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十六  深牢大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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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第1/3页)

    因东照金库大劫案一千二百万元巨款而反复纠缠的所有恩恩怨怨,在此一刻,终于尘埃落定。

    该有的和不该有的,每个人都进入了自己命定的结局。

    我最先听到的,是关于单成功的消息。单成功于这一年的夏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三日后,在东照被执行了枪决。

    其次,是单成功的妻子,在北京的明光医院里,经过三个月的治疗,终于苟全了性命,被一个从东照农村过来的远房亲戚接走了。那位亲戚一同接走的,还有刘川三个月前为伤者存在医院的治疗费用。两位伤者住院治疗花去将近六万,伤势较轻的邻居出院时又拿走了一万,账上还有五万多元的余款。

    除了脸上身上留下多处焦皮烂肉的疤痕之外,这次烫伤给单成功的妻子带来的后遗症,主要表现在精神方面。也许她的心理基础和性格类型已经具备了这种条件,经此刺激当然就更加疯疯癫癫。亲戚接走她时,她的目光呆滞无神,口中胡言乱语,就像练了三个月**功走火入魔一般。

    据明光医院的医生观察,来接她出院的那个人是个很穷的农民,他对能接走这位远亲和这五万元现金似乎感到非常幸运。五万元对于一个穷困地区的农民来说,确实是个机会,否则他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攒到这个数目。

    关于小康、单鹃和刘川三人各自的案子,也在单鹃母亲出院后不久,连同刘川家住宅车辆被盗被毁和季文竹被殴等案,一并审结。

    范小康,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毁坏公民财产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无期徒刑。

    单鹃,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毁坏公民财产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刘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范小康、单鹃、刘川三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范小康和单鹃的上诉,维持原判。刘川故意伤害案经二审法院重审,认为刘川犯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其实施伤害行为时具有主观故意,因而罪名不能成立。但刘川年轻力壮,与年长女性受害人发生争执时,应当预料可能出现伤及被害人的后果而没有预料,因此应负过失责任,但刘川失手后能对受害人积极设法救治,减轻恶果,属从轻情节。而且东照市公安局也来人来函,对刘川破案有功的情况向法院做了说明,认为刘川伤害单鹃母亲,与他此前参与破案有一定因果关系。可能考虑到这些因素,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刘川犯过失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生效后,范小康因其他问题待查,暂时留在看守所内关押,单鹃、刘川则先后从朝阳分局移送至北京市监狱局,分别交付北京女子监狱和北京天河监狱,执行所判刑期。

    刘川被押到天河监狱时,已经是这一年的深秋。深秋的草木比夏天更加深沉苍郁,深秋的太阳也比夏天更加灿烂金黄。天河监狱的广场中央,那座凤凰涅槃的雕像与金色的太阳和深绿的草坪交相辉映,把获得重生的意义彰显得极为明朗。

    刘川终于回来了,他终于回到了他一直想要回来的天监,但此时这里的一切,在他的眼中心头,都已黯淡无光。

    他是和关押在朝阳分局看守所的另外五位已判决的罪犯一起押解过来的,在他离开看守所时他还不清楚将在哪座监狱熬过五年的刑期,是囚车行走的路线让他猜到了他们的去向。他的心情在那个刹那更加败坏起来,那种绝望无异于将他押赴刑场。

    在押解途中和他铐在一起的,是个头大颈粗,外表强壮的家伙,这个名叫孙鹏的汉子是个酒楼的厨工,因打架致人重残,判了十年徒刑。这家伙和刘川在看守所关在同号,因为看见刘川初进看守所时曾经哭过,所以对刘川始终持以蔑视的眼光,平时与刘川说话,多是讥讽教训,现在和刘川铐在一起,动作姿势也总是由他主导,对同铐的刘川从无一点关照。刘川上车前手腕就因他乱动胳膊而被铐子磨破,以致稍稍一动就疼得钻心。

    也许这时的刘川对任何疼痛都已浑然不觉,也许他这时的每一根神经都已接近麻木,也许从看守所一踏上这辆囚车,那种熟悉的感觉就让他立刻痛到了顶点——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刘川就是乘坐一辆同样的车子,押解着一个名叫单成功的犯人,朝着同样的方向,开始了一个无妄的旅程。他那时不可能预知,这个旅程犹如哥伦布的航海一样,绕了漫长的一圈之后,还将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

    但这又是一个新的起点,从这个起点开始,整个望不到头的人生都已注定。注定没有光亮,无法大口呼吸,胸口上的心跳,永远永远,将与此刻同样,压抑空茫。

    刘川窝着身子,坐在囚车的后面,透过车厢内的铁栏向前凝望,前面的位置,本是属于他的;前面两位民警眉宇间的严肃,彼此交谈时嘴角上的轻松,本来都是属于他的。

    囚车沿着东四环路向南开去,绕过半个北京的边缘。四环沿线的开阔,反而让刘川的内心缩成一团。和天监遣送大队的专职押解民警不同,分局的押送看上去比较宽松,对犯人往窗外看景不大干预,这使他得以把过去每天上班常走的路线,一一重温。沿途景物依旧,车上物是人非,这辆熟悉的囚车窒息了他的痛觉,而窗外熟悉的景物,又让心中那个以为找不到痛点的伤口,发出难忍的**。

    痛觉的回归让刘川干涸的两眼再度湿润,让那些早已忘却的人间热望余烬复燃,让他想到了奶奶,只有奶奶还能无条件地爱他;让他想到了季文竹,季文竹还爱他吗?想到季文竹他感觉自己正在一个深谷中坠落,身体急速下沉,却始终无法到底。

    刘川被捕之后,在他所有的熟人当中,只有景科长和市局某处的一位民警一起到看守所来看望过他,从他们嘴里刘川知道,景科长已经在北京呆了一个星期,为他的事在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积极奔走,争取从轻处理。景科长他们还给刘川带来一些水果,因为他们也是警察,所以看守所的人就让刘川收了。刘川想托景科长看看他奶奶和季文竹去,景科长也答应了。在他离开北京前最后一次来看刘川时,对刘川说了说他奶奶的情况,但没有季文竹的消息。

    在看守所候审的三个月中,刘川和自己的辩护律师见面最多。那时候他天天盼着律师过来看他,不仅是为了自己的案子,更重要的,也是想从律师的口中,听到关于奶奶和季文竹的消息。他没钱请律师,律师是法院依法为他指定的,是北京法律援助中心派来为他义务辩护的。虽是义务,律师却并未选择免费辩护最常见的态度,老调常弹地在法庭上说说刘川年轻气盛,说说单鹃害人在先,然后请法庭量刑时予以从轻,而是出人意料地选择了无罪的立场。他通过对现场情况的仔细分析,认为刘川的行为不是故意伤害,而是正当防卫。但检察官似乎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实地勘察,认为如果真是受害人首先攻击刘川的话,从现场的地形条件和双方身体条件的对比看,刘川完全可以选择逃避,然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刘川当过司法警察,不会不懂法律。现场的大部分证人也都证明刘川不但没有避走,反而主动转身攻击了受害人,用热粥将受害人烫成重伤,而且还故意伤及一位无辜的邻居。审判的进程和结果说明,律师的想法固然不错,可惜办法并不实用。他在法庭上的武器,主要是空洞的情节推论和法理分析,但任何雄辩的推理和分析在公诉人抛出的一个又一个现场证据和证人证言面前,都显得苍白乏力。

    但对于刘川这三个月在看守所的生活来说,律师仍然是一个最有价值的人物,因为这时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帮他,只有律师能够进入那个闭塞的囹圄,为他出谋划策,向他表达安慰,给他带来奶奶的情况,带来季文竹的零星讯息。

    奶奶已经出院了。出院不是因为康复,而是因为没钱。她出院后就住在小珂家那套单元里,刘川已为那套房子付了半年的房租。奶奶辞退了小保姆,她的那点退休金已经请不起保姆。听到奶奶住在小珂那边刘川心里踏实多了,他想奶奶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小珂或者小珂的妈妈肯定不会见死不救。

    尽管刘川坚决反对将他被抓的消息告诉奶奶,但律师还是到奶奶那里去了一次,好在小珂没让他们见面。从刘川一出事公安机关就遵从医生的意见,没有通知刘川的奶奶,奶奶只知道刘川又到外地找工作去了,从小珂嘴里她知道,外地能赚大钱,上次刘川到秦水一去数月,就没提前吱上一声。既然已有前车,再出后辙奶奶也就见怪不怪了,要怪只怪自己以前对孩子管得太死,弄得孩子现在做什么事都不跟她说。

    律师受刘川恳托,也设法联系过季文竹。季文竹伤好出院后就又接了一个戏,这一阵一直不在北京。律师和她通过电话,在电话里把刘川的情况告诉她了。季文竹托律师转告刘川,她遭受单鹃小康的伤害虽然祸起刘川,但她并不怨他,也对他盛怒之下跑去报复单鹃母亲的粗莽行为,并不赞成。她说她和刘川好了半年多了,一直以为他的个性比较内向胆小,算不上个血性男人,现在才知道他原来这么冲动,冲动之下能干出这种傻事。“他怎么不去找公安局依法处理呢?这事不找公安局处理行吗!”季文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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