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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龙抬头 (第2/3页)
个卖屁股的货。”
心情不佳的时候看谁都不顺眼,阿里汉斜着眼睛偷看,脑子里转着龌龊念头。直到上了大路,天空艳阳高照,头顶飞雕展翅,地面马蹄践踏卷起风尘,见到似曾相识的一幕,他的情绪方才渐渐平复。
“这是最后一趟,嗯,这是最后一趟。等狼帅率领我族勇士打到这里,老子就归队。”
秋风穿身而过,带走占领者心中的念想送入南湾,七十里芦苇荡低头弯腰,仿佛在回应。
最后一趟,最后一趟。
与满肚子抱怨的阿里汉不同,巴郎的任务更加艰难,条件更加艰苦,精神却极为振奋。此时此刻,他率领一队族人和自己的“狗”在南湾内部搜寻,小心翼翼,不放过任何线索。
巴郎是地荒族勇士,从小因为天赋突出,有幸被族内神师看中,将其当做传人甚至亲人般看待。蛮巫向往神灵,绝大多数无妻亦无子,地荒族在蛮人当中属于大族,拥有三位神师,巴郎的老师排名第二,威望极其崇高。因为这样的身份,巴郎在整个蛮族为人所熟知,遗憾的是,此次征伐,他却没有什么太好表现,战绩甚至比不上普通蛮兵。
这不能怪巴郎,主要原因是巴郎在老师身边充当护卫,缺少战机。眼看要攻击苍云州府,老师又被安排到南湾马场坐镇,巴郎随其来到这个几乎见不着人的地方,心情别提多郁闷。
幸运之神总在不经意的时候降临,昨日巡逻,巴郎发现有人出没的痕迹,凭借出色的追踪技巧,巴郎找到对方的藏身之地,并与之交手。可惜芦苇荡毕竟不是丛林,那人虽然中了一刀,最终还是逃了。
人虽然走掉,但其背囊被刀锋割裂,掉下来一些东西,巴郎从中发现一个层层包裹的布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是一截漆黑的骸骨,和一颗木珠。
这东西有大用。
手里捧着骸骨,巴郎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撞到,意动神摇。
认定找到重要之物,巴郎把布包带回去交给老师。看到那截骸骨,老师的脸变了颜色,立即下令展开搜索,同时派人到主营送信,要求他们派骑兵加强巡逻,以免携带骸骨之人逃走。随后他又派亲信到蛮人大帐,要把地荒族人全部调来到南湾。
这么多动作,竟然只因为一截骨头?巴郎既惊讶又激动,同时很懊恼。自己昨天不该轻易放过那个家伙,如今再想把他从芦苇荡中找出来,着实不易。
掘地三尺也要找到他,这是老师的命令,更是巴郎的决心。毫无疑问,他是最有可能找到携骨之人的人,如被别人抢先一步,将是极大的耻辱。
出于此,当巴郎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内心极为振奋。
“这次绝不让你跑掉。”
在一处相对干净的水洼,巴郎找到几条吸饱了血、却已经死掉的水蛭,他用小刀把水蛭切开,再丢到地上,嘴里唤了声。
“阿吉。”
听到呼唤,巴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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