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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第1/3页)
几天后,香柱的文件批了下来,众人为此聚集到了实验室。
庄尧穿着一身按他尺寸定做的白大褂,衬着他白皙稚嫩却又严肃地小脸,居然有模有样。眼前的托盘里躺着九根乳黄色的筷子粗的条状物,跟他们第一次见的时候不太一样。
邓逍歪着脑袋看着:“不太像呀。”
丛夏道:“地宫里放久了,都霉了,现在刷干净后颜色好看多了,而且好像很有弹性。”
庄尧道:“你可以拉拉试试。”
丛夏拿起一根,那香柱果然软多了,可以随意弯成任何角度,他试着住两边用力拉扯,但拉长了三公分就拉不开了:“哇,挺紧啊。”
“你让邓逍试试。”
邓逍比丛夏好一些,拉开了六七公分:“嘿,真够紧的,我变身试试。”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庄尧一把夺过香柱,白了他一眼:“别做没用的事。”他把香柱递给唐雁丘,“你试试。”
唐雁丘接过后,在手里感受了一下,也许是心理作用,这看上去像胶条一样的东西让他感到非同一般,并非因为它是千年不朽的香柱,而是他体会到了一种冥冥之中的缘分,难以形容。
他拽住两头,用力拉伸开来,硬是把香柱拉开了一倍的长度,此时,他手臂上的筋已经清晰可见。当他松开手后,香柱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好像从来没有受到过暴力的拉扯,一般如此紧的材料,被拉开一倍的长度,是几乎不可能百分之百还原的。
唐雁丘惊喜地说:“果然是宝贝。”
庄尧拿尺子量了量:“嗯,跟我们之前试验的一样,无论经过怎样的拉扯,都能完全复原,什么动物的筋都不可能这么神奇,但是经过检测,这确实是某种脊椎动物的筋。这种材料用来做弓弦是绝对完美的,无论遭遇怎样强度的拉扯都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弹性,可以保证唐雁丘箭术的完全发挥。”他看向丛夏,“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么把它们拼到一起。”
丛夏伸手拨弄了一下,“我试试。”
“你不能只是试试,你必须成功。用任何现代技术的手段都不可能做到无缝衔接,如果这根强度如此之大的弓弦有九个接口,那效果会比牛皮筋还差,你需要让它们完全的融合,就像它们在那种动物体内时一样。”
丛夏往那香柱里注入一丝能量,清晰地感受到了它的细胞活性:“应该没问题。”
成天壁道:“关于是什么动物,你们有什么想法吗?”
庄尧道:“有,目前只是猜测。”
“什么?”
庄尧道:“他们提取了沈长泽的基因进行比对,这可能是‘海龙’的筋。”
“‘海龙’?”
“简单来说,海龙是龙血人的祖先。八几年的时候,我们国家挖掘海上石油,下钻井的时候炸出来一条怪鱼,全身金色,外形有些像古代神话传说中的龙,你们可以想象成沈长泽变成鱼的样子。总之,那条鱼全世界独此一只,而且无论在那个海域怎么搜寻,都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这条鱼后来被人发现它的血液是宝藏,不禁是超强酸,而且是同样剂量下强度比海洛因高出千倍的兴奋剂,能让人在瞬间变成力大无穷、嗜血成性的超人,不过很快就会死亡,但如果剂量小的话,人能活下来。最开始利用海龙的血液,是想制造高纯度的兴奋剂,用于医学研究和武器制造,结果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就制造出了基因改造战士,也就是那些龙血人。现在海龙的身体已经被利用得所剩无几了,纯正的海龙血液可能已经没了,目前改造试验用的都是沈长泽的血,培养出来的龙血战士不仅成功率低,战斗机能也比用纯正海龙血改造出来的差很多。本来寻找了二十多年,他们对再找到一条海龙已经不抱希望了,但现在时代变了,什么离奇的动物都出现了,海底还出现了超级生命,他们又燃起了寻找海龙的希望。所以,这筋一出现,他们就非要跟龙血基因比对一下。”
丛夏皱眉道:“这思维跳跃是不是有点大。”
“不,有这样的猜测很合理。龙的传说由来已久,凡是传说,都有一定传播广泛的事件作为渲染的基础,海龙就很符合传说中生活在水中的龙的形象,这么强大的深海生物,肯定经历过数亿年的演化,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才几千年,海龙完全有可能在历史上出现过,只是跟我们知道的形象不符合而已。而海龙和这些香柱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全都是人类资料库里史无前例、没有记载的生物,而且找不到任何可以追溯的踪迹,这样的动物其实并不多,大部分我们新发掘的物种,都能找到它的祖先和同类。既然他们都是孤零零的,而且身体构造远超过人类的想象,那么将他们连想到一起并不奇怪。”
唐雁丘道:“如果这真是海龙筋,我还能用它做弓弦吗?”
庄尧一瞪眼睛,“东西都在我们手里了,想拿走?除非来抢。”
丛夏笑道:“对,除非来抢,这就是我们的了。不过,我记得沈长泽的血液浓度高达96%还是97%吧?”
“别小看3%的差距,那是高级物种和混血杂种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
邓逍撇了撇嘴:“小庄尧,你嘴巴真欠,要是被单哥听着,肯定抽你了。”
庄尧白了他一眼:“杂种是个中性词,你有时间少睡觉吃饭,多看点书。”
邓逍的脸垮了下来,撅着嘴看着丛夏,像个打架输了的小朋友,眼里就写着“丛哥你管管他”。
丛夏假装没看见:“艾尔·莫瑞有可能返祖成海龙吗?”
“根据唐汀之的说法,他最开始的血液浓度是66%,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达到69%了,体质变化非常明显。他现在可以在水里自由呼吸达到一小时。不过,要注意的是,海龙是一种动物,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它是鱼类,所以艾尔·莫瑞体现的更多特征,是鱼类的特征,而不是海龙的,只不过因为他是龙血人,所以在返祖的时候,出现了龙血浓度增加,体现海龙特征等情况。要把一个物种的所有特性完全返租出来,需要很长的时间,就算他能做到,他也不会成为海龙,他只会成为鱼,不过,到那个时候,他的血液浓度恐怕就跟沈长泽差不多了,所以,对他的研究还是很必要的。”
柳丰羽道:“为什么沈长泽是纯血呢?龙血人的血液浓度是怎么决定的?”
“跟基因有关,自体基因跟龙血基因融合得越好,血浓度就越高。艾尔·莫瑞是除了沈长泽之外,融合最好、排异反应最小的一个,而沈长泽之所以能达到接近纯血,是因为他不是被改造出来的,他是被两个龙血人生出来的,排异反应被他的父母承担了,基因融合他在胚胎里就完成了。不过,女性龙血人是凤毛麟角,受孕更是目前只有他母亲成功过,所以他是唯一一个‘纯血’龙血人。”
“啧啧。”柳丰羽叹道,“我一点都不希望这是海龙筋,如果那种大怪物真的在海里,那有一天我们去南海的时候,就有可能碰到它,你想碰到它?我光是听到几十米长的食人鱼、上百米长的大乌贼,我就不想去了,你是不是嫌我们命太长啊。”
庄尧道:“想不想又怎样,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丛夏,你快点它们接起来,唐雁丘和柳丰羽,你们抓紧时间突破二阶。我们敌人越来越难对付了,而我们还太弱。”
众人点点头。
庄尧说得没错,他们还太弱,除非拥有毁天灭地的能力,否则如何对付那些超级生命?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珍视的人,他们每一个人,都要不断地变强。
丛夏开始研究香柱。
唐雁丘的弓长1.5米,九根香柱连接在一起,长度刚好,庄尧之前还为给唐雁丘寻找好的弓弦而发愁,他们就从大雁塔带回了香柱,不得不说是个完美的巧合。
丛夏发现这些香柱里残留着微弱的火能量,按理说,动物死亡后,能量会在几小时内散去,基本过了一天,就没有吸收的价值了,是不代表能量会彻底消失,不过,经历了千年还能残留些微能量,也太神奇了。
丛夏决定用火能量将它们修补起来。他尝试的最多的是用能量改变物体形状和分子密度,其他的改造虽然也尝试过,但不如这两种改造用的娴熟,但是拼接物体,而且是从分子层面拼接,让它们回到最初没有被切断时的样子,他从来没试过。他把两根香柱合在了一起,小心地往里面汇入能量,试图用修补人体损伤的方式修补它们,毕竟如果是人的筋断了,他这种方法可以促进细胞再生,让它们自动愈合。但试过后发现这个方法不行,因为这些筋已经死了,无法再生细胞,自然也就不能自动愈合。
看来,只能把它们当成材料来拼接。
丛夏忙碌的同时,其他人也都没闲着。
所有人每天都要做的三件事,一是体能训练,二是能量修炼,三是庄尧根据他们的能力指定的针对训练,并同时在为他们打造合适的武器。
成天壁每天对着个重达两吨的大铁球劈砍和刻字。风刃用来切肉切木头自然是所向披靡,但要切开钢铁却很难,那必须在一个非常精确的角度、注入非常强大和锐利的风,同时还要具备瞬间破切的速度。刻字是为了锻炼他的微控能力,劈砍是锻炼他的速度与力度,随着训练的深入,他能够对铁球造成的伤害越来越深。
唐雁丘和柳丰羽由于将要突破二阶,每天大半时间都在修炼,同时要抽时间做针对训练。
唐雁丘的常规训练是臂力和射箭,庄尧给他增加了针对禽类的训练,让他锻炼翅膀能力和视力,同时制造障碍环境,让他闭着眼睛躲避,试图用训练的手段激发他将生物雷达的能力返租出来。这种激发潜能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生命体的进化都是为了适应环境生存,当有某一方面的生存需求时,生命体会自发地朝着那个方向进化。这种进化通常需要以万年为单位的时间、经历无数代的努力才能完成,而在这个疯狂的末日时代,所有变异动物用一年的时间达到了比寒武纪百万年更加变态的进化,所以唐雁丘在短时间内强制进化出生物雷达也并不是什么难事。等到他把这个逆天的能力进化出来,他就不需要眼睛了,他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是他的眼睛,他可以感知周围的任何活物和死物,比以前更快地射出致命的箭。
柳丰羽的训练比较特殊,庄尧给他单独找了个小训练室,毕竟他的消化液有腐蚀性,还会散发生物武器等级的臭气。他的训练主要是臭气的操纵和消化液的浓度,庄尧准备了不同强度的物体至少上百件,从最软的海绵到最硬的钢材。每次柳丰羽离开训练场,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敢进去,但他只要把臭气散去,换身衣服,身上就没味道了,只是他心里洁癖严重,每次训练完都要洗很长时间的澡,然后喷上香水,才觉得自己可以见人。
邓逍的训练更为复杂。因为他是近身格斗型战斗员,必须具备好的格斗能力,否则空有一身蛮力和速度,很可能连敌人的尾巴都抓不到,因此他的训练是全军事化的。除了格斗,邓逍还要做爬行类返祖的训练,例如,每天在光滑的天花板上爬一小时,这种爬行极其消耗体力,因为他身体重达三百多斤,只靠四脚的吸盘吊起这么重的身体,四肢的负荷很大。所有人都能看到一只大蜥蜴每天在头顶爬来爬去,有时候一边爬一边大喊着自己中午和晚上要吃什么;此外,他还要训练局部变身能力,例如在人类形态下局部变异皮肤、尾巴或吸盘,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省能量;邓逍自己最喜欢的是变色训练,就是返祖出变色龙的能力,让他呆在一个单一色调的房间里,不断暗示自己融入环境,因为这种训练不需要动,他可以偷懒,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训练,他终于能让自己的皮肤降低一个色号了;最让他难受的训练,是庄尧逼迫他返租出神经毒素,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邓逍每天都要被注射小剂量的毒液,让他的身体细胞对毒液进行反扑,从而激发他体内毒液的分泌,因为神经类毒素对人的痛感神经刺激比较大,邓逍每次都疼得直叫唤,在痛苦了十天之后,也终于有了成效。总之,邓逍累得几乎每天都是爬回去的,饭量比平时翻了一倍。
至于庄尧自己,除了要进行很多实验、不时监督他们训练以及研发针对性武器外,还要抽出时间修炼,每天只能休息四五个小时,半个月下来瘦了一圈儿。
在他们隔壁,龙血人和那些雇佣兵也在不分昼夜地强化着自己,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姚潜江、李道蔼甚至周奉岚、吴悠,以及许许多多非敌非友的强者们,也都在不断地让自己变得更强。
二十天后,丛夏在经历过无数次失败,消耗了数不清的能量后,终于成功让两根香柱完美融合到了一起,他生怕自己忘了刚才是怎么做到的,第一时间不是报喜,而是扑到电脑前把自己能量入微控制的方式和分子改造的方式快速记录下来。
然后,他才打电话给庄尧,让庄尧来测试这两根香柱的结合是否达标。
庄尧很快来了,表面上看,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连接的痕迹,完全就像是一个东西,他把香柱放到显微镜下:“不错,连接处的密度达到了其他地方的80%。”
丛夏一听,有些失望,“还是不行啊。
“已经可以使用了,只是不够完美。不过,衔接起来难,但改变分子密度可是你的强项,你只要再耗费一些时间,肯定能让它们变回没有被切割的状态。”
丛夏揉了揉发晕的脑袋,“对,把它们完全连接起来,然后再逐一对衔接点进行分子密度的强化。”
“嗯,记住,只要达到跟香柱本身的分子密度一样就可以收手了,衔接处的密度太大,不利于唐雁丘掌握均衡的力道。”
“我明白。现在要告诉小唐吗?”
庄尧点点头,“可以,最近所有人都训练得非常辛苦,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然后我们休息半天,带阿布出去玩玩儿。”
丛夏疲倦的脸上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迫不及待往训练场打了个电话。
十分钟后,还在训练场里苦战的四个人都回到了三区,邓逍一看到丛夏就哭嚎道:“丛哥,我终于能放假了,我谢谢你啊,我都快累成傻逼了。”
丛夏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就给你放假了吗,大家这些天辛苦了,一会儿我们就带着阿布和好吃的出去放松放松。”
邓逍感动的差点儿拜天谢地。
柳丰羽摸出镜子看着自己的俊脸,叹道:“终于能休息一下了,最近累得脸上都长干纹了,晚上找阿清做个SPA去。”
庄尧黑着脸说,“你知道你最近花了多少钱吗?”
柳丰羽满不在乎地说:“多少?”
“数字我就不说了,反正你没概念,这20天大家呆在训练场里,一分钱没花,你却订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还让小王专门给你准备一个房间放衣服。”
柳丰羽笑着说:“我们不是不缺钱吗?对吧,小夏。”柳丰羽朝丛夏眨了眨眼睛,眼梢含着浓浓的风情。
丛夏性格软趴趴的,对敌人还能硬气些,对自己人几乎没辙,只能傻笑道:“啊,还行,不怎么缺。”
庄尧白了柳丰羽一眼,“这不是缺不缺钱的问题,我不会让丛夏白白把能量浪费在给你买衣服香水和护肤品上,从今天开始每个人的零用钱都要限额,你的也不例外。”
柳丰羽一把按住庄尧的脑袋:“小兔崽子,你是不是找打?”
庄尧推开他的手,“谁让你不知节制。”
柳丰羽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心里没把庄尧的威胁当一回事,反正唐雁丘的零用钱他直接用就行了,这个呆子根本不花钱,邓逍的零用钱也可以骗来,那个小傻瓜只要给他买点儿好吃的就行,丛夏和成天壁的也可以借来用,不还就是了,这么算下来应该也够了。
众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零用钱已经被柳丰羽算计了一遍。
阿布见到他们时,兴奋得满地打滚,它这段时间太寂寞了,谁都没空陪它,大概是心情不好,整只猫也瘦了一些。
唐雁丘开车拉着一堆食材,其他人坐在阿布身上,往科学院后院走去。
科学院的后院原来是个大空地,用于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和直升机起落,末世之后,几乎变成了草原。
他们找了棵大树的阴凉下,开始分工,庄尧和邓逍陪阿布玩儿,柳丰羽睡美容觉,其他三人搭起烧烤架、架起大锅,准备他们和阿布的食物,忙得不亦乐乎。
半小时后,丛夏把给阿布的一条大鱼烤上了,还把他们自己吃得各种肉类和蔬菜一一放在火上翻烤,旁边的火堆上架着两口大锅,一锅是他们喝的罗宋汤,另一锅是阿布百吃不厌的鱼肉羹。
丛夏心情好极了。他不用回头,就能听到邓逍没心没肺的大笑、庄尧的呵斥和阿布撒娇地“喵喵”声,成天壁和唐雁丘低声交流着武器心得,柳丰羽哼着婉转地曲调,这样阳光明媚的悠闲午后,多么适合一群朋友吃吃喝喝、谈天说地、在草坪上打个盹儿。如果一直能过这样的日子就好了,丛夏在心里感叹。
成天壁帮着丛夏把阿布的鱼抬到了地上,招呼阿布来吃。
阿布翻身而起,一身长毛乱抖,一步跳了过来,地面颤了颤,差点把汤锅给震翻。
“来来来,汤有点烫,吹一吹啊。”
邓逍马上挤占了烧烤架的最佳位置,拿起一个比他胳膊还粗的烤鸡腿,狠狠咬了一口,香酥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邓逍一边吞一边大叫:“烫烫烫烫烫。”
丛夏递给他冰镇饮料,“不是跟你说烫了吗?”
邓逍灌了一大口:“可你只说了汤,没说烤串儿啊。”
丛夏笑骂道:“缺心眼儿。”
烤熟的很快被他们吃光了,第二批还在翻烤,邓逍馋得团团转,最后又忍不住把目光放到了阿布正在埋头吃的那条鱼上。
阿布感受到了邓逍的目光,默默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让出一个鱼头的位置,还冲他喵了一声,美丽的紫眸波光流转,充满了天真单纯的示好。
邓逍感动得稀里哗啦:“阿布,哥没白疼你啊。”
丛夏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吃阿布的东西!”
邓逍不服气地说:“那你就不要把阿布的鱼烤得那么香啊。”
“有点儿出息吧你。”丛夏递给他冰淇淋,“把这个吃了。”
邓逍的嘴被堵上后,立刻就老实了。
阿布很快把鱼啃成了骨架,开始舔它的鱼肉羹。六人一猫,尽情享用着美食,天南海北地胡扯,不时发出畅快的笑声。
吃完后,阿布翻着肚皮躺在草地上,半眯着眼睛打盹儿,巨大的毛茸茸的尾巴轻轻拍着地面。众人靠在它身上,喝着冰饮,懒洋洋地享受着美好的午后。
唐雁丘说:“丛夏,那个弓弦什么时候可以用?”他期盼了太久,对于一个顶级弓箭手来说,最能让他心动的,莫过于能配得上他的弓箭。
丛夏笑道:“快了,只要再改造一下分子密度,你心急了吧。”
唐雁丘不好意思地说:“我想适应适应。”
庄尧道:“你自己会上弦吗?”
“会。”
“很好,到时候你就根据自己的力量调整弓弦,最好留一些余地,随着你的进化,臂力肯定会越来越大,胸骨也会异变。”
“胸骨?”
“嗯,拉弓的力度也跟胸腔压力有关。禽类的胸骨构造为了适应飞行,要更结实和突出,可以承受更大的压力,你看鸟的胸骨都是往前凸的。从科学的角度来说,翅膀要带动人类这么重的体重,胸骨至少要突出一米多。因为没有这断突出的胸骨,所以禽类异种人和禽类返祖人在整体是人类的形态下,永远不可能飞得比鸟快,禽类异种人还能完全变身成鸟,你目前看来,除了长出翅膀、全身覆盖羽毛和手脚变形外,好像还不能彻底变成鸟类,所以你的飞行速度相较其他禽类来说是个短处。”
柳丰羽咂舌:“胸骨突出一米多?难看死了,唐雁丘,你要么全部变成鸟,你要是敢用人类的样子凸出一米多长的胸骨,我一定揍死你。”
唐雁丘道:“我变身鸟类没有意义,我要在人类的形态下才能射箭。”
庄尧耸耸肩,“只是随口说说,也许真的有一天,你能拉开传说中六石的弓,到时候你的箭绝对会比狙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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