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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士绅逃跑】(为盟主“SAYBYESAYHI”加更) (第1/3页)
吉水,伍嘉塘。
刘家虽已分成两户,但只体现在户口本上,依旧合住在祖传的大宅里。
家里的许多佣工,都在白天打发回家了。
待得三更时分,刘同升摸黑出门,包括小孩在内,他身后跟着二十六人!
不论男女,皆带着细软离开。
刘同升已经四十九岁,但身体还比较强壮。
历史上,他考中状元,崇祯问其年龄,回答说五十一。崇祯赞叹道:“你长得像个少年人!”
刘同升自己背着三十多斤银子,他的兄弟和子侄辈,同样背着银子。
一家二十多口,摸黑来到小河边,中途刘同升还摔了一跤。
河边早就备好船只,由于害怕掉进水里,登船时只能点亮灯笼。从小河驶入同江,又从同江驶入赣江,天明时分,已经出了吉水县地界。
分田之后,他们家还剩400多亩地,现在不要了!
他们家还有2000多石粮食,也不要了!
甚至,家里还有些银子,实在是拿不动,也都不要了!
放弃一切,举家逃离吉水,只因他们看不到希望,觉得在赵瀚的地盘过得憋屈。
历史上的刘同升,满清刚攻入江西,离吉水县还远着呢。他就抛下土地,举家搬去福建,然后捐出财产募兵抗清。
也算是抗清志士。
赵瀚强行分田,刘同升为保家族,暂时可以选择忍耐,但有些事情他不能忍。
其一,不准蓄奴。即便可以有佣人,但哪像以前方便使唤?而且不准雇童工,十二岁以下的仆僮也没了。
其二,不准纳妾。这个法令没有强制执行,只在小妾报官的时候,官府才会出面制止。
虽然严格遵照了《大明律》,但刘同升心里很不爽。要是啥都按《大明律》来搞,那士绅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大明律》非但禁止平民蓄奴,还不准地主役使佃户抬轿呢。
如果说,前面两项都能容忍,那刘同升最不能容忍的,便是赵瀚极其不尊重人才!
刘同升不但八股做得好,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甚至研究过兵书和术数。
可投奔赵瀚之后,只给刘同升两个选择。
一是在总兵府做普通文职,二是下乡去协助农会分田。
刘同升先是选择做文职,干了几天就不耐烦,因为那是文吏的工作。他堂堂举人,居然被扔去做刀笔吏,而且还是最普通的刀笔吏。
接着,刘同升申请下乡分田,这次只坚持了一天。
他以为自己是去指挥分田的,结果到了田间地头,居然要亲自下田丈量。这已经不是文吏,而是皂吏的工作。
皂吏是什么?
是贱役,形同贱籍,儿孙不能参加科举!
前后两份工作,刘同升感受到莫大的侮辱。
他的一位举人朋友,为了攀附反贼,倒是积极参与分田,还因此破格提拔为镇长。
可镇长算什么鬼东西?
庐陵县有八个镇,吉水县有七个镇。那吉水县的镇长,相当于七分之一个县令?
这种乡野官职,给刘同升他都不当!
更可气的是,那位举人朋友,就因为睡了一个妓女,现在居然被抓起来等待审判。
刘同升的弟弟,把庶出女嫁给总兵府的官员,想要借此获得总兵府的照顾。
可跟大族联姻的总兵府官员,竟被赵瀚全部降职调用,完全不给士绅留一点空间。
如此种种,倒行逆施,让刘同升深恶痛绝。
他宁愿不要土地,不要粮食,只带着银子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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