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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俗由之 (第2/2页)

顺了!我告诉你,文章啊,念着不脆磞看着就泄气!”

    写小说要“引人入胜”,文章得能“上口”,这种理论我是头一回听说,但从此也就养成了个习惯。写小说从结构时就从读者角度想一想,怎么个章法读起来有趣;写完了念两遍,看看把话说利索没有。把老舍和赵树理列为“通俗文学家”是近年来文学新潮中的论调,那年头还没这个说法,我想即使有,我大概也会向他学习,别管什么家,文章写到老舍、树理的份上极不易,不信试试。

    其实我年轻时倒是极想混入雅群的。那时我读西洋文学,特别是苏联很入迷,认为树理同志式的小说手法有点不时髦。所以在写作时我极力想把自己打扮得新潮一点,明明是“一条白狗”,我得写成“狗,白色的!”“他正在吃饭”得写成“正在吃饭的他。”觉得这样才时髦,才够派,也就是才“雅”。大家看看我的《在悬崖上》,就知道我以上交代属实,后来,具体说是二十多年后,年岁大了,书也读懂一点了,再看自己这些装腔作势的文章才感到害臊。从此就立下两个宗旨,中国人写小说,头一条要把中国话说得像中国话。这么条简单道理弄了半辈子才明白。办起来更不易,得下点功夫。二,小说是叙事文学,中国人叙事有中国人的习惯,怎么叙得叫人爱听,想听是个学问。当然要学习外国同行的长处,但以学得看不出出处为上,这样弄了几年,有人认为我的小说有点看头,有点特色了,我自己也觉得不像“三高”的翻译文字了(三高者高植、高名凯、高莽也。他们三人的译作我读得最多),暗自感到点安慰。大概也就因为如此,才有了点民族化、大众化的意趣。我读过一些被认定为“通俗作家”的作品。老的如张恨水、刘云若、宫白羽,新的如金庸、梁羽生,有几位还有幸相识,我很钦佩他们的作品,论功力、才情、学问,都不可多得,不是轻薄几句就能抹杀、自命不凡就可超过的。

    我向来怕介入争端。说以上这些,也只是表明自己的观点。并不意味着我不赞成别人有另一番解另一套作法。中国如此之大,刊物甚多。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必有你无我,党同伐异。有这工夫花在写作品上比花在宣传主张建立门户上强,这是我个人的主张。

    198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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