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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八章.大家都想逆天改命 (第3/3页)
,他走的也是商朝一脉的旧路,只不过,他们都走到了前朝并未走到的区域,他们已经成为了这两条道路中走在最前方的开路者——周朝代天而行,覆灭了以人道为本的商朝,商纣王就是典型的不敬天。
因为商朝人口减少,废除活人祭祀,别管出发点是什么,被后世冠以“商纣王”的帝辛老祖宗都是相当彪悍的,更别说他还废除了奴隶殉葬制度、打压贵族、削减神权的影响力。
过去的神权就约等于天道。
因为巫祝总嚷嚷着祭天。
敢对天道说不,帝辛的魄力可见一斑。
比如荆轲刺秦,也许在史书上,荆轲确实此刻,可在嬴政的亲口诉说中,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他当年见荆轲时,荆轲就已经是大宗师了,当年的他也不过是一位先天高手,他的习武天赋并不高,只属于不错的那种类型,就算有秦国王室的气运庇护,也顶多能跟宗师过招,在几乎脸贴脸的距离下面对一位以刺杀出名的大宗师,其实他很清楚,当年盖聂能救下他的原因,是荆轲悄悄放水了,那一次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次,跟荆轲赖以成名的“十步一杀”没关系,正因如此他才能反应过来,并在那一刻明白了荆轲的意思。
他们都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
荆轲必须刺。
而且,必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刺。
这是以全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
但究竟怎么刺,刺的力度如何,刺的速度如何,刺的结果如何,这就要看荆轲放多少水了。
荆轲的意思他明白。
我以我命,给你提供发兵的借口。
也给你提供一统天下的借口。
也算是给你长长见识。
别以为有盖聂在身边就安全了。
但是,你要答应我,我知道你是我的情敌,掳走了我的老婆与孩子,我把她们托付给你这个情敌了,你要跟我保证,让她们衣食无忧。
这便是他对天明视如己出的原因。
刺,是知遇之恩。
刺的慢,是警告,也是恐吓情敌的恶趣味。
刺杀失败,是理想。
故此,如果丽姬不随荆轲而去。
他是不会让阴阳家封印天明记忆的。
后路他都给天明安排好了。
让天明拜盖聂为师。
如此一来,倒也算衣食无忧。
咸阳宫是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天底下危险的地方,没想到盖聂跟他玩了这么一手,带着天明叛逃了,这操作别说林朝辞没看明白,就算他这个始作俑者,授意某位大臣与盖聂沟通,让盖聂去找天明的人,都没明白。
不过,木已成舟,多说无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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