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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刘季 (第2/3页)
而这所谓的大事业,就是前往他心驰已久的魏国,投靠号称继承了“信陵之风”的张耳。从那些传言来看,张耳或是仅次于信陵君的英雄,自己去做宾客,也许就能遇上一些机遇。
丰邑到外黄县间有数百里之遥,出楚国以后,中间隔着魏国的单县、蒙县、甾县等地。对已经三十岁的刘季来说,这是他第一次出国远游。只凭身上一把二尺剑,风餐露宿,无所依凭,就这样一路走到了张耳面前,拜入门下。
然而,张耳却让他略感所望。
“张耳礼贤下士不假,却只是在处处模仿信陵君,却终究成不了信陵君。”
在刘季眼中,如果说信陵君是虎,那么,张耳虽把身上涂满了花纹,张牙舞爪显摆威风,却依旧改变不了他只是一只外黄之犬的真相。
刘季的心凉了下来,除了整日大吃大喝外,也不想寻求什么机遇了。他只打算,自己在这里呆上一年半载,吃饱喝足,就告辞张耳,回故乡去。到那时,借着这次游历,他一定能在沛县名声大噪——张耳不就是靠着信陵旧客的身份,才打响名号的么?他能做到的,刘季为何不能?
在当时的刘季看来,做一个如同张耳、王陵的县侠,与之分庭抗礼,就是他的人生追求。
直到战争爆发,大梁,被秦军围了。
硕大的魏国,忽然间变得无比脆弱,被秦国随意揉捏。那些路过外黄的魏武卒,也变得不堪一击,在秦军进攻下土崩瓦解。
日渐逼近的秦军,岌岌可危的外黄,局促不安的张耳,这一切,都是刘季没有想到的。
好在他足够机灵,有一种对危险的天生敏感,外黄之战前,他主动站出来,高呼要为了张耳的厚待力保城池不失。可实际上,在坚守片刻,杀了一个秦卒后,刘季就觉得,自己已经还清张耳的那点恩惠了。
“守城片刻,杀敌一人,这是要对得起张耳几个月的款待,我非负义之人。”
“情势不妙,立刻溜走,这则是要对得起我自己,我亦非愚昧之人,丈夫当有大度,做大事,岂能将大好性命葬送于此?”
所以当那个扎着苍色右髻的黑面秦吏跃上城头,要与刘季交手时,刘季便撒腿就跑,片刻都不犹豫!
之后离开外黄,随张耳东逃,是因为刘季经过数月相处,已经摸透了张耳此人,知道他也没有为魏王守土至死的决心,肯定早就想好脱身之路了。
与其和其他游侠儿一样像没头苍蝇乱窜,被那些虎狼般的秦卒抓住砍了脑袋,不如就死死盯着张耳,他去哪,自己就去哪。
最糟糕的打算,哪怕他们不幸被秦人围了,刘季豁出去,不要名声,割了张耳的脑袋献上,一样能活命!刘季是个变通的人,相比于自己的性命,原则、信义,都可以暂时丢弃。
好在,一路有惊无险。刘季毕竟是楚国人,对魏国的山川地理不甚了解,他就这么一直“保护”着张耳,来到熟悉的楚魏交界,才拱手告辞。
不曾想,在岔路口处,被刘季“豪气、信义”感动的张耳,竟出言邀请刘季前往齐国,一副要将他当做左膀右臂的架势。
换了过去,满门心思想做豪侠的刘季,肯定会跟着去。他知道自己的家境虽然不错,有田产家宅,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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