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四十三章 冤大头  司礼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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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三章 冤大头 (第1/3页)

    作者注:前文出现“吨”这一明显后世用语,是为了方便阅读。

    明朝计量是两,分,斗,升,合、斛、石。

    当然,后面尽量不出现后世计量名词。

    ………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真不是虚的。

    得了好处的陆太监也罢,收了小利的诸太监也好,一个个对良臣都是好的不得了。

    太监们取来的样货都是冷兵器,大刀、长矛、剑戟、长弓,另外还拿来了铁甲和棉甲,还有一方一圆的两种盾牌。

    良臣一一拿起过目,虽不是行家,但这些样货看起来是没有问题的。大刀看着很锋利,削发如泥是不可能,但一刀砍下去,骨肉分离定能做到。矛头也很尖,矛身是类似秦良玉白杆兵使用的蜡杆,很硬。

    试了试弓弦,良臣不知道这算几石弓,直觉力道很大,像他这种没有经过训练的人,无法做到短时间内连续拉弓。铁甲也拎了拎,怕有几十斤重。就良臣这身板,穿上可以,出去到校场上走一圈却是够呛了,更别提上阵杀敌了。

    盾牌又叫“挨牌”,顾名思义,是防守的装备。方形挨牌是列阵插在正面防御敌军用的,圆形那种则是举在头顶上方防箭头用的。

    良臣练兵,除了要在东南海上横行外,最大之敌人肯定就是关外之建奴。而建奴骑射有名,与明军对阵之时,常凭利箭搅乱明军大阵,其后才以骑兵突击。后期之时,则是能做到完全火器压制明军。及至入关,清军之主力就是汉人三顺王及吴三桂的火器部队。

    取其长而弃其短,建奴学习模仿能力比之明军要强出无数头。于战争中学习打仗,于战争中壮大自身,自奴尔哈赤以下,建奴军事集团确是人材济济。至成功殖民中国后,抛弃火器,于建奴本身而言也是明智之举。

    毕竟,其族人少。

    火器这玩意,只要质量可以,握之小儿手中,都能使亲王贝勒毙于马下。

    从实战角度出发,在无法形成足够的火力压制前,良臣肯定需要给自己的士兵配备大量盾牌,棉甲也要。

    摆在良臣面前的这件棉甲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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