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二十章 黄衫格格的驯马术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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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章 黄衫格格的驯马术 (第2/3页)

才能为这位公主提供神级储物装置和大量的以龙为原材料的圣器。

    格格的神级储物装置就是系在腰间的龙牙,那来自一条半神级的龙。

    当年人类圣级和龙族大战,可是以曾山长为总指挥的。

    大战人类获胜,在屠了两条龙,包括当时的龙族半神级大长老后,龙族投降,被圈禁。

    被屠的龙尸有一条圣级的被人类众圣级分了,那条半神级龙的尸体则被曾山长献给了朝廷。

    龙的全身都是宝。

    半神级龙尸在大夏的匠人们的手里,变成了好几件神器和更多的圣器,格格作为皇族得到其中几件并不奇怪。

    果然,黄衫格格出现,充分发挥了游牧先祖的暴烈风格,将捆绑好的兰迪拖进了自己的蒙古包。

    顺手将套马杆扔进了裙子上的龙牙配饰里,揪着兰迪的耳朵。

    “好你个兰迪,被那个狐狸精迷住,竟然想从我的帐篷旁边溜过去?

    你可是附额,知不知道附额得住公主府,看公主眼色行事?反了天了你?

    看来啊,男人不收拾收拾,是不肯乖乖进帐篷的。”

    “我是这里的领主,你竟敢攻击领主?”

    “我蛮夷也。”

    你看人家格格能说出这句楚王的名言,就证明人家有文化,不是真正的蛮夷。

    兰迪真的打不过格格么?这倒不见得。

    虽然他被捆仙绳绑住了,可是脖子上的银锁其实是灵魂绑定的,并不需要摸到就能发法术,平时发法术摸一下多半是一种仪式感。

    要是来一发雷暴甚至雷电领域的话,格格虽然不至于被劈死,至少得重伤。

    不过兰迪好意思么?格格不过是跟自己玩一玩抢亲戏码罢了,自己这得配合啊。

    就像雾姐能把自己捉到她的浮脚楼里,其实侠客肉搏哪里是剑士的对手?

    不过雾朦纱第一个追随兰迪,自降身份,甘愿做兰迪的侍女。

    在高花镇的时候,还杀死扶桑狙击手,救过自己的命,一直对自己忠心耿耿。

    结果自己女人收了一个又一个,不免对雾姐冷落,雾姐也一直无怨无悔,所以兰迪是半推半就被雾姐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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