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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 67 章 (第3/3页)
起了求娶高峤女儿的念头。
对于许泌来说,岂不是恰正好送来了一个机会?
高峤若为保守他一诺千金的君子美名,将女儿下嫁李穆。高家于士族间不但名誉扫地,陆家免不了也要遭人讥笑,不但如此,两家相互必也会生出嫌隙。
高峤若以士庶不通婚的理由拒绝李穆的求娶,依然与陆家联姻,难免落下一个不守信约的口实,和李穆也必将反目成仇。
此事,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对于许氏而言,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他又怎会加以阻拦?
况且,以杨宣对许泌的了解,这种局面之下,他恐怕更愿意看到李穆求娶成功。
即便李穆因做了高家女婿,日后投靠向了高家。但对于门阀来说,一个猛将的价值,不过也就是一件用得趁手的工具而已。
工具日后倘若对自己有了威胁,除去就是。
而门户之利,才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以李穆的年纪和此前阅历,他没机会接近这些门阀,也不可能想到如此深远。
想来此次,他也只是血气方刚,涉世不深,这才想要求娶高氏女而已。
他怎能知道,他的这个举动,无形中竟成了可能撬动高、许、陆这三家当朝顶级士族门户之间那种看似长久维持住了平衡的利益博弈的一把刀?
杨宣想通了这其中的关节,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才消下去的热汗,又滚滚而出。
门阀的力量有多么可怕,他再清楚不过。
绞杀像他们这样的庶族,让他们的子弟后裔永无出头之日,易如反掌。
杨宣再不犹豫,决定立刻去找李穆。
必须要让他知难而退,免得无形中卷入了这场门阀相争的暗流,日后怕是怎么死都不知道。
杨宣擦了擦汗,急忙抬步离去,却听身畔一道声音传来:“杨将军,留步!”
杨宣转头,见对面来了几个年轻男子。
一个是高峤侄儿高桓。另个,似是陆家的陆焕之,大冠高屐,叉手立在那里,淡淡地瞧着自己。
二人边上的另外一个男子,却要年长,与李穆相仿的年纪,二十多岁,身量颀长,面容清俊,气质如玉,但眉宇之间,却又带一缕士族子弟所罕见的英气,与今日到处可见的坐了牛车从城里来此观看犒军的施朱傅粉的士族子弟相比,宛若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这年轻男子,便是有名的陆家长子陆柬之。
今日兴平帝犒军,他的名字,赫赫亦在功臣之列,再有先前平定林邑之乱,两功并举,年纪轻轻,便晋位给事黄门侍郎,加建威将军。
杨宣自然认得他,但因地位悬殊,平日素无交往,此刻见他唇边含着温笑,衣袂当风,正向自己行来,不禁惊讶,立刻迎了上去。
陆柬之道:“久闻将军大名,有幸见得真容,果然威武。”
杨宣更是惊讶。
他早就听闻,陆光一向自矜身份,于士庶之别,极其看重。
却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陆氏长公子柬之,竟有高峤之风,言辞之中,丝毫没有瞧不起自己这种寒门武将的意思,忙道:“公子谬赞了,杨宣愧不敢当。”
寒暄完毕,陆柬之说:“将军威武过人,帐下李穆,亦非凡俗之辈,此次江北大战,不但立下奇功,一战成名,从前还于阵前救过子乐。李穆之勇,令人感佩。我视子乐,一向如同亲弟,早就想向李穆言谢,只是先前战事缠身,一直未曾有过机会。如今江北平定,正是良机。重阳在即,建康子弟,向来有重阳登高之乐。我欲到时,邀李穆同登城北覆舟山,共赏秋景,烦请将军代我转话,不日我便具贴邀约,以表诚意。”
杨宣再次惊讶,忙点头:“承公子邀约,机会难得,我代李穆多谢公子。这就转告于他。”
陆柬之颔首,与他拱手道别,这才离去。
他二人方才说话之时,高桓一直在旁,见杨宣去了,面露喜色,迎上来说:“多谢大兄成全!”
感激之色,溢于言表。
陆柬之含笑道:“便是没有你开口,我本也想向他致谢。正好趁此良机,到时大兄必遍邀建康名士,如何?”
高桓欢喜不已,一旁陆焕之皱眉异议:“大兄,他救了子乐,咱们自然要谢,只也不必如此兴师动众……”
陆柬之转头看向他,视线落在了他的脸上。
陆焕之今早出城观礼,脸上擦了香膏,又细细地傅了一层白.粉,一天下来,粉层脱落,混合着汗,在额头留下一道一道的痕迹,污粉有些沾在眉毛上,模样看起来,并不如何雅观。
高桓顺着陆柬之的目光望去,忍不住噗的一声,乐了。
陆焕之这才有所觉察,摸了摸脸,小声地辩解:“本也不想擦的,只是同行那些人全都……”
陆柬之微微皱了皱眉:“须眉男儿,整日却学那妇人调朱弄粉,难怪北人讥嘲我南人只有妇人和乳儿!”
陆焕之面红耳赤,急忙掏出一块手帕,用力擦脸。
高桓笑完,也是不忍好友落入如此尴尬的境地,忙替他打着圆场,心情颇是愉悦。
伯父不答应,那就退而求其次,能以陆柬之之名邀约,也是好的。想必李穆得知消息,应也欢喜。
高桓本想亲自找过去的,但想到伯父的禁令,虽百思不得其解,心底更是不满,终究还是不敢明着违背,便寻了陆柬之,终于达成了心愿。
他按捺住期待的心情,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只盼着重阳那日,早些到来才好。
……
已是亥时中了。
平常这辰点,高家已闭门,洛神也早睡下。
但今夜,整个高家却还灯火通明。高七带着家中奴仆,在外院翘首等待男主人的归来。
洛神此刻正陪在萧永嘉的身边。
萧永嘉见她打了个哈欠,便催她先回房去睡。
便是再困,洛神此刻也是不肯去睡的。
她撑大眼睛,摇头:“我不困。我要等阿耶回来。阿娘,我帮你梳梳头发吧。”
洛神有一把又黑又亮的秀发。垂下之时,在灯光下,宛如一匹闪着美丽光泽的上好绸缎。
这全得来于母亲萧永嘉。
她的一头青丝,美得曾被人以千金入赋,广为传播。
这掌故,还是早几年有一回,阿菊吃醉了酒,和洛神絮叨之时,无意说漏嘴的。
据说,长公主还只有洛神这么大时,当时尚未灭国、还打着忠于南虞旗号的鲜卑慕容氏,曾派使者南下建康,觐见先帝。
当时使团里,有一个年轻的鲜卑宗室,在先帝为使团举办的一场游宴上,偶遇清河公主,为公主所倾倒,不但效仿南人,花费重金请人写赋,表达自己对公主的仰慕,竟还期望大虞能下嫁公主。
自然了,先帝怎肯让自己骄傲而尊贵的公主女儿下嫁到北方那个业已摇摇欲坠的属国,便以公主已有婚约为由,拒了那个鲜卑人。鲜卑人抱憾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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