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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桃花杀(二) (第1/3页)
下个周末,沈思博履约请我们寝室一众人吃饭。
曾小白手臂搭在床栏上,两条长腿晃荡晃荡:"庄凝,我要怎么称呼他?"
"直呼其名呗,还怎么称呼。"
"你们到底确定关系没有啊?"
我笑,反问她:"你很着急唷?"
曾小白长叹一声:"我拜托你庄凝,日后端端孩子会打酱油了没准你和他还在暧昧呢。"
"......为什么是我?"谢端很无辜,小抗议一下。
"BECAUSE--我不要孩子,影响身材,苏玛?看她的劲头,估计不念到博士后不罢休,只能是你了端端,快快快,急急如律令,找一个气死庄某人。"
我过去踹她的床:"你无聊不?快点给我下来。"
她跳下来的时候,手指上有什么闪了一下我的眼,仔细一看,是一枚亮亮的小白金戒。
"曾小白你发财了?"
她抬手看看:"哦,不值很多钱,那个谁送的,明年不是指环年吗,改天你也让沈送你一个。"
那个谁是她新男朋友,家里貌似做工程的,挺有银子。
我被她说的心动。
从小到大我们互通有无的玩意儿多了,但他的确没送给过我什么能正经算信物的。上次拿给我的创可贴我都没舍得用,收在钱夹里,但我总不能贴这个在手指上到处给人家秀。
沈思博,快点来把我套牢吧,不说钻石白金,十块钱的就可以。
我笃定我开口他就会答应,但没这个道理。我再彪悍,问男的要戒指这种事,还是有障碍。
于是去市区的一路上,大半时间我都在纠结这个问题。想的无奈了往旁边一瞥,沈思博就着前座的椅背,下巴垫在手上,拧着眉头不知在默什么。
公车驶过叶子掉光的法梧,有少年骑单车沿街飞驰而去。他蓦地倒抽一口气,恍然般低声自语:"哦,对了。"
我看他:"啊?"
"突然想起来点事。"他眉目舒展,眼底有笑意。
"哦。"我不是很容易好奇的人,哪怕对方是沈思博,他要说自己会说,再者我信得过他,所以我一般不追问。
他也就真的什么都没说。
谢端安坐于车前排,却在这时莫名回头,视线穿过人群落在我们身上,我对她伸三个指头晃晃,示意我们还有三站路。她点头,微微地笑。
沈思博却转过脸去,面向窗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们于半小时前见的面,彼此似乎都有点惊讶,沈思博自个儿想了会,上车对我说:"奇怪,我看你的室友有点眼熟。"
我脑子还停在怎么算计他一个信物的念头上:"哪个?"
"谢端。"
"不奇怪啊,L大也就这么点大地方。再说了,你们上星期见过,就是你给我说鬼故事那晚。"
"她?"
"可不就是吗。"
他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然后我们就岔到了别的话题上。
晚上吃的香辣蟹,我向来对鲜腥的东西不怎么有爱,闻着花椒**的香气,看他们大快朵颐,我自己吃西红柿炒鸡蛋和糖醋排骨。
谢端也不吃。一双小白手干干净净,守着一盘香菇青菜。
"不合你胃口?"沈思博和气地问她:"别光吃青菜。庄凝,她还爱吃什么?"
"对啊。"我对谢端说:"你可别跟他客气。尽管提。"
"哦不是的。"谢端赶快伸筷子去夹螃蟹,怎么夹的起来。她脸红红的,手足无措的样子。
曾小白一手持钳一手持醋:"你装哪门子贵族?上手啊。"
我瞪她一眼,然后碰碰沈思博,他了然地伸手把一只蟹掰开递到谢端碗中:"我动手你不介意吧?"
"哦不,谢谢,谢谢。"
他收手回来,我把纸巾塞给他。
苏玛说:"哎?庄凝也不吃。"
"她啊。"沈思博擦手,看我一眼,温柔体己地笑:"发给她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她就能吃完饭,没事,主要是请你们。"
他笑得如此迷人,我头一昏,竟然犯下如此勾当--我撒娇了:
"谁说没事。我也要。"
沈思博掰一只蟹,放在我碗里,我后悔,咬着筷子盯了它几秒:"我不吃行不行?"
"不行。"他支着两只手,指尖沾满酱汁,瞪我:"快点儿把它吃完。"
"......那好吧。"我自作孽,没得多说,低头去对付眼前这半只无肠公子。
她们都很惊讶,曾小白使劲举手:"我我要发言--我从来没见过庄凝这样,沈少侠你教我两招吧。"
苏玛哼哼:"你哪学得会。"
沈思博侧脸看看我:"是不是啊?"
我冲他皱皱鼻子。
谢端坐在对面,笑的都有点儿慈祥了:"真的呀。"
我拿醋,瞥见他抬头,配合地对她一笑。
你很难解释,一个女孩和一个女人的表情有什么具体的不同,是眼睛流转出的神采,还是说话间起承转合的语态。
这一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看到的谢端是一个女人。这是她第二次流露这样成年化的线条。
但当时应该并没谁多想,甚至很可能连同谢端自己,她那么笑,但她也没有想得太深太远。
而我,我只是看看她,想我的端端,她多么清丽隽秀,我喜欢的人都在身旁,此刻是提琴声那样丝滑的小时光。
说时迟,那时快。
仅在一息明灭之间,已然有人被诱惑。而这瞬间之后,语言被遗留在过去时的黯淡中,铺天盖地争先恐后地萎落。
是的,说的迟那时快,这六个字,往往只是,话本里高频的,表现力一般的词。
骆婷离开陵城已一月有余,我在寝室用"常清的小破驴"啪嗒啪嗒打字的时候,她不时会在Q上跳出一个焦头烂额的表情。
常清是她男朋友,小破驴是一台内存128M的旧电脑,他临走友情淘汰给我的。我一直不知道用户名要怎样改过来,就凑合着用。
骆主席现在人在几百里之外的上海,做一家大型公司法务助理的助理。她偶尔跟我轻微抱怨,实习阶段学不到东西,她所做的最有技术含量的活,是把文件打印装订,以及归档。
大二的我还保留着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美好想象,问她,你怎么不进律所呢?
她那头做大惊失色状,你有没有搞错,律师这个行业,找不到案源的,穷得都快恨不得上街要饭,我初来乍到这个地方,难道你让我步他们后尘?
太夸张了吧?
一点不夸张,做也可以,等把人脉积累的差不多以后。
毕业以后真打算留那儿?
有什么办法,常清家就他一个,他父母总想留他在身边。反正哪地方我还不是一样奋斗。她还说,我又不是齐师兄,我要考进检察院我也哪儿都不去。
我私以为这个职业没啥了不起,不就公务员嘛,我爸妈都是,他们还不够无聊的?
天渐渐冷了,我查资料也不再去机房,抱着杯热水待在宿舍上网。学校网速卡的一塌糊涂,跟小破驴是正般配的冤家,开个网页已经是唧唧歪歪,下载篇东西简直情天恨海。我反正不着急,背单词,或者翻翻司考真题,想起来就刷新一下页面。
叮一声,BBS上,新近有人顶我的帖。
该论坛原先是L大的子版块,限于法学院内部交流,需要邀请注册,骆婷发给我的链接。到如今做大做强,申请了独立域名,不时有业界高手坐而论道,挺有潜力。
就我来说,这是个课余学习的好地方。大学老师个个比泥鳅还滑溜,要逮住他们把问题问清楚,有时候还不如上网发个帖--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我的帖发在"咨询解惑"版块,内容为法理学中,某项法律行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沙发叫律政之王,板凳叫射天狼,两人各执一词一路扭打到地下室N层,观者众,不吝纷纷MARK之以资鼓励,我不看还好,一看原本就缠绕的概念更成了一团糨糊。
索性已不抱希望。
眼下却又有人把这个旧帖打捞起。
是这个版的副版,他出现频率不太高,一星期大概有某一天时间集中处理问题,基本一小时内整个版面最后回帖一栏会齐刷刷显示为两个字母,QX。
他的ID名。
每个回帖三言两语,我那个更简单,一句话--"是不是"和"应不应是"的区别。
乍一看是废话,一想,就跟小时候做数学题的公式似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我回道,明白了,谢谢。
他却又消失了。射天狼跟帖道,兄台别介意,这人现实里也是一样的德性。
这句话引来围堵,一群法学骄子,集体要求八一八,八一八。结果就是--射天狼也光速下线了。
被灭口了?我手还放在键盘上,谢端推门回来了。
她脸色微红,把饭盒放到我的书桌上:"青椒肉丝,还热的,快点吃吧。"
我把它扯过来:"嗯,好香啊,端端你是我的天使。"
她笑,揉揉我的腿:"他让我问你,还疼吗?"
"基本没事了。"我说,把右腿从板凳上放下来。我右脚上打着夹板。
这个状况已经有个把星期,基本都由沈思博骑单车带饭到楼底下,然后谢端再给我拿上来。如果那一天我们班有课,沈思博就过去接她,再一路连饭带人送回宿舍。
因为我现在的情况是,被校医院鉴定为韧带损伤,短期内不得做大幅度移动。我在寝室等饭来张口等的很无助的时候,就恨恨地在虚空中扇几个耳光。
扇经院某位姓吴的。
那场辩论赛之后,吴主席还真的记住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只要我在食堂或者自习教室一坐下,不出五分钟他必然出现在视线里。
同时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号码,开始给寝室打电话,我不接,曾小白和苏玛也没办法接,经院就那么点大,没道理让她们拿坏态度,对待一个说不定哪天能触及切身利益的人。
只能一过九点就拔电话线。宿舍变得很热闹,时而有人来敲门,请问庄凝在这间寝室吗,楼下有人找。
我开始还试图跟他讲道理,但他拿出辩论劲头,我追你是我的事,是我的人身自由,庄凝,你可以不接受,但你不能干涉我。我说谢谢但是我有喜欢的人,他道那好啊,有空一起出来吃饭见个面,我请,就当交个朋友。
于是我就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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