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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千金万银一夜消 (第1/3页)
歪词曰:“
珍宝不足喜,金银不足兑。人间最难得,编个故事会。好花迷人眼,好酒暖人胃。佳丽三千整,不得才算贵。贪心总不足,欲海潮不退,今日求致富,明日攀高位。一朝权在手,求寿不喊累。看遍天下事,还要继续追。俯身看寻常,惊为人间粹!”
眼见得袁仙子的内衣令整个换金楼内山呼海啸,短短时间,便已经竞价到了三千块上品灵石!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宁长歌苦笑道:“有钱人的心思,我还真是不能理解。”
叶凌想了想,他遇见过最有钱的应当属花信风和花不败了,只可惜他们父子似乎不能以常理度之。
三楼的一间包房里,坐着三个年轻人,穿的珠光宝气,披金戴银,一副没事找抽的神色。几个侍女在一旁跳着穿着暴露的舞蹈。
其中一个高瘦的起身道:“袁仙子的内衣,我势在必得!”
一个矮胖的笑道:“就凭你,还是给我吧!”
另一个看上去倒是个读书人的样子,却拉着一个侍女在怀中,上下齐手,笑着道:“与其争一件衣服,你们谁能够将袁丹收入禁脔才是真本事,与其用那快布胡思乱想,倒不如当下行乐啊!”
说着话,他的力度大了些,怀中女子也笑出声来。
此三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万宝商会四大家族中花家以外的后人,瘦高的是富家长子,富万年;矮胖的是钱家长子,钱如雨;读书人样子的是金家长子,金宇宙。
听了金宇宙的话,富万年毫不在意,拿着传音器开口便喊:“我是万宝商会富家之人,我出五千块上品灵石,谁还敢跟我抢?”
此言一出,大庭里立马议论纷纷。
宁长歌张了张嘴:“这个富家,是不是和花信风……”
叶凌点头道:“和花信风是同辈人,万宝商会的富家传人。我听花信风说过,到他们这一代,已经烂了。所以这大事都寄托在花信风身上。”
若不是花信风如此重要,换了其他三家的子弟,或许万宝商会不会不惜一切代价与三教宗门开战。
不过总有那好事之徒,开始故意抬价:“六千块!”
富万年立马道:“八千块!”
“一万块!”
大庭里一语惊人,不过富万年立马道:“我不要了,给他吧。”
台上小伙子立马落锤,想都不想:“恭喜第三排这位朋友以一万块上品灵石的价格,成功拍得这件袁仙子的贴身之物!”
“哈哈哈哈——”
众人哄堂大笑,那竞价的满脸通红,他哪里有这么多灵石买下这件衣物,谁想到一向财大气粗的富家公子,会这么不讲武德。
雅间里,富万年气呼呼的端起茶杯一饮而尽,气道:“真当我是大头,随他们糊弄啊!”
钱如雨笑问:“那袁仙子的肚兜儿,不就不要了?”
“要!为什么不要?就看那穷酸样,肯定拿不出一万块灵石,到时候换金楼还得来找我!”
说话间,第二件拍品登台,不料竟然是一撮毛发!
“诸位请看,我们今天拍卖的第二件珍品,乃是风雨阁文虚公子的胸毛!这位请看,这毛发色泽黑亮,柔软中带着坚硬,不屈中提现柔弱,见此物如见本人啊!这文虚公子在八方客栈的十大公子中,也是位列前茅的人物,那洒脱的气质,俊秀的面庞,令无数姑娘魂牵梦绕。各位,这里的胸毛,乃是卖家近日新得,我换金楼已经亲自向文虚公子本人证实,的确只是他的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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