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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摧锋 (第2/3页)
要跑的快了就会和身后的公羊脱节。
公羊在高远身后三十米,他始终举着一把霰弹枪,他在用自己竭尽所能的快速跟上高远,但这个快速是在他能准确开火的前提下。
第一次遭遇敌人的大规模伏击是在第一个拐弯处,当高远跑过的时候,迎接他的首先是密集的弹雨,他吸引了所有的火力,但子弹打在他身上只能打出一点点火星,已经巨大的冲击力给高远打来的刺痛。
高远用左手护住了眼睛,然后他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在敌人绝望的呐喊和狂吼中,将他附近的敌人一个个砍死。
敌人一定很绝望,从他们疯狂的呐喊中就能听的出来。
高远砍死了六个人,但敌人真正的杀招不是这六个枪手。
一个身上挂满了诈药,一手握着起爆器的男人,带着哭音呐喊着扑向了高远。
距离不到两米,这是一次自杀式的攻击,用一个人弹,在六个人的掩护下,等高远靠近后,再引爆。
清洁工不是没有猛人,清洁工也不是没有愿意牺牲自己的人,他们用七个人的命布置了一个杀局。
但是没用,这要怪公羊。
高远可以一刀砍死那个人弹,但他在乱刀破杀局的时候,公羊开枪了。
公羊开了两枪,一枪爆头,一枪打手,然后那个浑身裹了几十公斤,生怕炸不死高远的人弹就那样躺在了地上。
越过纷乱的人群,看到威胁最大的目标,让这些人的必杀局变成一个笑话,这就是枪神的实力。
只要高远在前面顶着,公羊就能发挥全部的实力。
只要身后有公羊掩护,高远就能在前面去顶着。
高远抬脚从人弹身上埋了过去,没有停留,都没低头看上一眼,他继续往前冲过了过去。
而公羊,他紧跟着高远冲了过去。
敌人可能从通道两侧任何一个地方冲出来,但从身后冒出来开火的可能性不大,为什么呢,原因倒也简单。
敌人知道高远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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