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72章:万世之基【二合一】  大魏宫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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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2章:万世之基【二合一】 (第2/3页)

大小的金砖,则等值十根金条,两者皆有尺寸大小以及重量的硬性规定。

    而最后,则是对于「纸契」的补充规定。

    以往的「纸契」,是两名商贾间的交涉,最多再加一个担保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魏国刑律判断的标准,毕竟也有一名商贾合伙担保人故意坑害另外一名商贾的可能性。

    因此魏国朝廷现今规定,在目前魏国货币无法满**易需要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的两名商贾,需到相关府衙——依旧是户部辖下的金部,在金部官员的面前,当面签订纸契,签字画押,并由该名金部官员签署姓名,盖上章印。

    这样的一份纸契,才具有合法性,魏国朝廷会保障这份纸契。

    看到这一条,布告牌前的商贾们抚掌庆贺,毕竟谁也不愿每次交易都带着几箱几箱的钱币或者金银对不对?这非但有被劫掠的危险,而且也麻烦。

    只可惜以往的纸契,并不安全,除非是相当熟悉的交易对象,否则,纵使有德高望重的担保人,心中多少也会发虚。

    而如今,魏国朝廷明确规定了纸契的合法性过程,并在魏律上给予保护,这就大大方便了商贾们之间的交易。

    总得来说,这次魏国朝廷推行新币,对于民间平民阶级的影响性较小,毕竟平民们最常用的,恐怕也只是铜圜钱跟银圜钱而已,连金圜钱的使用率都较小,除非是那些出手阔绰的贵族子弟。

    相比较而下,这道政令对商贾们的影响力就深远地多了。

    正是这个原因,平民百姓没过几天,就适应了这道政令,而商贾们,则对此议论纷纷,聚在一起述说利弊,毕竟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尤其是大宗贸易的商贾们。

    几日后,闻讯而来的宋郡巨商陶洪,拜访了相识十几年的好友,安陵文少伯。

    当时文少伯正在他坐落于博浪沙港市繁华地段的商铺二楼,仔细审视着魏国朝廷推行出来的几种货币,忽然听说旧友陶洪前来拜访,连忙叫人将后者请上二楼。

    在彼此坐定之后,陶洪一眼就瞧见了摆在旁边案几上的几枚圜钱跟几块金条、金块,开门见山地问道:“贤弟,你对于这次朝廷推行的新币,不知有何看法?”

    听闻此言,文少伯拱手朝着大梁皇宫的方向拜了拜,笑着说道:“当然是万分支持了。”

    陶洪闻言气势一泄,谁不知道眼前这位魏国第一富商,那可是魏王赵润的御用商人,几乎什么事都能瞧见他的身影,包括魏国兜售粮食,走私军械,跟他这类民商是截然不同的。

    “我只是担心是否会引起争议。”

    陶洪颇有些担心地说道。

    “能引起什么争议呢?”文少伯给陶洪倒了茶,笑着说道:“此次朝廷的政令,对于民间的影响力很小,并且朝廷明确表明,铜圜、银圜、金圜中掺杂了其他金石,无论是毁币回炉还是私铸钱币,均无利可图,想来也不会有多少人去做那无利可图的事。”

    “我指的是这两个。”

    陶洪指着桌案上的几根金条以及几块金砖,沉声说道:“私铸钱币或许无利可图,但在这两种金砖上,就未必不能做做手脚……既然朝廷可以在金圜中掺杂其他金石,未必不会有人在这两种金砖上做文章,在其中掺杂其他金石,以次充好,这可比私铸钱币更为牟利啊。”

    文少伯点点头,但随即又摇了摇头。

    不可否认,他也认为陶洪的言论无不道理,放在其他年间,或许会出现许多私铸金砖的情况,但是在当代,可能性较小,因为当代的魏王,乃是说一不二的赵润——既然朝廷明确表示私铸钱币、金砖者判处死刑,抄没家产,那么,一旦有人触犯此罪,朝廷就绝对会按律照办,绝无幸免的可能。

    似乎是看穿了文少伯的心思,陶洪低声提醒道:“魏人不敢,未必他国的人不敢。”

    文少伯愣了愣:这倒是!

    当日,在陶洪告辞之后,文少伯便将他俩讨论的过程与结果,写成书面,派人投递到了天策府,送到了天策府左都尉高括手中——作为魏王赵润的御用商人,他拥有直接向君王呈禀利害的权利。

    天策府左都尉高括一看这份书信的落款乃是「安陵文少伯」,便检查了一下信盒、纸张后,便立刻派人送到了皇宫,送到魏王赵润手中。

    在甘露殿内,赵润仔细地观阅了文少伯的书信,思忖着他与陶洪讨论所得出的结论。

    正如文少伯所认为的,其实对于魏国的寻常百姓而来,铜圜与银圜,完全足够满足百姓的日常交易,只有在添置贵重物的时候,才有小几率用到金圜钱;除此之外,就是那些殷富的世家子弟,一顿酒菜就花掉几个、几十个金圜,这未必不可能发生。

    相比较之下,金条、金砖、纸契,这三者纯粹就是为了商贾而设。

    但是陶洪这位定陶的巨商却认为,金条、金砖这两者,用途小而且具有潜在隐患,建议废弃,这让赵弘润对此犹豫不决。

    『他国的金……么?』

    负背双手站在窗口,赵弘润沉思着。

    仔细想想,其实陶洪说得也没错,毕竟金子这种东西,并未只有魏国有,其他国家也有,魏人摄于本国的刑律,不敢私铸金条、金砖,未必他国的贵族也不敢——倘若有其他国家的贵族仿冒魏国的金条跟金砖,并且在其中掺杂其他金属,这将极大损害他魏国的利益。

    更要紧的是,倘若是其他国家的人犯了罪,他魏国是否仍旧按律处置呢?倘若按律处置,这是否会引起该国的不满呢?

    虽然目前的魏国毫不畏惧其他国家,但也没有必要白白竖敌对不对?

    因此陶洪认为,既然金条跟金砖作用小而隐患大,不若废弃,让「纸契」来代替——他甚至觉得,纸契比看得见的钱币方便地多,除了必须跑几趟金部的衙门。

    想了想,赵弘润最后还是来到了垂拱殿,与内朝诸大臣一起探讨这件事。

    不能否认,赵润与朝廷诸大臣的想法是好的,但想法好,有时候未必就适用。

    就像陶洪所说的,就算朝廷推行了金砖这种专门大宗交易而设的货币,可谁会傻乎乎地背着几块金砖去交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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