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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人生中的那道光 (第3/3页)
在那里,他也没钱去天天开门。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古越城的那个大土豪,对于黄金之门并不怎么重视,也许能够花费很低的代价,把黄金之门纳入光之城名下。
之所以那位大土豪对于黄金之门不重视,一来是因为黄金之门内的试炼项目有些难,死亡率奇高,二来也是因为里面的奖励不怎么给力,奖励的技能和天赋都不怎么样。
当然,这对于李修来说都不是什么问题,他主要是想要进试炼之地。
而且一但魔灵大赛火起来之后,试炼之门的价值肯定会翻倍,甚至更高。
李修找来了砂楚,说了自己想要把黄金之门买回来的想法。
“我们真的没钱了,别说买试炼之门,就连开试炼之门的钱都没有。”砂楚斩钉截铁地说道。
“楚君不是刚刚转了一大笔钱过来吗?就不能先拿出一部分来用用?”李修问道。
“那笔钱是用来建竞技场的,除非你不想办魔灵大赛了,否则那笔钱一分也不能动。”砂楚感觉李修就是一个败家子,一天不花钱他就心里面难受,每天想着法的就是要花钱。
李修顿时有些为难了,魔灵竞技场肯定是要建的,可是黄金之门李修也想要。
如果不是已经决定要把鬼面魔装给叶惜缘使用,现在李修真想把鬼面魔装拿去换黄金之门。
南十字联邦的那些土豪,想S级魔装都想疯了,肯定不会拒绝这样的交易,可惜不能拿去换。
正在李修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人生的那道光又出现了。
当楚君站在李修面前,说他可以投资帮助李修购买黄金之门的时候,李修感觉自己彷佛看到了身披圣光,头顶光环的天使。
砂楚看楚君的眼神,则像是在看冤大头。
她不同意李修购买黄金之门,除了确实没钱之外,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
一是因为光之城距离黄金之门虽然只有四十里不到的距离,可是没有路通往哪里,如果不能大批量的引流去黄金之门,那么买下它还有什么意义呢?
只是想要自己进去试炼的话,花点小钱不好吗?
二来是因为她也听过黄金之门的名字,对那个试炼场也有些了解,知道那破地方试炼难度高不说,奖励的技能和天赋真是特别的烂,冒着同样的风险,去其它试炼场拿更好的技能和天赋不香吗?
砂楚连忙把自己的想法说给楚君和李修听,免得这两个不把钱当钱的家伙再搞事情。
可是谁知道李修听不进去也就罢了,楚君也一样不管那么多,好像他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一样。
不过砂楚转念一想,楚君的钱好像比大风刮来的更容易一些。
大风刮来的还得去捡,白夜城楚家的公子要钱,那得送到他手里面才行。
李修和楚君一拍即合,两个人当场就决定要去古越城找那个大土豪谈谈购买黄金之门的事情。
“这两个人真是疯了。”砂楚看着两个家伙在那里谋划将来的宏伟蓝图,不得不承认,有钱人真是可以为所欲为。
砂楚想着想着有点难受了,她以前好像也是个有钱人,虽然肯定没有楚君有钱,但也算是小富婆。现在却沦落到如此地步,不由得有些莫名忧郁起来。
秦诗肯定不能留在光之城,万一她身上的公主面具影响还在,留在光之城就是一个麻烦,所以只能带上她一起去。
秦诗有些莫名其妙,刚刚到光之城一天,连床都没有睡过呢,李修竟然又要带她出去。
好在秦诗对于睡李修所说的那张又软又大的床也感觉有些莫名的别扭,收拾了行礼之后,又跟着李修出了门。
阿匪来送李修的时候,有意无意打量了秦诗几眼,不过什么也没有说。
秦诗和阿匪打招呼的时候,阿匪也只是嗯了一声。
三个人打算直接穿过丛林,先探一探去黄金之门的路,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以后可以直接修一条路通往那里。
路虽然不太远,可是确实也不太好走,原始丛林中不但有毒蛇勐兽出没,更可怕的其实是那些蚊虫之类的东西。
丛林里的蚊子比毒蛇勐兽还要可怕,密密麻麻的蚊子像蝗虫一样围上来,普通人身上被咬一口就是一个鸡蛋大的包,几秒钟就会变成一个全身是疙瘩的怪物。
还有一些地方都是蚂蚁窝,那些都不是普通的蚂蚁,一脚踏下去,大腿都被蚂蚁包裹住了,一会儿就被咬的人都休克了。
李修和楚君有光能护体,到是不怕这些蚊子,秦诗只能穿着魔装才能够抵挡那些蚊虫的叮咬。
好在这段路确实不长,中间也没有山川挡路,三个人花了几个小时就到了黄金之门。
远远地看到一座十几高的黄玉大门像是水坝一样拦在一条河流的河道上,迫使原本的河水只能多门的两旁流过去。
黄金之门外面竟然没有守卫,也没有被围起来,只在不远处的土坡上面,有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大爷躺在摇椅上面晒太阳。
“你们三个离远一点,这里是私人产业,禁止随便乱逛。”保安大爷看到李修他们三个靠近黄金大门,依然躺着没动弹,只是冲着他们吆喝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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