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七一、上  一剑斩破九重天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壁落小说]https://wap.biquluo.info/最快更新!无广告!

    七一、上 (第2/3页)

老而弥坚,比朱瑬文强盛不知多少。

    王崇剑光如龙,在漫天的丙丁雷火轰击下,游走不定,一时间居然也近身不得。

    其实若非是辛双清大意,上来就跟王崇硬拼,被元阳剑破了先天厚土大擒拿,他也未必就几个照面,就被王崇所斩。

    有了辛双清这个先例,极烈和诸位朱家岛的耆老,全不跟他近身游斗,一个以极光真法,铺天盖地之势,逼得王崇只能见着破招,一个以丙丁雷法,轰烈之势,逼得王崇要么挨上几记雷火,要么就只能避走。

    极烈的手段,还算是斗法的正途,但这位朱家岛的耆老,却知道,暴风骤雨,终不持久,自己不过是仗着,还有其他十四岛的道友帮手,并用不着跟这凶残的小贼持久苦斗。

    王崇倒也有信心,百余招内,斩了这位朱家岛的耆老,但哪里有人会给慢条斯理斗法的机会?

    一位身穿青衣的美貌妇人,素手轻挽,捏了一个剑法,喝道:“去!”

    一口青色剑光,就如电飞来。

    这个青衣的美貌妇人,乃是青萍岛岛主,名叫许竹青!号青萍仙子,一手剑法为十四岛第一,剑术法术,仅仅只在极光夫人之下!

    王崇虚虚一引,元阳剑飞出,化为赤虹,和青萍仙子的剑光,在虚空纠缠刺击,两人的剑光都快,顷刻间拼斗了千百次。

    极烈在双方剑光交错的一刹,极光真法全力铺开,缤纷十色,光气纵横,王崇不得收剑回身,抵御极烈的极光真气。

    青萍仙子收了自家飞剑回来,心头颇有震骇,她数百年苦修的剑术,自然是远在王崇之上,但是飞剑品质,却远逊对方,若非极烈适时出手,再有这般狠斗下去,她的飞剑只怕就要被元阳剑斩断。

    “不愧是峨眉的飞剑,就是不知道,这一口飞剑是什么名目!”

    都传说王崇窃了峨眉的四口飞剑,青萍仙子原本还不深信,但此时却信了十足十,毕竟能够比她数百年祭炼的飞剑,还更胜一筹的飞剑,世上也没多几口。

    极烈跟王崇交手不过十招,又换了一位十四岛的金丹宗师,此人催动十余口飞叉,黑烟缭绕,出手鬼气森森。

    王崇的元阳剑,最克邪祟,交手不过一招,就一招——大日焚空!

    剑光如火,连斩七口飞叉,吓得这位宗师急忙收了飞叉遁走。其实他的道行法术,在十四岛中也算名列前马,原也不至于如此惨败。只可惜他的阴魂飞叉,被元阳剑所克制,连一个照面都没能撑下来。

    王崇斩杀了辛双清,跟十四岛的诸位金丹宗师交手,虽然并未落于下风,却心头警惕,暗忖道:“若是一对一,除了那个使用五光十彩,罕有元磁之力真气的家伙,我是谁也不惧,但一挑六,可就力有未逮。在他们合围之前,我须得尽快逃走。”

    此时十四岛的六位金丹宗师,早就把他围困起来,每个人都恨意充盈,毕竟给他杀了数十位十四岛的晚辈,还一剑斩杀了辛双清,此等大仇,倾尽三江四海,也不能洗清。

    十四岛的人,本来就是想要夺取峨眉的剑诀和飞剑,还想着留王崇一条命,送去峨眉交差,尽管去了峨眉,他也肯定活不得了。

    此时却都生了杀心,只是大家都知道,杀了这小贼之前,一定要逼问出来峨眉剑诀,所以并未合围,而是轮番邀斗。

    每次都是极烈出手,接下王崇的反扑,然后再换一位金丹宗师出手。

    足下一朵五色云光的美妇人,一直都没有出手,她悄悄把一口袋灵砂放出,漫天都是稀碎的光点,这却是十四岛的人,听说王崇善于隐身,刚刚他又借助隐身之术,偷袭了辛双清,故而才想出来的破解办法。

    这位美妇人放出的灵砂,满空遍布,就算王崇能够隐身,都会给她的灵砂显露出来方位。

    王崇被人轮番上来斗剑,一时间还未觉察,待得他发现,满空都布满灵砂,自己剑光一划,就有五光十色的光华,心头就是一紧,暗叫道:“不能继续斗剑了,须得赶紧脱身。”

    王崇驾驭了元阳剑,直扑使用阴魂飞叉的那位十四岛金丹高手,但却故意让元阳剑被青萍岛主许竹青的飞剑绊住,自己露出一脸惊慌的模样,向另外一个方向扑去。

    守护这个方位之人,乃是白沙岛主彭真人!

    他祖父乃是渔民,出海的时候,被一条母龙污,后来施展计谋逃出了母龙的巢穴!

    三年后,母龙在他祖父出海的时候,跟随了半日,抛了一个婴孩上船,便是彭真人的父亲。这位人龙相交之子,天生身有鳞片,能潜入深海,游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位前辈散仙的水下洞府,就此学得道法,创下了白沙岛一脉。

    彭真人天生力大无穷,尤胜其父,炼就一手滚龙拳,一拳便有崩天裂海之力。

    只是他虽然拳法通神,却也知道,赤手空拳,抵挡不得仙家飞剑,一直都没敢上前去,跟王崇斗法。

    此时见王崇的飞剑被绊住,自持滚龙拳法,强横无双,大吼一声,一拳轰出,虚空之中,被拳劲打出了六道白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