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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 初见 (第3/3页)
器的关键在于发散。
炼丹师的丹药最终归于圆形,而炼器师不同,一方面要考虑什么武器,一方面要考虑什么属性,最后还得考虑趁手和审美问题。
总言之,这两者基本不可能同时学精,除非精分。
对这种言论,洛清吟虽然不十分赞同,但也心知有一定的道理。
就好像她现在想炼制一个不同寻常的东西好入战钏的眼,实际上却是两眼抓瞎,她对炼器还是了解太少了……
取出纸笔,洛清吟咬着笔杆思考。
要特别……
要不同寻常……
要不,来一把枪?
这是她前世最熟悉的东西,却从未在沧云大陆没出现。
可是,枪只能算是热能武器,如何能让枪变成武者武器呢?
首先,子弹这个就不行……
如果把子弹改为像灵符一样释放呢?
不,不,应该是把子弹夹改为放玄晶的地方,一扣扳机,就可以发射。
嗯……
嗯?
有了!
她想到了这种武器的原型:激光枪!
洛清吟嘴一张,笔“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虽然她不懂制符,但紫云宸临走前给了她许多灵符,应该没问题。
洛清吟边想边在纸上画画画……
画着画着,洛清吟突然想起其实可以不用这么麻烦。
她!有!碧!团!
碧团意随心动,可以幻化成她想象的任何东西。
洛清吟立刻把碧团取出来握在手里,全神贯注地盯着它,很快碧团化作无数小小的液滴,又重新聚合,变成了她回忆中的枪械部件。
作为一个顶级的杀手,她不仅仅要会用枪,更要了解枪的每一个部件,甚至能够在必要时维修每一个部件。
前世,她最爱的一把枪,名叫“初见”。
那把枪在她所有的藏品中不算最好,却是她用得最好,也是最顺手的一把……迄今为止,她依然能清晰地记得它的每一个细节。
茅盾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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