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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帕秋莉改行修仙了 (第3/3页)
幽香的充能花炮拦下后,若有人都做了缩头虫,不去找这个大叔的麻烦。
开玩笑,实力最强的风见幽香也才玄仙的修为,挑战准圣大圆满,就像螳螂挑战天启坦克一样可笑。
天启并不想理你,并压了过去。
尤其是红萌馆,不是,红魔馆的大小姐蕾米莉亚,还认了鲲鹏做老爹。
红魔馆现在颇有幻想乡选帝侯的架势。
鲲鹏还治好了二小姐芙兰朵露的疯病,也算是一件好事吧,反正也没费劲。这是蕾米莉亚认干爹最大的原因。
结果就是,鲲鹏从妖师宫搬迁到红魔馆,因为蕾米莉亚是大小姐,所以红魔馆众人对于大小姐的老爹的称呼,自然是老爷。
对于这个新来的老爷,大家并不排斥,治好了二小姐不说,还治好了大小姐怕阳光的毛病,可以说是很老父亲了。
鲲鹏又带来了许多手机,给幻想乡的妖怪们分发下去,又收获了一波声望。
八云紫带着八云蓝和起搬到了三十六天起搬迁的还有帕秋莉·诺蕾姬,帕秋莉的理由是三十六天靠近天庭的图书馆,能随时去里面阅读。
其实就是藏经阁,挺大一宫殿,占地面积大概也就是五个巴黎吧。
就那个无法在髮国投降之前占领的那座不设防城市。
一个外国人,一个矮子和一个女人表示很淦。
先祖的赫赫威名啊,败在子孙的手里,他们的心都快碎了。
快把肠子翻出来拾掇拾掇吧。
扯远了,帕秋莉就像一只掉进了米缸的鸭子,疯狂汲取着关于仙界的知识,狂热的她甚至搁置了魔法,改行修起了仙术。
身为不动的大图书馆小姐,帕秋莉修行进度可谓一日千里,只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便顺利修炼出了元婴。
但楚逸觉得和她天分关系不大,毕竟三十六天是天庭,是全洪荒最好的风水宝地,灵气密度已经到了一个恐怖的地步。
所以,随便拉个人过来都能迅速化神,帕秋莉倒也不算不够聪敏,只是身体拖累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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