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98章 赏功罚过,罗天九殿,野蛮生长,直至参天!  长生从炼丹宗师开始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壁落小说]https://wap.biquluo.info/最快更新!无广告!

    第298章 赏功罚过,罗天九殿,野蛮生长,直至参天! (第1/3页)

    有关罗天会这一次的赏功罚过。

    其实并没有多么复杂。

    因为参与战斗的主力,就那几个人。

    罗尘、王渊、段锋、闵龙雨。

    抛开罗尘这位一会之长的前提下,主要的奖赏,也是在这三人之中进行。

    论功劳,闵龙雨最大。

    坐镇丹霞,灭杀两大筑基,灭耿家,破神工门,他都居功至伟。

    更是在无形之中,以阵法之威,让一众觊觎罗天会的散修筑基不甘离去。

    对于他的奖励,从一开始就在进行。

    耿书珍的储物袋,神工门大长老的储物袋。

    除此之外,罗尘之前还把耿烈的大锤法宝,也直接赏赐给了他。

    另外,司马惠娘还以罗天会的名义,奖励了他五万块下品灵石。

    这份奖励,不可谓不丰厚!

    若是传到外界,只怕会让无数散修筑基眼红心热。

    但罗尘却觉得很值!

    再也没有比这更值当的事情了。

    当初不计前嫌,不计较闵龙雨曾经攻击他的往事,是他这辈子决策最英明的几件事之一。

    有这样一位阵法大师在,他做任何决定,都要从容得多。

    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亦或者其他。

    对于这份奖励,闵龙雨个人也很高兴。

    光是那法宝和五万块灵石,就已经够丰厚了。

    还有两个没有打开的“盲盒”呢。

    万一,里面还有惊喜呢!

    奖励完闵龙雨之后,便轮到功劳第二大的王渊了。

    独自斩杀鲁熔,灭丹元门,陪同攻破神工门。

    三功合一,奖励也颇为不俗。

    鲁熔的那个储物袋,归他所有,不需上缴。

    其中,鲁熔的那个烟枪法宝,也属于他了。

    除此之外,罗天会还补了三万块下品灵石,以及二十瓶适合修行的二阶丹药。

    最后,便是段锋了。

    因为实力所限,他参与的战斗就一次。

    以初入筑基期的实力,拖住了玉真观的妙玉仙子,最后协助闵龙雨将其斩杀。

    有功,却不算太大。

    奖励给得很简单,两万块下品灵石,以及十瓶合气丹。

    另外,罗尘做主把神工门门主费长秋的那个法宝烘炉,赏赐给了他。

    或者说,不是赏给他,而是给了器堂!

    那个炉子,是可以拿来铸器的。

    或许可以帮助段锋,把当初那两个法宝胚胎,尽快铸造出来。

    对于这份按功分配奖励的结果。

    三人都表现得很坦然,即便闵龙雨奖励过于丰厚,王渊和段锋都没有表现出异议。

    甚至说,哪怕罗天会不给奖励,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多年下来,早就习惯了在罗天会生活,隐隐是家一样的存在。

    保护家园,难道还苛求奖励吗?

    平时的各种丰厚待遇,难道是白白享受的?

    相对筑基真修的奖励,司马惠娘主要把心思放在了一众炼气期修士身上。

    司马贤带领战堂修士,攻下天鹰峰和玉真观,居功至伟!

    卞真和曲灵均带领药堂,从丹元门带回诸多珍贵药材,甚至还有两个一阶炼丹师,也有功劳。

    司马惠娘与顾彩衣,居于后方,调度人手,提供后勤支持,也算功劳一件。

    另外,外门修士在这一战之中。

    虽然损失略显惨重,但是战斗热情高昂,也值得嘉奖。

    如此种种下来,司马惠娘给出了一份复杂且详细的奖罚方案。

    是让人一看,就很头疼的方案。

    不只是灵石丹药奖励那么简单。

    里面还涉及到职位,薪俸,功勋累积等等。

    甚至!

    其中有两人,因为功勋累积到了一定地步,已经可以直接兑换筑基丹这种珍贵资源了。

    这两人,分别是司马贤和慕容青涟。

    不仅是他俩。

    按照之前制定的功勋政策,卞真也差不多快要累积足够资源,可以兑换筑基丹了。

    司马贤还好说,境界未满。

    但卞真已经炼气期大圆满了,急需筑基丹!

    而慕容青涟,经过一年调养,身体也快要恢复得差不多了。

    加上年龄限制,她也比较需求筑基丹。

    那么,问题就来了!

    罗天会,哪来那么多筑基丹?

    ……

    “此事,你不用担心,我会解决的。”

    面对司马惠娘的询问,罗尘自信满满的给出了答复。

    见他这般自信,司马惠娘也不再追问。

    而是提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biquluo.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