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514章 我们是朋友  长安之上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壁落小说]https://wap.biquluo.info/最快更新!无广告!

    第514章 我们是朋友 (第2/3页)

“他回去能作甚?不过是靶子罢了!”

    “觉着没了祖孙情义?”

    “嗯!”杨玄淡淡的道:“情义这个东西是有价的。家产越多,情义就越薄。”

    “你这话,倒像是那些老翁的口吻。”

    “难道不对?”

    “对!故而梁王府内部斗的乌烟瘴气,而宫中斗的你死我活。”卫王说道:“什么情义,归根结底就两个字:权力!”

    叔侄相对一视,竟然有些惺惺相惜的感觉。

    穷人分家,为了一床被子也能打破头,兄弟之间此后老死不相往来。

    贵人分家,为了田庄店铺能暗地里给兄弟使绊子,捅刀子。

    前方,李晗带着十余骑冲了过去。

    “排好!”

    俘虏们被叫起来站好。

    “挖坑!”

    有人不愿,喊道:“这是掩埋我们的坑,别挖!”

    “杀了!”

    喊话的人被射杀。

    李晗眼皮子都不眨一下,“挖坑,还能多活一阵子,不挖,立时处死!”

    嚎哭声中,那些俘虏拿起工具,开始挖坑。

    “杀俘不祥!”

    李晗的随从劝道:“而且杨使君让郎君出手,这不地道。”

    “住口!”李晗看了他一眼,眼神冷冰冰的。

    “是!”随从被吓了一跳。

    坑挖好了。

    卫王问道:“就没有别的法子?”

    “我也想有别的法子!”杨玄指指那些将士,“可若是不动手,消息传出去,驭虎部就会出兵。此战胜负再难预料。我是陈州刺史,我要先为了那些兄弟们考量。”

    “杀!”李晗挥刀。

    他一刀接着一刀的劈砍着。

    杨玄也一直在看着。

    俘虏杀光,埋掉,已经是下午了。

    “就地扎营!”

    杨玄随即令斥候四处打探消息。

    赫连燕跟在他的身侧,“郎君这是想磨砺这位李郎君吗?”

    “谈不上磨砺,只是让他知晓许多事并非心想事成。”

    进了胜拔的大帐,一股子腥膻味,夹杂着些别的味道。

    “味道太臭!”

    杨玄蹙眉。

    赫连燕笑道:“奴却没学过收拾这些,不过若是郎君觉着夜里冷,奴愿意来暖床。”

    “出去!”杨玄火冒三丈。

    赫连燕娇笑着告退,转身,扭着臀儿,慢腾腾的往外走。

    于是,杨老板又喝了一肚子凉水,依旧压不下火气。

    李晗进了自己和卫王的帐篷,卫王正在喝酒。

    “你竟然没吐?”卫王有些好奇,也有些钦佩。

    “没吐。”李晗坐下,伸手。

    卫王把水囊递给他。

    李晗猛灌了几口,咳嗽着抹抹嘴角。

    “你今日主动请缨,难得。”卫王调侃道。

    李晗抬头,眼神有些茫然。

    “阿翁说我在这边荒废了,可我回去能做什么?和那个畜生,以及他的女人们争斗?我不想成为那样的人,老鼠打架,窝里横。”

    “眼不见,心不烦。”

    “不,我不能坐视那个畜生顺理成章的继承梁王府,他不配!”

    “可他是嫡长子!论承袭王爵,你这个嫡长孙没资格说话。”

    “我会有法子的。”

    “什么法子?”

    “需要借助外力。”

    “你是说子泰?”

    “子泰如今是陈州刺史,此次出击的目标是灭掉基波部。三大部被一一击破,随后便是潭州辽军。一旦子泰击破潭州辽军,未来的北疆节度使之职,谁也抢不走!”

    “北疆节度使……未必能阻拦梁王府的王爵承袭。”

    那是家事,也是皇室的事儿,外臣没法干预。

    “可若是我能声名鹊起呢?”

    “你是说在北疆?”

    “那个畜生的名声不好,他能承袭王爵,唯一的缘故便是会投胎。”

    李晗笑了笑,“阿翁说过,那一夜,不该睡了祖母,兴许换个日子,就不会生出这个畜生来。”

    噗!

    卫王张嘴就喷出了一口酒水。

    “我若是在北疆能声名鹊起,阿翁为了梁王府考量,也会想办法换掉他!”

    “若是李珍不肯退让呢?”

    李晗微笑。

    “你以为,我阿翁就没杀过人吗?”

    “是了,阿耶能杀自己的儿孙,梁王杀一个儿子不算什么。”

    “都是畜生,不是吗?”

    “没错,都是畜生。”

    “哈哈哈哈!”

    李晗大笑,喘息道:“子泰一直在观察我,等着我自己走上来,求他给我一个机会。我就不求!想看看他是否会主动伸手。”

    “他没伸。”

    “我知晓,他不喜欢皇室,若非咱们跟他多年的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