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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养鸡养虾搞养殖 (第1/3页)
男孩子们还真想抓兔子。
初春的兔子虽然不肥,可好歹有肉,回去不论红烧还是炖汤都是美味。
然而没有兔子。
王忆看着他们说:「兔子?哪里有兔子?我看你们像一只只的兔子!」
王状元等人的情绪顿时由兴致高昂转为了意兴阑珊......
没有兔子,那还是撸榆钱吧。
树上榆钱正嫩。
榆树树皮粗糙很好攀爬,有些老榆树树干还不笔直,学生们蹭蹭蹭就爬上去老高。
王忆已经习惯了这年代的学生们的活动方式,这种攀爬不算什么,学生们摔不下来,摔下来家长也没有找老师负责的。
他们只会骂孩子:该,活该!
纤细的榆树枝被扭断扔下来,女学生们便拎着竹筐子来撸榆钱。
嘴馋的会先撸一把塞进嘴里咀嚼上。
王忆也撸了一把吃,他倒不是嘴馋,他想试试生吃榆钱什么滋味。
滋味不太好,寡淡有野菜的草腥气,不过逐渐咀嚼倒是嚼出了丝丝的甜味。
对于这年代的孩子,这点甜味已经足够让他们对榆钱拥有好印象,毕竟平日里想吃糖不容易。
可天涯岛的学生们是例外。
他们平日里不缺糖,甚至他们现在都不吃硬硬的水果糖了,要么吃奶糖要么吃高粱饴、大虾酥、花生酥、牛轧糖。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吃着榆钱的学生纷纷往外吐:「呸呸,今年的榆钱不好吃,不甜了。」
「肯定是去年太干旱的原因,干旱了就不好吃。」
「生火烤一下试试,热的时候可能好吃一些......」
最后说话的人拿眼睛瞟王忆。
她们想点燃小炉子来看看什么样子,但王忆不允许学生擅自生火。
女孩子终究乖巧听话,看到王忆这边板着脸不回应,她们没敢自己做主去拿出小炉子来生火。
可是她们也不能不去生火,否则就显露出意图是想要玩小火炉了。
于是她们便用路上捡到的枯枝生了一小堆火,将带着榆钱的榆树枝放在火焰上烧了烧,赶紧拿出来趁热吃了起来。
火烧榆钱似乎是外岛的独特吃法,王忆没听说过其他地方有这样吃榆钱的。
这种吃法对榆钱有要求,必须得是嫩榆钱。
岛上大人撸榆钱一般不要太嫩的,因为这东西一旦温度高了比如浸到开水锅里的话,那稍微一烫就会化成一锅黄汤绿水,压根吃不到嘴里。
要跟粮食混合在一起吃的榆钱必须不太嫩也不太老,因为老榆钱又苦又涩又嚼不烂,无法下咽。
火烧榆钱的滋味比生吃要稍微好点,学生们勉强的吃了一些。
她们统一评价是:不如方便面和饼干好吃。
这样,学生们对榆钱的兴趣不那么大了,把撸榆钱当成了例行公事。
教师们见此觉得不行,祝晚安有办法,拍拍手说:
「同学们,让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吧,来一场撸榆钱大赛!」
不需要奖品,只要有名次就行了。
榆钱顿时开始纷飞。
如同一场绿雪。
李岩京在树下仰头看了一会,然后徐横冲他贼笑:「李老师,你的头顶真绿啊......」
今天上山除了能撸榆钱还能捡地衣,因为前两天夜里下过一场春雨,地衣便长出来了。
地衣得是雨后才有,或者说雨后的地衣才嫩,才适合做食物。
天涯岛上特别是山上的地衣很受欢迎,因为干净,这里是石头山,地衣长在石头缝里,当然野草也是从石头缝里长出。
地衣往往长在野草的根系之间,拨开野草,便能看见一团团、一簇簇的墨绿紧贴着地面,如同木耳。
相比木耳,地衣还要更水灵。
外岛山上的地衣胶质丰富、滑嫩透明,犹如凝脂。
可能因为山地土壤不够肥沃,这里的地衣长不大,总是小巧玲珑的,跟一朵朵墨绿色的小花一样甚是可爱。
这年代的农村人对地衣很熟悉也很喜爱,它们可以熟吃,也可以生吃。
熟吃是做炒菜做包子、饺子,生吃就是凉拌地衣。
当然这个生吃也不是纯粹生吃,它得用开水汆烫一下,只是时间很短,就跟用羊肉卷牛肉卷下火锅一样。
凉拌地衣这种小凉菜适合下酒。黄有功是做这道菜的好手。
到了中午开始吃饭了,一个个的户外小火炉升了起来。
为了安全王忆买的是烧炭的,燃气小炉子对学生来说太危险了,一个操作不好要是爆炸了,那王忆一辈子都得难受。
烧炭的小炉子对学生们来说也足够新奇,主要是個小巧罕见。
这炉子操作简单,别看个头小,其实很容易点燃。
干草干松枝引燃,放入砸碎的炭块后便烈焰熊熊。
学生们围坐一团一个劲的欢呼。
教师组这边也有小炉子烧起来,黄有功先拌地衣。
凉拌地衣的方法有两种,如果用冷水的话,一定要加醋,可以起到利水作用;如果用热水的话,则不需要加。
这点黄有功清楚。
王忆拿出调料包,黄有功找了盐巴和香油,说:「我为什么喜欢凉拌地衣?这东西用的调料简单呀,我以前没钱,嘿嘿,所以下酒菜越便宜、越简单越好。」
地衣洗干净,仅加上盐巴和小磨香油,他又点了一点醋,这样一大碗水艳艳、亮晶晶的凉拌地衣就出来了。
黄有功立马招呼祝真学、徐横等人开始喝了起来。
秋渭水笑道:「就这么一道菜下酒吗?」
徐横从兜里掏出几个咸鸭蛋,满脸得意:「这也是下酒好菜。」
祝真学则带着花生米,用小炉子上的锅子炒了个花生米。
炒的很香。
学生们馋了,祝真学带了足够多的生花生米,便分给学生,让他们自己下锅炒。
秋渭水指导了起来:「一定要小火炒,慢慢炒,花生米很容易炒焦的。」
「一旦看到花生米差不多熟了立马把锅子端下来,余热便足够炒熟它们......」
很快,油香味和熟花生的香味被风吹的漫山遍野了。
教师们这边开始喝起来了。
一杯酒下肚,黄有功的脸上泛起了潮红色。
他情绪盎然,拍膝而高歌,一首不着调的渔歌响起来,自己作词:「吃地衣、吃花生米,胜似灵丹妙药哟......」
「黄老师这是吃美了。」王忆端着一盘地衣炒鸡蛋过来。
地衣炒鸡蛋是野菜中的名菜。
这东西自身除了鲜嫩、略带清香之外,没有特殊的味道。
于是它们同鸡蛋一起炒过后,花生油和鸡蛋的香醇就会被地衣吸附。
此时吃一口地衣,除了鲜嫩和脆生生外还有醇厚香味。
独特的口感和滋味滞留舌根,久不退去这种香味可以媲美红烧肉,还没有红烧肉的油腻,令人百吃不厌。
王忆跟教师们碰酒杯,大家伙随随便便的聊了起来。
学生们除了炒花生米也做了炒鸡蛋,有的是大葱炒鸡蛋有的是辣椒炒鸡蛋,还有做炖豆腐的,做雪菜炒肉末的。
当然主力还得是在门市部采购的成品小吃。
有人买了一盒午餐肉,有人买了一罐水果罐头,有人买了几张辣片,有人买了一些豆干,有人买了一块卤豆腐......
就跟变魔术一样,学生们动动手,野餐布上多了许多的食物。
学生们第一次春游野餐,而且餐饮很丰富。
他们在书本在电视上看过城里学生野餐的场景,还比不上他们现在的食物丰富呢。
所以他们快活极了,自己组织节目表演起来。
李岩京也非常快活。
他酒量不佳,喝了一杯之后便跟凑到学生堆里去抢吃的,逗弄的学生一个劲哇哇叫。
这让他更加快活,跑过来对王忆激动的说:「王老师,咱们学校的日子太好了,我从没有想过我还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就跟做梦一样!」
王忆见过23年的李岩京,那时候他已经成了个小老头,孤零零的待在一座被年轻人抛弃的小岛上晒太阳。
跟现在的意气风发大相径庭。
这让他有些怜悯这小老师,便拍拍他的肩膀说:「以后学校给你在楼上分一间宿舍,你就把学校当家好了。」
「到时候娶个媳妇住在学校里,留在我们岛上,永远过这样的日子!」
李岩京兴奋的叫道:「这可太好了,王老师,你太伟大了!」
王忆笑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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