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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十年前,揭秘 (第3/3页)
对此,渚清月本人倒是无所谓。
披上正义的外衣,很适合对作为“刑警”存在的渚清月,进行形象塑造。
也容易收获他人的好感,方便自己将要完成的任务……很难有人去怀疑他。
就算真有人选择怀疑,他人也会主动帮助渚清月“清理嫌疑”。
这种东西……就像是“粉丝效应”。
利用得彻底。
可,未曾想……
几月后,涩谷区的暴力团双方,为争夺地盘一事火拼。
期间,一名暴力团成员,开枪不慎射中一名警察官……据说,是因为他突然出现在双方的交界处,才导致被误伤的。
事后,双方暴力团拒不承认,此事是自己所为。
这是当然的。
不管如何,被射杀的那人都是一名警察……这可是重罪。
好巧不巧的是,
那个时候,正是《暴力团对策法》准备推出试行的时候。
趁此机会,“杀鸡儆猴”,是最高效的做法。
也是对其余暴力团的一个警醒。
于是,原本应该调查的“杀人案”,经过操纵,演变成“暴力团残杀警察”的恶性事件。
涉案的杉岗会、东又会……成员均被逮捕。
原本纵横东京都的两大暴力团,也因此被取缔。
只有部分事发时,有着不在场证明的基层,或是妇女、儿童……才得以幸免于难。
但……
自《暴力团对策法》在东京试行后,作为暴力团成员,或是有关系的妻子、儿女,人生并未因此重回正轨。
生活反而更加举步维艰,到了难以生存的地步。
说不上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至少对于一般群众而言,安全的确等到了更有效的保障。
只是,为什么加藤会认定,一切是自己导致的?
大抵……
是因为在带走杉岗会会长,也就是加藤父亲的时候,对方看见过自己,所以才会产生“怨恨”这种东西吧?
唉……
良久后,渚清月在心中幽幽叹息。
——如果当初,杉岗会与东又会火拼的地方,不是在公寓附近的话……大抵,也不会有这样的因果产生。
……
感谢早点早点w的打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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