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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偷袭邓布利多的轮回者 (第2/3页)
夺魂咒和钻心咒,前者还算有用,操控别人的能力很适合渗透和潜伏,后者就没什么用了,靠着这招基本不可能从解开了基因锁的人口中拷问出情报,二阶基因锁基本就可以免疫这招。
不过相比于三大不可饶恕咒,蓝诺还是对诅咒更感兴趣,原著中,邓布利多中了伏地魔的诅咒后,也只能活个一年时间,而且几乎是无解的,十分隐蔽,很多时候比正面战斗用的攻击好用多了。
靠着预演,蓝诺们短时间就将诅咒类的魔法融会贯通,可以不留痕迹的将诅咒施加在常见的物体上,并且设定只有进行某些操作的时候才会触发诅咒。
剧情方面,魔法石的剧情基本被蓝诺打断了,被重创的伏地魔直接溜了,奇洛教授自己去偷魔法石显然是不现实的。
蓝诺一边当自己的老师,一边在自己的身上尝试附魔,给物品附魔是巫师十分常见的操作,就像是韦斯莱家的那辆飞天汽车一样,魔法可以很方便的做到许多事情。
比如让刷子自己刷碗,让毛衣针自己织毛衣,这些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实际上却是相当了不得的技术。
就拿织毛衣来举例子,这并不是一个简单重复的劳动,对于人类来说很简单那是因为人类有随机应变的能力,但编写一个魔法程序,让两根毛衣针随着毛线粗细位置等的不同随机应变的完成织毛衣的工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算是修真功法,也需要雕刻大量微小的符文,进行编程,而哈利波特世界的魔法却极其唯心的实现了这种复杂的编程功能,这很可能也是借用了心灵之光的力量才做到的。
蓝诺想做的就是将这种附魔,附加到自己的鳞片上,他的鳞片只有米粒大小,在上面微雕的控制芯片已经占据了鳞片绝大部分可以雕刻的区域,想要让这些鳞片拥有更强的智能,甚至是拥有离开蓝诺身体依旧有作战能力的功能,就得依靠附魔了。
他最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完成了自己右手手掌的附魔,现在他的右手可以被鳞片包裹着,从本体身上分离出去,像是一个浮游炮一样战斗了,只需要让手掌内部长出一个小号的脑子作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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