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07章 你也配跟老子讲规矩  华娱从代拍开始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壁落小说]https://wap.biquluo.info/最快更新!无广告!

    第307章 你也配跟老子讲规矩 (第2/3页)

    随后他坐回到了电脑跟前,打开个人微博,开始打字。

    那年轻记者面上一喜,这次最少能多赚好几万,收入是之前的几倍。

    “你没被对方发现吧!”桌伟打完字,发送了出去。

    “发现了,不过校长奈何不了我,又把我给放了。”记者道。

    “啥?!”

    桌伟诧异,怎么像听玄幻一样。

    据他所知,校长不可能是那么善良的人,人家在圈里斗的很凶,还为刘天仙扫射过圈里所有明星。

    就这样的人,奈何不了一个小记者?怎么听都怎么玄幻。

    “他说他只是个小商人,就算把我打一顿,剁了我的手脚,杀了我又能怎么样,那都是犯法的。”记者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下。

    “额?!”桌伟懵逼了。

    这是校长能说出来的话?他怎么感觉有种不好的味道。

    不过字已经打出去了,巨大诱惑让其冲昏了头脑,利益实在太大。

    {2月24日元宵见!}

    这条微博发出后,迅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这是要爆大料了吗?期待。”

    “吃瓜!吃瓜!”

    “看到桌伟就烦,到处报别人私事,真的很讨厌。”

    “.”

    由于这人之前的爆料积累了些人气,有些人对他很信服,所以只要说要爆料,就会有一定热度。

    当然也有人认为他很烦,认为他不道德。

    这条微博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现在的桌伟还没那么大的影响力。

    且又没爆出真真的料,谁知道是真是假,是不是哗众取宠。

    但桌伟第一时间发博的时候,方洪就知道了,已经确定是他在偷拍自己,是他就有缓冲时间。

    这人只要拍到别人的料,要么先造势,要么先与相关方联系,也就是谈价格。

    看他拍到谁的大新闻都不会直接放出就知道,要么缓冲个一两个星期,要么缓冲一两个月,就是为了待价而沽。

    “金童玉女”事件就是这样,明明拍到了女方出轨,愣是压了两个月才爆。

    显然是价格没谈拢,这人其实很贪,报的价没几个人出的起,所以就把名声搞坏了,成了众矢之的!

    黄冰询问情况:“方总,这事怎么处理?”

    “不需要你处理,你忙你的。”方洪道。

    桌伟这个人跟那些明星不一样,人家不需要名声,也不需要风评,跟他打嘴仗没用。

    人家不仅要钱,还要一种影响力,把自己抬高,把料炒作起来,好卖个好价钱。

    比如只要他的瓜,挂上他的名“桌伟撰稿”就很值钱,人家要的是这。

    看他曾经的战绩就知道了。

    “踢爆过马芽舒婚内出轨老外。”

    就是那个隆力奇前妻。

    “踢爆过冯裤子与神秘女子同回公寓过夜。”

    “踢爆过高园园和下雨恋情!”

    “踢爆过王厉勤与燕子的恋情”

    “.”

    可谓战绩累累,这事只能陆大波处理,物理攻击,精神攻击没用。

    桌伟这人的背景很好查,以前是在《每日新报》娱乐新闻部记者,之后跳到了《明星Bigstar》周刊开始了狗仔生涯。

    之后和冯科合伙,创办了风行工作室,招募狗仔专门偷拍明星。

    这个冯科和张靓颖那个冯轲不是同一个人。

    他们招募的都是些大学刚毕业的学生,有知识的工科生,对娱乐圈有着浓厚兴趣的人。

    因为工资待遇可以,一个月一两万,且还涉及明星隐私,所以很有吸引力。

    这也是方洪不找那年轻记者麻烦的原因,直接找后面人的麻烦,人家就是糊口工作而已。

    看刘天仙多豁达,在外面随便你拍,知道这就是人家吃饭的工作。

    不拍她就制造不了新闻。

    知道桌伟背景,就能查到他家住哪,家里有几口人,这个很好查,问以前的同事,上司就行了。

    没啥好隐瞒的,桌伟又不是什么牛逼人物,又没给人家封口费。

    以前不是没人搞他,但他惹到最大的大佬也就冯裤子这个级别。

    现在陆大波已经掌握了桌伟工作室的位置,带人冲进了其工作室,工作室有工作人员在工作。

    “全部给我待在原地不许动,不关你们的事。”陆大波指着办公区域内,正在工作的几名员工。

    并没有打砸,也没有为难他们,要报警也随便报,他们踏马的也不干净!

    偷拍那也是侵犯别人名誉权的,且还都全是丑事,这里被一窝端,桌伟绝对损失惨重。

    况且陆大波也没干嘛。

    几名员工看那气势汹汹的样子,神情有几分害怕,但都是沉默,也不是没有人来他们这闹事,经常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