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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七十六章 真凶其实是他? (第2/3页)
仔细想想,仔细想想,电影从一开始对沙摩塞的设定是如何的?
他是一个睿智,优雅并且冷静无比的老警探!多年的经验,让他可以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这样的一个堪称老奸巨猾的老警探,怎么可能忽略如此重大的线索?
所以,这里面必然有问题。
那么如果我们把怀疑的目标定在他身上,突然就会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一切的逻辑都突然顺畅了!
其次,约翰的律师提出的要求非常的古怪和不合理,他的委托人约翰愿意供认全部罪行并且告知剩下两具尸体的所在,但是唯一的要求是只能由老警察沙摩塞和米尔斯警探随行,而理由是他欣赏你们,这个谎话编的漏洞百出甚至有点嘲笑观众的智商。那么事实真的是如此的吗?这真的是导演留下的巨大的漏洞吗?
从前几宗犯罪我们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极其自傲的、谨慎的、上帝视角的角色。两位警探之所以能够每次在恰当的时机获得恰当的线索,完全是因为“上帝”凶手在喂牌,是他一步步引导他们发现,要求他们发现他的完美的犯罪,他不可能也不会去欣赏任何人,除了他自己。
第三,仅有沙摩塞,米尔斯,以及约翰三人在车上的那段对话非常重要。米尔斯试图询问诱导约翰说出一些信息和作案动机,而约翰全程都像一个门徒在背书一样把之前的几桩案件的细节和动机反馈给米尔斯。值得注意的是,老警察沙摩塞在两人对话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但当约翰说自己策划了这么一场完美的杀戮时,他却看着后视镜里的约翰说了一句“你的作品?”
那么是不是他其实还有潜台词:这真的是你的作品吗?
这是真正的上帝对信徒执行者自揽功绩的不满和提醒。
前面说过,这个连环案件的凶手是一个极度自我和骄傲的人,自己辛辛苦苦布置的一切,他不会希望别人摘了果实,赢了名声。所以他在这里不避嫌的质疑了一句,而粗枝大叶人设的米尔斯完全没有察觉到任何的不对劲。甚至在约翰说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时候,沙摩塞还在给他洗脑是你自己在这场杀戮中很享受,而不是任何人强迫你做这些事。目的就在于让约翰完全相信是自己主观意愿自觉主动的愿意成为他一连串犯罪的执行者,而不是被利用的傀儡。
最后一点,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在他们把约翰押到荒郊野外,那辆安排好的卡车驶过来,明明有警方直升机后援,米尔斯近在咫尺,嫌疑人约翰被上了手脚拷,一片平地毫无遮挡众目睽睽下也根本无法逃脱。沙摩塞却做了一个最奇怪的选择,他一个人跑过去,拦车,跟司机说话,而且拿到纸箱后明知不是炸弹却要求直升机和所有单位后退,不得靠近。
而且在约翰告诉米尔斯说纸箱里是他妻子的头时,约翰表面上在劝米尔斯,实则和约翰合作击溃了米尔斯的内心防线促使其开枪。为什么?很简单,如果老警察真的想要劝阻米尔斯射杀变态约翰,就会在变态说盒子里是他妻子的头的第一时间否认这件事情。因为任何人都知道在对方已经被刺激,极度激动可能会做出极端行为的情况下,要做的是稳住对方的情绪,再说别的。
所以,在观看这一幕的时候,我一直都很疑惑,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为什么不告诉他,他在骗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米尔斯,箱子里只是一个狗头,或者其他什么的。
他没有,他甚至没有任何解释,这是最奇怪的地方。
哪怕,他如果说了,米尔斯也未必相信,可是至少,不会让米尔斯那么快的失控!不是吗?
关键的关键还有,为什么沙摩塞第一反应是让米尔斯丢枪,而不是其他?
作为一个冷静无比的老警探,这种局面他真的会那么轻易地被影响到理性?
不,不可能!
所以,他的做法就有很大很大的问题了!
第一步:在看到纸箱里的东西时,不管警告,不等拆弹专家来,自己打开纸箱,先冲米尔斯大喊放下枪,在米尔斯压根都没有准备用他的枪的时候。这是一种心理暗示,暗示米尔斯,你有枪,而且可以开枪。这一步配合的是约翰在告诉米尔斯他去了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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