好的人,对身边的人也肯定很有限。
连钱都没用,其他东西更没用了,这时候的衣服没办法在古代穿,电器没办法在古代用,只有吃的东西可以带一些。
农村每家每户都有粮食和蔬菜的种子,这个也可以带一些。
还有书信,吴中元的亲笔书信,村里有商店,没毛笔但是有粗的水笔,就用这个写,信是写给吴荻的,由于林清明不会古代语言,无法与吴荻进行直接沟通,所有要做的事情就必须写在书信上,内容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告诉吴荻林清明和黄家父子与自己的关系,二是让吴荻帮助他们重新安葬师父和黄萍,三是让吴荻对三人进行隐秘妥善的安排,尤其是黄家父子,林清明熟悉环境之后是要参与战事的,而黄家父子是他和林清明共同的后顾之忧,二人的身份绝不能泄露,不然很可能被敌人抓去要挟他们。
吴中元将书信写好交给林清明,然后将有熊的情况详细的告诉了林清明,眼下众人有两种选择,一是自现代驱车去往新郑,自新郑作法送三人回去,如此一来三人就会出现在有熊附近。还有一种选择是自这里作法,直接将三人送走。
前者的好处是可以让林清明尽快与吴荻取得联系,不必辛苦奔走,而后者的好处则是可以将师父和黄萍安葬在原有的位置。
林清明考虑过后选择了后者,吴中元估算距离,感觉此处应该在鸟族的九丰地界,便再度手书一封,这是一封通用官文,见字如面,所有见到书信的人都不准伤害持有他铁木箭矢之人。
此前他曾经委托赵颖给林清明带了一枚四阶莲子,不过这枚莲子林清明并未服用,此番也找了出来,带在身上。
边界枪支泛滥,林清明也有一把仿五四,就埋在院子里,也一并带走,以防不测。
房子和家禽全部留给了黄金忠,此人也是吴中元和林清明答谢百万的那个人,当年在老村长带人逼老道士搬家的时候曾经为他们说过几句公道话,而此人的老婆早年还经常将自己儿子的旧衣服送给他们兄弟俩。
午饭是在黄家吃的,老黄杀了两只鸡,众人一起动手做了一顿饭。
屋外一直有人在骂街,是村长的老婆,村长带头闹事儿,被就地免职了。农村的村长现在都叫村主任,是由村民选举并由民政部门任命的,挖路的这些人就是民政部的,这个倒霉的家伙撞枪口上了。
吃饭时吴中元问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赵颖有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林清明给了否定的回答,赵颖并不是那种爱屋及乌的人,她只是完成吴中元的嘱托,她本人对林清明没有任何私人感情,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她也的确有不留下联系方式的理由。
午饭过后,众人正在房中闲聊,总部传来了消息,有了被赵颖拍卖的那些东西的消息。
吴中元看向林清明,“哥,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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