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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3 郑家的邀约 (第2/3页)

,显得非常的富贵。

    不过,因为国王改信了知识教,这些贵族们不分男女,也受到了感召,顺从了风俗的变化,不得不出门去读书做事,这样的装束就显得累赘了,可要他们学习汉人的穿着,又觉得太热——和土人平民一样,赤身裸体地做活呢,又觉得晒得慌,而且,娇嫩的皮肤也经不起常见毒虫的侵扰,况且在汉人面前,衣着上的差别也足以让他们建立起一种新的是非观:不穿衣服,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在外是不开化的表现,是羞耻的。

    并不仅仅是贵族女性,就算是男人,也很容易就产生这样的羞耻心,没有理所当然地暴露自己身躯的道理,这时候,这样一层轻薄透气的长袍,就显得非常好用了,它虽然孔缝大,但正因为如此,十分透风,比从前的汉人布更凉爽得多,同时又能防晒,在烈日之下,哪怕只是一层布料,都能缓解不少太阳对皮肤直接的烧灼。

    与此同时,这样的衣服,还能遮住大部分皮肤,使得他们自以为,这样的衣服在汉人面前也算是得体,于是,这种新式的服装形制,很快就成为了占城港土人贵族的流行,并且因为类似的原因,飞快地在乡下流传开来了——人类穿衣服,在最开始必然不是因为羞耻,而是因为有用,有了布料的遮蔽,阳光、毒虫、锋利的草叶都能远离他们,既然现在有了布料,也很便宜,那么,土人完全没有理由排斥这种新的着装风尚。

    而汉人这里呢,农夫们要接受这种新衣服就完全没什么障碍了,妇女们则比较迟缓,这种衣服对土人来说,算是穿得多了,对汉人来说则是穿得少了,因为布料非常薄,是直接透肉色的,不就是穿着内衣裤直接上街么……

    若是在村里,倒也无妨了,虽然在老家村落,夏天很多人干活也是脱得赤条条的,不分男女,但至少都是穿着衣服去地里的,到地头了再脱衣服,田里彼此都隔了老远,也不怕被旁人瞧见了。在占城港外的农庄,很多汉人妇女,在男性去上工之后,自己也会换上这样的衣服凉快凉快,但在城里,抬头低头都是人,有勇气穿着这种透肉长袍的汉人女子,还不算非常多。

    但是,民风的转变,也是逐渐呈现的,虽然还不是极多,但穿着透肉长袍的汉女,如今在占城港也不少见——越是在买地住的久,越是买式的女娘,就越容易接受这种新衣服,像是小黄这样,曾经在买地军队服役,是第一批女船员的女子,更是不必说了,正是城里第一批换穿新衣的女娘。她说,“要不是着装有规范,那些驻扎此地的姐妹,也巴不得换穿这样的长袍呢,郑家老爷便是再古板,敢和我们买地提倡的风尚作对么?”

    她说这句话的底气是非常十足的,很显然,如果郑芝凤胆敢公然诋毁妇女的着装自由,并发表那些落伍老套的道学之言,小黄便立刻会向上举报——她也有途径能确保郑家兄弟‘不够进步’的事情被关键人士知道。廖友福努力思考了一会,点了点头,“他们家是大官大商贩,倒是比我们更在乎政审分这种虚东西,那说话的确要注意。”

    政审分谁不想要?置换出来的好东西,哪个不是让人流口水?其实,如果他们主持船队,确定了南洋到袋鼠地的航线,政审分也是大把的有,不过,小黄憧憬的并不是这个,她和廖友福都一样,探险、开地图本身,就是足够的报偿了。否则,他们做什么不好?小黄是买活军第一批水兵,廖友福也是个出色的好航海士,大把的钱不赚,在占城港奔走着找船队出海做什么?

    随着朱立安舰队归来,肉眼可见,大商家对于冒险远航的兴趣也渐渐浓郁起来,郑家不会是唯一一个,即便这家不行,那家也有可能出手,成行的可能性显然是越来越大了,两人一边走一边说,情绪都十分高昂,不多时就走到了港口附近,迎着海风,熟稔地走进了港口区的竹楼群,又钻进了一间建得最大最气派的竹楼里,一进屋就感到一阵森森凉意,夹着香风吹来,廖友福咋舌道,“不亏是‘千里送鹅毛’,还没到正午,这就用起冰了!还薰了龙脑香!”

    这间茶楼的名字很别致,叫做‘千里送鹅毛’,一个是取了礼轻情意重的意思,还有一个说明他们家能提供冰饮——鹅毛大雪么!在南洋,冰饮是绝对的贵重东西,如果能提供冰山在正午消暑,那就更不必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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