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壁落小说]https://wap.biquluo.info/最快更新!无广告!
孝武帝 (第2/3页)
地,君弗得而侵焉。民之力,上所得而用,民之田,非上所得而有也。
助、彻者,殷、周之法也,夏则贡矣。贡者,非贡其地之产,贡其人力之所获也。一夫而所贡五亩之粟,为之制耳。曰五十而贡者,五十为一夫而贡其五也。
若夫一夫之耕,或溢于五十亩之外,或俭于五十亩之中,为之一易、再易、莱田之名以宽其征。田则自有五谷以来民所服之先畴,王者恶得有之,而抑恶得税之。地之不可擅为一人有,犹天也。
天无可分,地无可割,王者虽为天之子,天地岂得而私之,而敢贪天地固然之博厚以割裂为己土乎?知此,则度而征之者,人之妄也;不可度而征之者,天之体也;此之谓体天经矣。
以治民之制言之,民之生也,莫重于粟;故劝相其民以务本而遂其生者,莫重于农。商贾者,王者之所必抑;游惰者、王者之所必禁也。
然而抑之而且张,禁之而且偷,王者亦无如民何。而惟度民以收租,而不度其田。一户之租若干,一口之租若干,有余力而耕地广、有余勤而获粟多者,无所取盈;窳废而弃地者,无所蠲减;民乃益珍其土而竞于农。
其在彊豪兼并之世尤便也,田已去而租不除,谁敢以其先畴为有力者之兼并乎?人各保其口分之业,人各劝于稼穑之事,彊豪者又恶从而夺之?则度人而不度田,劝农以均贫富之善术,利在久长而民皆自得,此之谓定民制也。
太元之制,口收税米三斛,不问其田也。不禁兼并,而兼并自息,举末世之制而除之。安之宰天下,思深而道尽,复古以型今,岂一切苟简之术所可与议短长哉!
五
荆、湘、江、广据江东之上流,地富兵彊,东晋之立国倚此也。而权奸内逼,边防外匮,交受制焉,亦在于此。居轻而御重,枝彊而干弱,是以权臣窥天而思窃,庸人席富以忘危,其不殆也鲜矣。
上流之势,以趋建业也则易,王敦、桓温之所以莫能御也;以度楚塞争淮表也则难,舟楫之利困于平陆,守险之长诎于广野,庾亮、桓温之所以出而即溃也。
谢安任桓冲于荆、江,而别使谢玄监江北军事,晋于是而有北府之兵,以重朝权,以图中原,一举而两得矣。安咏诗而取“訏谟远猷”之句,是役也,可不谓谟猷之訏远者与?
江北、河南之众,纪瞻尝用之以拒石勒,而石勒奔;祖逖尝用之以响汝、雒,而汝、雒复;所以不永其功者,王导之弗能任也。
导之弗能任者,专任王敦于上流,而不欲权之分也。纪瞻一出而不继,祖逖始成而终乱,王敦、桓温乃挟荆、湘以与晋争。内乱而外荒,积之数十年矣,安起而收之。虽使桓冲牧江、荆,而自督扬、豫。
北府兵彊,而扬、豫彊于江、荆,势之所趋,威之所建,权归重于朝廷,本根固矣。况乎中原南徙之众,尤多磊落英多之士,重用之,以较楚人之僄而可荡者相什百也。书曰:“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竞。”
竞以室,非竞以户庭也。安于是而知立国之弘规矣。故淝水之役,桓冲遣兵入援而安却之,示以荆、江之不足为轻重,而可无藉于彼,冲其能不终乎臣节哉?
宋高、秦桧之愚也,忧诸帅之彊而不知自彊,杀之削之而国以终敝。桧死,张浚任恢复,而败溃于符离,无可用之兵也。此殷浩之覆轨也。谢玄监军江北,择将简兵,六年而后用之,以破苻坚于淝水,非一旦一夕之效矣。
六
先王之教、觌文匿武,非徒以静民气而崇文治也。文可觌,武不可觌。不可觌者,不可以教,教之而武黩,黩则衰。苻坚作教武堂,命太学生明阴阳兵法者教诸将,狄道也,而适足以亡。
其为狄道者,奖武以荡人心而深其害气,言治者或知其不可矣,而妄人犹以迂疏诮之;其适足以亡也,则人未有能信其必然者。善哉岳武穆之言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武而可以教教者哉?教之习之,其志玩,其气枵,其取败亡必矣。
兵之所尚者勇,勇非可教而能者也;所重者谋,谋非可豫设而为教者也。若其束伍之严,训练之勤,甘苦与共之以得士心,则取之六经而已足。其他诡诞不经而适以偾军杀将者,则阴阳时日壬遁星气之啧啧多言,非可进而进,可乘而不乘,以鬼道败人之谋者也。
至于骑射技击之法,虽可习焉,而精于态者不给于用;口授而目营之,规行矩止,观天画地,疑鬼疑神,以沮其气而荡其心,不败何待焉?自非狂狡虚妄之士,孰敢任为之师。自非市井亡赖窜身干进之徒,孰乐为之弟子。
官为之制,妄人尝试焉,只以乱天下,而武备日以玩而衰。苻坚之好虚名而无实用,若此类者众矣,国破身死,而后人犹效之,愚不可瘳,一至此乎!
七
桓冲死,谢安分荆、豫、江州以授诸桓,桓玄之祸始于此矣。安之虑桓氏已熟矣,折桓冲而令其无功媿死,其势可以尽削桓氏之权,以奖晋室;然而为此者,自以父子名位太重,贻桓氏以口实,不得已而平其怨忌也。
夫桓氏亦岂以私怨怨安而危安者乎?忧不在桓氏,而在司马道子、王国宝也。二奸伏于萧墙,蛊孝武以忌安,而不足以相胜,则必假手桓氏以启衅。
主昏相妒,以周公之圣,且不能塞不利孺子之口,而况安乎?故以知安之于此,有大不获已者在也。所任者,石虔也、石民也、伊也,以为差愈于玄而可免于乱;然而终不能免,则安穷矣。
虽然,安岂遂无道处此以保身而靖/国乎?安秉国政于此十年矣,太后归政而己录尚书八年矣。夫岂晋廷之士举无可大受之人材,使及早而造就之以储为国之柱石者?
冲死之后,内不私之于子弟,外不复假于诸桓,君无可疑,相无可谤,而桓氏亦无所倚以争权。安之识早弗及此也,则临事周章,亦其必然之势矣。量不弘而虑不周,有靖guo之忠,而惘于大臣之道,安不能免于责矣。
鸱鸮之诗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