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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四五 理学护法 (第2/3页)

子曾说,义利之说,乃我儒者第一义。可堂中的德雅居士方明,还有敬园先生孔修,却不认同国子监的评判结果,说我二人之所以能在书试中名列前茅,是因我们老师私相授受。又说我们通篇都是歪理学说,就该当场黜落,以儆效尤。而非是将我们的文章列入前三,蛊惑人心。

    他二人一个是致仕的前吏部侍郎,一个是前翰林侍讲,是南直隶卓有声望的大儒,故而便是我老师,也不能不慎重以对。”

    龙睿则是冷笑不已:“这两位说虞子的教诲,是‘存天理,灭人欲’,认为义与利是对立的,理与欲也是对立,认为利与欲为万恶之源。

    可我二人则推崇董夫子的言论‘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我等儒人求名求望,说到底这不也是利的一种?我二人又认为天理不能离欲而独立,凡事为皆有欲,认为这才是虞子的真意。”

    李轩已经大致听明白了,堂中的五位大儒分为两派,

    其中的方明与孔修为一派,认为王静与龙睿的判词,会败坏社会风气,又认为君子该是耻于言利的。

    而两位国子监司业,则在针对二人的论点辩驳。

    此时堂上的童司业,恰好说道:“昔日伊川先生有一侄女新寡,其父助其再嫁,还是伊川先生亲自为他堂兄写得行状,并曾大肆宣扬此事,称赞他堂兄的做法。

    虞子也赞曰‘取甥女以归嫁之’,又说‘女子要从一而终不必拘泥’,‘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可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句,实为断章取义之言。”

    “狡辩!”那名叫方明的大儒冷笑:“这可是虞子记录在《近思录》,《程氏遗书》中的言辞。你二人好大的胆子,竟敢歪曲虞子与伊川先生的经义?”

    另一位林姓司业则微微蹙眉:“你需联系前后文。伊川先生说的实为我等士大夫的气节操守,与女子何干?”

    “尔等依旧是胡搅蛮缠,”

    另一位大儒孔修面目森冷的说着:“虞子昔日为说服陈师中,勿要将其妹再嫁,在信中亲笔写道‘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童性司业当即冷笑着回应:“此为虞子的私欲,非为天理。陈师中之妹陈氏的亡夫郑自明,乃虞子的至交好友。他这封信的本意,是担心至交的一家老小孤苦无依,故而不愿陈氏改嫁。怎么?伊川先生的外甥女改嫁就是美德?陈师中的妹妹改嫁就是失节?没有这样的道理。

    我等敬慕虞子的学问,承载其学,是为将虞子的学问发扬光大,并完善其学。难道连其人品中的学说不足之处,也一并承袭不成?”

    李轩心想这位说的极有道理,虞子的这种做法,简直就是双标狗。

    他正听得过瘾,就听权顶天道:“此事勿需争论了,虞子自己就此事也有过说法。认为气节操守上寡妇不应再嫁,但人情上不能这么办。”

    他此时蓦地将袍袖一甩,止住了几人的言语:“虞子的学问,多有前后矛盾处,我等这么辨是辨不清的,此事还得请权威论断。”

    之后他竟看向了李轩:“都尉大人,请问虞子与伊川先生之真意,究竟为何?”

    在场的众人,顿时‘哗’的一声,纷纷往李轩注目过来。都在疑惑这位司业大人,为何要问此人?一个六道司的伏魔都尉?

    李轩扬了扬眉,当仁不让:“我且不说虞子的真意,只问昔日蒙兀入主中华,中原百姓皆披发左衽,我儒门中有多少人遵守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气节?大赵养士数百年,养出了气节无瑕几个文忠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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